精選終止合同集合6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終止合同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終止合同 篇1
茲有本單位職工: , 性別: ,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原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_日,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從 年 月 日起與其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聘用合同)。特此證明。
企業組織機構代碼:
抄送:
單位蓋章
年月
日
終止合同 篇2
甲方____與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簽署的合字第____號________合同,現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____方無法繼承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該合同于___年___月____日予
以終止。因終止合同給___方造成喪失計____元,由___方負責賠償。賠償金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分___次付清,特此協議。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并經鑒證機關審查證實后生效。協議書一式___份,由雙方各收執___份,鑒證機關收存一份,送___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鑒證機關:(蓋章)
代表人:(蓋章)代表人:(蓋章)鑒證人:(蓋章)
年月日
2、提前終止合同書樣本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聯系電話: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接洽電話:
鑒于:
(1)甲方和乙方于年月日簽訂了《勞動合同》(詳見附件)。
(2)經乙方要求,并經甲方和乙方協商一致,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和前提提前解除該《勞動合同》。
通過雙方友愛協商,達成如下一致看法:
1、合同解除及責任承擔
1.1乙方向甲方提出并同意,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解除雙方已簽署的《勞動合同》。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該協議不再對雙方存在法律約束力,一方相應罷黜另一方在《勞動合同》項下的各項責任,并廢棄追索的權力。一方放棄在任何時光、任何地點,通過任何方法向另一方提出違約、抵償權利的請求。
1.2《勞動合同》解除后,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均毋庸承擔《勞動合同》項下商定的須由該方承當的任何任務與義務。除甲方批準給予乙方總計國民幣元的款項之外,任何一方無須向另一方支付任何錢款、用度。乙方贊成,該等錢款為甲方須要向乙方支付的全體錢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對乙方負有任何其他債權。
1.3乙方確認本協議簽署后,《勞動合同》即行解除,對雙方不再具備約束力,同時放棄依據《勞動合同》向甲方提出索賠、賠償或其他懇求的'權利。
2、許諾與保障
甲方跟乙方獨特承諾及保證:
2.1解除《勞動合同》不會導致一方發生對另一方的任何債務累贅;
2.2解除《勞動合同》不會導致任何一方被提起訴訟、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或行政程序;不會導致任何一方存在訴訟和潛在糾紛的可能性。
3、管轄法律:仲裁
3.1本合同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中國法律說明。
3.2凡因本協定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爭議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依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矩在上海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束縛力。
4、其余
4.1本合同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生效。本合統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壹)份。
附件:《勞動合同》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字:
終止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分別于20xx年3月6日和20xx年12月6日與乙方(以下簡稱乙方)簽訂蘭州市培黎舊城改造暨瑞南﹒紫郡住宅小區工程【20xx-01】《鋼筋勞務承包合同》及蘭州天昱﹒鳳凰城項目《勞務分包協議書》,合同履行中因乙方違背合同約定,在甲方每月均已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務費的情況下仍擅自組織工人采取上街阻路、爬塔吊威脅等手段惡意討薪,并于20xx年1月11日乙方向甲方出具聲明,自愿要求與甲方解除合同。現甲乙雙方就上述兩項目進行了工程決算,并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所簽訂的蘭州市培黎舊城改造暨瑞南﹒住宅小區工程【20xx-01】《鋼筋勞務承包合同》及蘭州天昱﹒鳳凰城項目《勞務分包協議書》終止。
2.雙方確認乙方應結算工程勞務費分別為培黎舊城改造項目:壹佰伍拾肆萬肆仟玖佰零貳元整(¥1544902元整);天昱﹒鳳凰城項目:柒拾伍萬零貳佰零貳元整(¥750202元整),合計:貳佰貳拾玖萬伍仟壹佰零肆元整(¥2295104元整)。
3.經財務決算,雙方確認甲方已支付乙方勞務費合計:貳佰零玖萬貳仟柒佰叁拾柒元整(¥2092737元整);分別為培黎舊城改造項目:壹佰伍拾伍萬零柒佰捌拾元整(¥1550780元整);天昱﹒鳳凰城項目:伍拾肆萬壹仟玖佰伍拾柒元整(¥541957元整)。
4.乙方自愿將所屬兩項目施工中所有鋼筋加工機械及器具(已另行簽訂轉讓協議)作價叁萬元整轉讓給甲方,轉讓費與勞務費合并支付。
5.天昱﹒鳳凰城項目因總包方甘肅第一建設集團公司第三工程公司目前根據與甲方的合同約定總包方僅按70%支付,故天昱﹒鳳凰城項目中欠付乙方工程勞務費甲方可暫不予支付。但甲方理解確有乙方下屬部分勞務人員未能領到工資,故甲方同意在乙方結算款余額范圍內(若有)代付乙方剩余部分人員工資,由乙方出具委托支付書確認。
6.乙方承若不得再次發生其所屬工人向甲方或總包單位討要工資的行為,不得再次無理向勞動監察部門申告,否則,甲方有權拒付其余下所有款項。
7.若總包方因乙方原因追究甲方在該項目中的'違約責任或其它各種處罰而扣罰甲方繳納的壹拾萬元履約保證金,則甲方將在乙方結算款余額中扣除。
8.依據合同,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因乙方違約而給甲方造成各種經濟損失的權利。
9.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乙方(簽字):
協議簽訂地點:簽訂時間:
終止合同 篇4
20xx年x月x日,甲方與乙方簽署了《紅微博文化藝術網絡營銷推廣戰略合作服務協議》,約定由乙方負責協助甲方做好網絡營銷推廣及網絡公關工作,為甲方的市場營銷提供專業服務。雙方的合作期限為一年,協議有效期為20xx年1月15日至20xx年1月15日。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于20xx年4月6日提前終止本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諒互讓的原則,就雙方提前終止協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提前終止雙方于20xx年1月15日簽訂的《紅微博文化藝術網絡營銷推廣戰略合作服務協議》。
第二條 協議提前終止后,原協議約定的知識產權保護及保密條款繼續有效,雙方仍需嚴格遵照執行。
第三條 價款結算及支付方式:
1、甲方應于20xx年9月10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60萬元(人民幣大寫:陸拾萬圓整)。乙方在甲方付款前,應向甲方開具等額發票。
2、乙方在收到此筆款項后,甲、乙雙方因協議存續期間及提前終止本協議所產生的`所有債權債務(包括但不限于價款、滯納金、違約金、賠償金等其他債權債務等)已全部結清。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侵犯了甲方知識產權及商業秘密等有關秘密,給甲方造成損害的,應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乙方利用甲方上述秘密信息牟取的全部收益無償歸甲方所有。
3、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不得就協議存續期間及提前終止本協議所產生的任何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價款、滯納金、違約金、賠償金等其他債權債務等)提起仲裁、訴訟、申訴、信訪;否則,視為乙方根本性違約,乙方應雙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服務費用。
第五條 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項下糾紛所產生的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損失。
第六條 其他約定
1、未盡事項,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有關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為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終止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現就以下
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于____年____ 月____ 日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該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年____ 月____ 日。現經雙方友好協商,雙方同意不再續訂勞動合同,并于 年 月 日終止該勞動合同,雙方之前的勞動關系終止。
二、根據《勞動合同書》及雙方協商約定,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剩余服務費,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不再享受甲方服務費支付。
三、《勞動合同書》終止后,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所有工作辦理好交接手續,包括乙方掌握和使用的'公司一切文件、資料、信息、數據、 圖表、工作記錄,包括電子文檔及有關物品等向甲方移交清楚;同時交接經手過的工作事項。
四、具體程序:乙方整理好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要寫出書面說明材料。編制移交清單,列明移交的資料和物品等內容,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五、簽訂本合同后,甲乙雙方不因勞動關系的解除或終止引起任何訴訟。除本協議書約定外,甲、乙雙方基于勞動關系所產生的其它一切權利義務均已了結,甲、乙不存在任何爭議。此后乙方無權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或提出任何要求。
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 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蓋章) 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 月____ 日
終止合同 篇6
(“協議”)由以下雙方于20xx年月___日(“生效日”)在中國上海市共同簽訂并生效:
甲方: 上海華天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出租人”)
住所:上海市長寧區遵義路100號
郵編:200051
法定代表人:Richard Anthony David
乙方: 上海日立家用電器有限公司(“承租人”)
住所:上海市長寧區遵義路100號虹橋上海城B樓2712-13室
郵編:200051
法定代表人:
鑒于:
1. 100號的上海城(“”)的合法所有權人。
2. 20xx年4月2BOL-07-011的租賃
合同(“租約”),向出租人承租中心內的B座27樓12-13單元(“租賃場所”),租賃期限為33個月,從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1日止(“租期”)。
3.因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雙方之間租約的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提前解除租約的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租約的提前解除
1.1 20xx年2月28日解除(“解除日”)。自解除日起,除租約和本協議另有約定外,租約中約定的條款和條件對雙方均不再具有法律約束力。
1.2 盡管有上述約定,/議項下的所有或任何義務的,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管理費、補償金和復原費的支付,則上述解除日將被順延至承租人實際履行該等義務之日。
第2條 尚未支付的租金、管理費和公用事業費
2.1
雙方承認并明確,截至解除日,承租人應支付而尚未支付給出租人的租金總額將為人民幣30,141.95元。承租人應當在本協議簽署后五個營業日內將該等未支付的租金一次性足額匯至如下銀行帳戶:
公司名稱:上海華天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銀行賬戶: 106178-00305005955
開戶銀行:光大銀行上海分行長寧支行
2.2 尚未支付的管理費
雙方承認并明確,截至解除日,承租人應支付而尚未支付給出租人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費總額將為人民幣5,899.60元。承租人應當在本協議簽署后五(5)個營業日內將該等未支付的管理費一次性足額匯至如下銀行帳戶:
公司名稱: 上海華天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虹橋上海城物業管理處
106178-00304011128 銀行賬戶:
開戶銀行: 光大銀行上海分行長寧支行
2.3 尚未支付的公用事業費
(a) (5)承租人應支付而尚未支付給出租人的'公用事業費一次性足額匯至出租人在第2.1條項下指定的銀行賬戶。
(b) 人應當在收到出租人要求支付本條所述之公用事業費的書面通知后的三(3)個營業日內將該等公用事業費一次性足額匯至出租人在第2.1條項下指定的銀行賬戶。
第3條 補償
3.1
以補償出租人因租約提前解除而遭受的損失,補償金的金額等于租約項下五(5)個月的租金及管理費。為避免歧義,雙方特此明確,目前租約項下適用的租金為人民幣30,141.95元/月,管理費為人民幣5899.60元/月。因此,補償金的總額為人民幣 180,207.75元。
3.2
人民幣108,124.65元,且出租人從未按照租約約定從押金中扣除任何款項。因此,雙方特此確認,上述押金將被用于沖抵部分補償金,承租人根據本協議之約定需要實際支付的補償金金額為人民幣72,083.10元。上述押金于解除日自動沖抵為部分補償金。
3.3 (5)租人在第2.1條項下指定的銀行賬戶,若遲延支付的,則每遲延一天,承租人就應當按照應付補償金金額的20%向出租人支付滯納金。
3.4 償金的,則在收到出租人提供的指示和相關證據(包括但不限于相關的合同和發票)后五(5)個營業日內,承租人應當向出租人支付該等超額部分。
第4條 租賃場所的返還承租人應自費將租賃場所恢復成出租人交付給承租人時的情況,并在解除日或之前將租賃場所返還給出租人。若承租人在解除日后五(5)個公歷日內仍未能按照前述約定將恢復原狀后的租賃場所返還給出租人,則出租人有權聘請其選擇的任何第三方從事租賃場所的復原工作,且承租人應當(a)賠償出租人因租賃場所的復原而產生的所有成本和費用,和(b)按每遲延一天人民幣10,000元向出租人支付滯納金,直至承租人將恢復原狀的租賃場所返還給出租人或出租人完成租賃場所的恢復原狀工作之日為止。
第5條 陳述與保證
承租人特此不可撤銷地陳述并保證:
5.1 的所有或任何約定;
5.2 據租約約定和/或相關法律規定可向出租人提出的所有和任何的權利和主張,不得再基于任何理由向出租人提起訴訟、仲裁或索賠。
第6條 違約責任
如果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及時、足額支付本協議項下相關款項的,違約方應當向非違約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的金額為每遲延一天未付款項的10%,直至實際支付之日為止,但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7條 爭端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提請仲裁。一方敗訴的,應承擔另一方針對本案付出的律師費。敗訴方承擔的律師費以對方提供的合格的律師費發票為準。敗訴方不得以該律師費偏高為由拒絕支付。
第8條 其他條款
8.1 協議不一致的,按照本協議執行。
8.2訂立本協議。
8.3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本協議雙方已在下文簽字或者責成其各自合法授權的代表在下文簽字,以資證明。
上海華天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公章]簽署
姓名:職務:
上海日立家用電器有限公司 [公章]簽署姓名:
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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