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設備購買合同四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設備購買合同4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設備購買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公司(以下稱買受方)
公司(以下稱出賣方)
經友好協商,特此訂立以下條款:
第1條定義
“驗收手冊”是指由出賣方提供并由雙方確認,供雙方檢驗設備是否符合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標準所用的一種文件。
“規定資料”是指與本系統相關的、執行本協議所必需的圖紙、數據和其他資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設備(結構或性能)不符合驗收手冊有關規定之處。
“現場驗收”是指買受方按照驗收手冊對出賣方安裝的設備所作的最后驗收。
“技術規格”是指本協議附表a。
第2條銷售主體事項
出賣方愿意出售,買受方愿意購買下列設備:
設備技術要求
設備性能必須符合所規定的性能,達到技術規格和規定數據的標準,并提交全部適用的,必要的圖紙、數據和其他技術資料。
出賣方應于年月日之前準備且提交給買受方驗收手冊草案副本2份。由買受方在日內審議和批準驗收手冊。
本協議正文規定如與附件規定相抵觸,以本協議正文規定為準。驗收手冊若與技術規格或規定資料相悖,則以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為準。
第3條價格
第4條支付
買受方在收到出賣方的發票后,必須按下列期限付給出賣方款項:
4.1簽約后支付總價的定金;
4.2買受方處交付設備并安裝調試后,支付總價的60%的貨款;
4.3驗收保留款為總價的貨款,在設備調試合格后第月內支付
第5條交貨與驗收
出賣方應在年月日前完成設備的安裝和調試工作;并完成驗收手冊所規定的.各項檢測;同時,出賣方須在設備驗收單證上簽字,證明業已完成檢測。驗收單證上應注明雙方認可的,且應由出賣方在雙方議定的期間內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現場驗收應在年月日起進行。
第6條更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對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須作成書面形式,詳細說明更改對技術規格、價格、性能、設計、驗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將交付備件的更換性能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項的影響,而且應由雙方公司簽字。
為修補瑕疵或改善設備,出賣方可適當對技術規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這種更改不會嚴重影響總買價、功能特性、性能、備件的更換性能。
第7條保修
出賣方保證不會因設備材料和工藝方面的缺陷,以及設計不完善而導致設備達不到技術規格要求。
該設備及部件,從簽署現場驗收合格之日起,如在年之內出現故障,出賣方負責在收到臺新公司通知7日內進行調換或修理,由此發生的費用均由出賣方承擔。如出賣方不履行上述保修義務,則應承擔買受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
第8條其它
本合同為雙方的完整協議,以前協議雙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協議適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項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陳述、談判、信函、承諾、協議、協商和合同,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均作廢。
買方(簽章):_________賣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設備購買合同 篇2
供方:
需方:
一、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貴州明城招標有限公司的《中標通知書》(明誠通[20_]ZG20_)及相關法律規定,經過協商后達成以下協議: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所供設備符合國家質量標準,供方負責安裝使用的'技術培訓,并認真解決安裝和使用中出現的問題。
三、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期限:從驗收合格之日免費保修12個月,并終身維修(易損件及人為因數損壞除外)。
四、交(提)貨方式:供方負責將貨物送9個地州市所在地,具體數量由需方在發貨前提供。收貨單位為地州市森林病蟲檢疫防治站。
五、運輸方式及費用:汽車運輸,運費、上下車費全部由供方負責。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按出廠包裝,不回收。
七、驗收方式:所有設備按投標文件配置提供,需方按生產廠家出廠檢驗標準及技術指標和設備裝箱清單點貨驗收(誘蟲燈要求通電驗收),貨物當場開箱驗收合格,收貨單位在驗收單上簽字蓋章。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交貨。供方憑需方的驗收單,在十五個工作日內,需方向供方支付95%貨款(¥131,646.00);一年后無質量問題和售后服務沒有大的問題,需方支付余款(¥6929.00)。
九、違約責任:按國家合同法執行。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合同一式陸份;供方叁份,需方貳份,招標公司壹份。
供方:
需方:
年月日:
設備購買合同 篇3
需方:
供方:
合同編號: -項目 年 專項 月 日
合 同 書
合同編號:
1. 合同供貨設備
1.1設備名稱:
1.2數量:
2. 合同總價: ( 元 含稅價) 人民幣
3. 交貨期及交貨方式
3.1 交 貨 期:合同簽訂生效后 日內全部到貨
3.2 交貨地點:
收貨單位:
3.3 運輸方式:汽車運輸至廠區指定地點;
3.4 設備包裝按國家標準執行,須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腐、防變形,裸件掛牌,標識清楚。每一包裝中必須附有裝箱單,包裝物不回收,不另收費。
3.5 供方負責將所供全部設備安全運抵合同交貨地點。
4. 設備的監制和發貨前的預驗收工作
4.1 供方提供設備設計、制造和供貨的工作計劃。
4.2 滿足需方對設備的監制,發貨前的預驗收等有關方面的要求。
4.3 對監制和預驗收工作中發現的問題,供方必須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時給予解決。
4.4 設備發出,即時將設備發運情況傳真給需方。
5. 到貨驗收
5.1 設備到貨后,需方通知供方派員參加到貨設備驗貨,供方必須攜帶有關資料到交貨地點與需方一起按合同及隨機裝箱單驗貨,并在驗貨報告上簽字。
5.2 設備驗貨缺損問題,按以下原則辦理:
5.2.1 在設備驗貨之前(包括公路、鐵路運輸過程中)出現的設備缺、損、丟失件等由供方負責解決(包括索賠事宜),費用由供方承擔。
5.2.2 到貨設備驗貨過程中出現的設備缺、損、丟失、質量不合格等,供方須按合同要求補發,費用由供方負責。
6. 安裝調試與驗收
6.1 供方免費負責設備卸貨、就位、安裝、調試,處理所供設備在安調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6.2 設備安裝調試后,由供需雙方按國家、行業有關標準、技術協議進行設備的最終交接驗收。
6.3 安裝調試期為 天,即具備驗收條件。
6.4 雙方各派一人負責現場安裝調試與驗收的協調工作。
7. 質量
7.1 質量驗收標準按國家和有關行業及雙方簽訂技術協議中有關條款執行。
7.2 設備質保期一年,質保期內出現的設備質量問題,供方
負責實行“三包”。由于供方原因出現重大質量問題,除質保期順延外,造成專項技改延誤和生產方面停產的損失,供方還將承擔相應的賠償。由于需方責任造成設備損壞,供方負責維修,合理收費。
7.3 供方保證所提供的設計、選材、加工制造、檢驗、驗收要符合國家或行業的有關標準,并且是未經使用過的全新產品,規格和性能與投標文件所述完全一致。保證設備在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護的情況下運轉正常。
7.4 所提供設備必須是合同承制廠制造加工的全新設備,不得轉讓給另外廠家(包括聯營或下屬三產、配件除外)制造,否則到貨后,需方有權拒絕驗貨和付款,并追繳己付全部貨款。
7.5 供方在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負責實行“三包”,應對由于設計、制造、工藝或材料的缺陷所發生的故障負責,并免費修理和更換有缺陷的零件或整機。
8. 費用結算方式與支付時間
8.1合同簽訂生效后,合同總價不再因為元器件、原材料市場價格波動而改變。
8.2合同生效后20日內,需方付給供方合同金額的30%作為預付款,計 (人民幣 ) 萬元;設備到貨驗收合格后20日內支付合同金額的30%計 ( 人民幣 )萬元;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60日內支付合同金額的30%計 ( 人民幣 )萬元;質保金為合同金額10%,計 ( 人民幣 )萬元,在設備質保期滿后
支付。
8.3 供方須向需方提供的設備發票應為17%增值稅發票。
9. 供方須向需方提供所供設備的完整技術資料.
9.1 供貨方應向需方提供主體和主要配套件明細表及易損件明細表的生產廠家及主要參數。
9.2 供貨方應向需方提供設備材質及關鍵外購件的`合格證明(復印件)。
10. 違約責任
10.1 延期交貨和驗收
合同交貨期是指所供設備全部安全運抵合同指定交貨地點,驗收期是指設備在需方最終驗收合格。超過合同交貨期和驗收期的時間按日計算,每超過一日,處以合同總金額千分之二的違約金:延期兩周后,每超過一周,處以合同總金額百分之二的違約金:延期一個月后,每超過一月,處以合同總金額百分之四的違約金;延期超過一個月后,除處以違約金以外,還將承擔由此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
10.2 延期付款
如預付款延期支付,交貨期相應順延。設備按期發運到現場并全部驗貨合格后20日內,如不能按期付款,每超過一日,處以應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違約金;設備安裝調試合格并驗收后60日內,如不能按期付款,每超過一周,處以應付款金額千分之二的違約金;如超過應付款時間一個月還不能支付,一個月后每超過一月,
處以應付款金額百分之二的違約金。
10.3 合同執行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中的義務,該義務的履行期可根據因事件造成影響的期限,相應延長。
10.4設備交貨是指合同設備全部安全按期運抵合同指定交貨地點;如供方未能按期交貨首先違約,需方將不再承擔延期付款違約責任。
11. 安全責任
11.1 由于供方設備問題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由供方承擔。 11.2 在調試、驗收過程中,供方人員的安全由供方負責。 11.3 供方負責設備在驗收交付用戶時完好無損。
12. 其他約定事項
12.1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2.1.1 當供需雙方要求變更和解除合同時,在新的協議未達成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用書面形式(包括傳真、信函等)通知對方。
12.1.2 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需方負責。
12.1.3 供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供方負責。
12.2 合同效力
12.2.1 本合同于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正式生效。該合同
一式六份,供方二份、需方四份。
12.2.2 簽訂供貨合同時簽訂技術協議,技術協議與供貨合同、招、投標書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3 有關合同或執行合同過程中的未盡事宜,雙方在不違背合同和招標文件的原則下,協商解決,辦理結果以“紀要”的形式作為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 凡涉及本合同(含合同附表和附件)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處理。 12.4 合同履約地為設備到貨地點。
需方: 供方:
需方代表: 供方代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設備購買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特此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2 付款方式
2.1 設備總價包括設備造價、運輸費、保險費及安裝調試費。
2.2 合同簽訂生效后,乙方負責安裝調試交付使用,乙方安裝人員在沒有經過甲方同意,安裝人員不得撤離安裝現場。
3 交貨及運輸
3.1 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送貨至甲方指定地點。請填寫安裝地點: 3.2 交貨期:合同簽訂生效后,甲方基礎施工完畢,乙方在接到甲方發貨通知后3日內發貨,乙方負責安裝調試。
4 貨物驗收
4.1 甲方收貨后按照國家制造計量法規定的出廠標準進行驗收。
4.2 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貨物出廠給付用戶的裝箱單,原裝產品合格證各一份,說明書等常規資料各一份。
4.3 交貨后1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及時安排上述貨物的驗收。
5 產品質量
5.1 設備保修期為設備驗收合格后整機及配套產品 保修 12 個月。
6 售后服務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以下售后服務:
6.1 無償向甲方相關人員提供有關乙方所銷售產品的正確安裝、操作使用及日常維護保養的培訓。
6.2 無償向甲方相關人員提供使用乙方所銷售產品時的現場技術指導。
6.3 無償協助甲方相關人員制定甲方內部有關乙方所銷售產品的操作及保養規程。
6.4 根據乙方相關的'服務標準或雙方共同約定的服務標準提供維修或保修。 6.5 在保修期內及時無償提供備用機。
7 對產品質量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7.1 甲方在驗收過程中,如發現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顏色、質量等不符合規定,有權在收貨后的15 日內向乙方提出異議;否則視為甲方已接收該產品,并認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7.2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異議后,應在 15 日內處理完畢。如乙方逾期不予處理,則視為同意甲方提出的異議,且甲方有權單方處理該不符合規定部分設備,因此所產生的一切直接責任和直接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7.3 無論甲方是否提出異議,乙方作為設備的供貨單位,均須嚴格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確保其提供的設備為合格產品且質量滿足工程需要。
甲方(全稱):(蓋章) 乙方(全稱):(蓋章)
經辦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字日期: 年___月___日
簽字日期: 年__ 月_ 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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