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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衛生院規章制度(通用7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鄉村衛生院規章制度(通用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鄉村衛生院規章制度1
一、院長辦公會,每月一次,必要時隨時召開,院長主持,副院長參加、辦公室主任作記錄。
二、院委會,由院長、副院長、院委成員(科主任)組成,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隨時召開。研究討論衛生院發展規劃和重大的業務、財務工作以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事宜。傳達上級工作安排,小結上月工作,安排布置本月工作。解決公共衛生、醫療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研究制定對策措施。
三、全體職工會,全體職工參加,每月5日召開,必要時隨時召開。傳達學習上級工作指示和文件精神,公布本院上月工作情況,安排布置下月工作。
四、支部大會,每季一次,支部書記主持,全體黨員參加,堅持“三會一課”制度。
五、工作座談會,每季度召開一次,由院長主持,邀請醫護人員、鄉村干部、鄉村醫生、門診住院病人參加,征求對衛生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增進團結,改進工作。院辦公室負責以上會務工作,包括會議通知、會場準備和會議記錄等。以上會議均應有會議記錄,記錄內容包括時間、地點、主持人、記錄人、參加人員、會議議題、發言內容和會議結論,重要會議要形成會議紀要。
鄉村衛生院規章制度2
為了加強收款票據的管理和監督,保障醫院各項收入納入財務統一管理的軌道,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維護醫院經濟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款票據的種類及使用范圍
(一)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收款票據
行政事業性收款票據分為統一票據和專用票據兩大類。醫療單位進行醫療業務活動對外收費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收款票據。
1、統一票據是指能夠適應一般的收款需要,具有通用性的收款票據(如:行政事業性收費統一票據和往來款收款收據)。
2、專用票據是指統一票據不能滿足收費的特殊需要,根據收費特點,特別制作的票據(如:掛號收據,門診、住院收款收據等)。專用票據分為定額票據和非定額票據兩種。
(二)醫院財務科監制或購買的收款票據
指與服務對象及醫院內部發生經濟往來,在醫院內部使用的收款憑證。包括住院病人預交款收據、就餐券、洗澡票及其他收款收據等。
二、收費票據的購領與核銷
(一)收費票據的購置
1、醫療單位使用的行政事業統一票據和專用票據,須由財務部門派專人,持省以上權限部門批準的收費文件和收費許可證、單位介紹信,向財政部門申請辦理《票據準購證》。單位每次憑《票據準購證》核準的種類、數量及購票方式,向財政局綜合處票據管理中心領購票據;票據用量較少的鎮衛生院可憑事業法人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收費許可證到衛生局申領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門診及住院收款收據。
2、醫療單位內部收款票據,由財務部門根據單位業務需要,提供票據種類、格式、數量等內容的印刷或購買計劃,經院領導批準,由相關科室辦理。并將樣式報衛生主管部門備案。
(二)收費票據的領用登記
1、醫療單位購入票據后,應由財務部門驗收入庫,并由專人登記收費票據的購入日期、名稱、起止編號、規格及數量,并注明購入渠道。
2、收款員領取收費票據時要填寫《收票票據登記冊》的有關內容并簽字,票據保管員要按人設分戶帳。
3、行政事業性統一票據只能由出納領用。
(三)收費票據退費、作廢、重制的規定
1、收費票據退費的規定(包括藥費、檢查費、治療費等的退費):
(1)收回原收款收據、相關科室出具退費憑證及蓋有“已收訖章”的交款憑證(如化驗單),作為退費憑證附件。
(2)退費前先檢查收款收據、相關科室出具的同意退費依據和原蓋有“收費專用章”的交款憑證及收款收據等資料,要求病員姓名、收費項目、金額相符,并把附件粘附于退費票據后。
(3)若出現部分退費的情況,操作流程如上,把原收據作全額退費處理,并重開實收收據。
(4)退費票據連同收款日報表交財務部門。
2、收費票據作廢的規定作廢票據要求一式三聯齊全,并且必須是當天結帳前發生的'事項。作廢后必須在票據上簡單說明作廢原因。
3、掛號收據作廢、退號的規定要求收回就診聯、報銷聯,且檢查號碼、姓名是否一致,只有當天的可以作廢、退號。作廢、退號的掛號收據粘貼在掛號員報送的結帳單上一起交財務部門。
(四)收費票據的核銷
1、交回的收款收據存根聯,票據核銷員必須及時辦理注銷登記。銷號時必須以存根聯(或記帳聯)及日報表為依據,具體依據如下:
(1)門診收款收據:以審核后的門診收費員結帳單(經確認已繳款,下同)中的收款收據區間號碼及日報表為依據。
(2)住院收費收據:以經審核后的住院收費員日報表中的收款收據區間號碼及日報表為依據。
(3)掛號收據:以經審核后的掛號收據使用區間及結帳單為依據。
(4)行政事業單位統一收款收據:以領用人交回的存根聯為依據,并與記帳聯金額逐張核對。
2、醫療單位自制定額票據銷號時,以票據存根及經確認已收款的憑證為核銷依據。
3、領用收款票據未核銷的,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再予領取;對領用人未銷號完畢又開始啟用新的收款票據,核銷員要查明原因。
4、對發生退費、作廢、重置票據等情況,核銷人員應逐張逐項審查、核對,確保收款的正確性。
三、收款票據的管理
(一)收款票據由單位指定專人負責驗收、保管、核銷。根據內部牽制原則出納不得兼保管或核銷。
(二)醫療收費票據只限于在醫院進行醫療服務時使用,不得用于非醫療商業活動,不得向外單位轉讓、借用、代開,不得偽造收費票據,不得私刻監制章,未經財政部門批準不得自行銷毀收費票據存根。
(三)票據保管員對收費票據的庫存數要每月核對一次,每季編報收款票據收、發、存報表和已領未銷號收票據明細報表(按類別和領用人分別列示)。領、發、存帳表按規定存檔。至少保存5年。
(四)使用收費票據的單位,遺失、短少票據或存根的,應及時向衛生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報告,必要時應當在報刊上聲明作廢。
(五)未用完的訂本式收據不得跨年使用,年度終了財務部門應收回票據并對空頁逐張蓋“作廢”戳記。
四、責任追究
單位與個人違反財政票據管理規定的行為,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一)單位應對票據管理制定切實可行的崗位責任制,對領用后未能妥善保管,而致使票據遺失的(包括已開票據,未按規定銷毀存根行為),視情節輕重,責成相關責任人書面檢查、在本系統內通報批評、警告等處分。
(二)應領用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門診及住院收款收據的單位,不得自行印制醫療票據對外收費,違反規定的將視情節輕重,追究法人責任,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第十六條進行處罰,并責相關責任人書面檢查、在本系統內通報批評、警告等處分。
(三)醫療單位未按規定使用收款票據,出讓、出借、代開票據的,衛生行政部門將違規行為在當地主流媒體上公開披露,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分條例》進行處罰,并按干部管理權限,對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解除職務等處罰,違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鄉村衛生院規章制度3
一、鄉鎮衛生院是直接向所在社區居民群眾提供醫療、防疫、保健和康復服務的農村基層衛生事業機構,是農村三級醫療衛生網的中間層次,是連接縣級醫療機構和村衛生室的樞紐。
二、鄉鎮衛生院技術上接受縣級醫療衛生單位的.指導;受鄉鎮政府和縣衛生局委托,對村衛生室進行管理和指導。
三、鄉鎮衛生院的任務是:樹立為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服務思想,全心全意為所在社區群眾提供醫療、防疫、保健和康復服務。具體包括:
1、發動群眾,開展以除害滅病為中心的愛國衛生運動。
2、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健康教育,尤其是向幼兒、中小學生、家庭主婦和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普及衛生知識。
3、做好計劃免疫的組織實施和衛生監督管理。
4、在醫療康復方面要認真做好社區內群眾常見病、多發病的診斷、治療和家庭病床的醫療服務,提高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對一些復雜的急、危、重、難病人,及時護送轉院治療,向群眾普及急救知識水平,開展社區康復醫療服務,做好老年保健和慢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5、承擔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指導工作。
四、鄉鎮衛生院的設置應從本地實際情況出發,本著合理布局,方便群眾,有利生產的目的,原則上一個鄉鎮設置一所衛生院。
五、建設規模要根據當地群眾的衛生服務需求和防病治病的任務大小來確定,一般可按每千人設一張病床、一張床配備1.3個工作人員的比例計算。
六、在衛生服務方面,要堅持防治結合,發揮整體服務功能,發展適宜技術,實施綜合服務,防止盲目與城市醫院攀比,任意擴大規模,發展不適宜技術。
鄉村衛生院規章制度4
1、嚴格執行《消毒隔離管理總則》有關規定。
2、設器械清洗消毒室、診療室、操作室。
3、保持診室空氣流通、環境整潔,每天工作結束后進行空氣消毒。
4、對每位病人操作前后必須洗手,操作時戴口罩、帽子,原則上戴手套必要時配戴防護鏡。
5、器械消毒滅菌按照“去污染——清洗——消毒/滅菌”原則。
6、診室地面、物表、無影燈拉手每天用500mg/L含氯消毒劑擦拭,遇有污染時,隨時消毒。
7、口腔檢查用口鏡、彎盤、鑷子、探針、注射器等采用一次性。用后先用500mg/L含氯消毒劑浸泡30min后作無害化處理。
8、修復技工室的印模、蠟塊、石膏模型及各種修復材料應使用500mg/L含氯消毒劑浸泡30分鐘。
9、進入口腔內的器械一人一套一用一消毒/滅菌。能壓力蒸汽滅菌的`避免使用化學滅菌劑。
10、滅菌器每月生物監測一次,空氣、物表、手、消毒用品每月培養一次。
11、每日對化學滅菌劑進行有效濃度監測。
12、污染、清潔、無菌物品分開存放,嚴禁一次性物品重復使用。
鄉村衛生院規章制度5
一、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不得開展診療活動。
二、醫療機構執業,必須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醫療技術規范。
三、醫療機構必須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診療科目、診療時間和收費標準懸掛于明顯處所。
四、醫療機構必須按照核準登記的診療科目開展診療活動。
五、醫療機構不得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
六、醫療機構應當加強對醫務人員的醫德教育。
七、醫療機構工作人員上崗工作,必須佩帶載有本人姓名、職務或者職稱的標牌。
八、醫療機構對危重病人應當立即搶救。對限于設備或者技術條件不能診治的病人,應當及時轉診。
九、未經醫師(士)親自診查病人,醫療機構不得出具疾病診斷書、健康證明書或者死亡證明書等證明文件;未經醫師(士)、助產人員親自接產,醫療機構不得出具出生證明書或者死產報告書。
十、醫療機構施行手術、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時,必須征得患者同意,并應當取得其家屬或者關系人同意并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時,應當取得家屬或者關系人同意并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又無家屬或者關系人在場,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況時,經治醫師應當提出醫療處置方案,在取得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被授權負責人員的批準后實施。
十一、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十二、醫療機構對傳染病、精神病、職業病等患者的特殊診治和處理,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十三、醫療機構必須按照有關藥品管理的法律、法規,加強藥品管理。
十四、醫療機構必須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收取醫療費用,詳列細項,并出具收據。
十五、醫療機構必須承擔相應的預防保健工作,承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委托的支援農村、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工作等任務。
十六、發生重大災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況時,醫療機構及其衛生技術人員必須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調遣。
鄉村衛生院規章制度6
一、鄉村醫生在執業活動中享有《鄉村醫生管理條例》賦予的權利,履行《鄉村醫生管理條例》規定的義務。
二、鄉村醫生應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初級衛生保健服務工作;按照規定及時報告傳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如實填寫并上報有關衛生統計報表,妥善保管有關資料。
三、鄉村醫生在執業活動中,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醫療器械和衛生材料。對使用過的一次性醫療器械和衛生材料,應當按照規定處置。
四、鄉村醫生應當如實向患者或者其家屬介紹病情,對超出一般醫療服務范圍或者限于醫療條件和技術水平不能診治的病人,應當及時轉診;情況緊急不能轉診的,應當先行搶救并及時向有搶救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求助。
五、鄉村醫生不得出具與執業范圍無關或者與執業范圍不相符的醫學證明,不得進行實驗性臨床醫療活動。
六、鄉村醫生應當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鄉村醫生基本用藥目錄規定的范圍內用藥。
七、鄉村醫生應當按照要求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訓,更新醫學知識,提高業務水平。
八、鄉村醫生每2年接受一次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考核。經考核合格的,可以繼續執業;經考核不合格的,在6個月之內可以申請進行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請或者經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鄉村醫生,原注冊部門應當注銷其執業注冊,并收回鄉村醫生執業證書。
鄉村衛生院規章制度7
根據醫療廢物處理條例及相關法規,擬訂本制度。
一、醫療廢物是指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
二、醫療機構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防止醫療廢物導致傳染病傳播和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的第一責任人,每年對本機構的.醫療廢物管理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
三、在本機構內確定一名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的負責人,負責檢查、督促、落實本單位醫療廢物的管理工作。
四、及時收集醫療廢物并按照類別分置于防滲漏、防銳器穿透的專用包裝物或者密閉的容器內,并按規定進行登記,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五、不轉讓、不買賣、不丟棄、不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不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不流失、不泄露、不擴散、不露天存放醫療廢物,暫時貯存醫療廢物的時間不超過2天。
六、不具備集中處置條件時,按以下要求處理醫療廢物,并做好各項登記。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醫療器具和容易致人損傷的醫療廢物,消毒并作毀形處理;
(二)能夠焚燒的,及時焚燒;
(三)不能焚燒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七、對不按規定要求處理醫療廢物的,按《醫療廢棄物處理條例》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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