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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科協規章制度(通用11篇)
在當下社會,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企業科協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企業科協規章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配合華中培訓的發展目標,提升人力績效,提升員工素質,增強員工對本職工作的能力與對企業文化的了解,并有計劃地充實其知識技能,發揮其潛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進而發揚我們公司的企業精神,特制定《培訓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作為公司進行人員培訓實施與管理的依據。
第二條適用范圍:凡本華中區分公司所有員工的各項培訓計劃、實施、督導、考評以及改善建議等,均依本制度辦理。
第三條權責劃分
1、華中區培訓講師權責
1)制定、修改培訓制度;
2)擬定、呈報分公司培訓計劃;
3)收集整理各種培訓信息并及時發布;
4)聯系、組織或協助完成公司各項培訓課程的實施;
5)檢查、評估培訓的實施情況;
6)管理、控制培訓費用;(OEM廠家的投入及學習費用)
7)追蹤考查培訓效果;
2、各部門權責
1)制定部門內培訓計劃;
2)制定部門專業課程的培訓大綱;
3)收集并提供相關專業培訓信息;
4)配合部門培訓的實施和效果反饋、交流的工作;
第二章培訓管理
第四條培訓安排應根據員工崗位職責,并結合個人興趣,在自覺自愿的基礎上盡量做到合理公平。
第五條凡本公司員工,均有接受相關培訓的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公司培訓規劃、制度的訂立與修改,所有培訓費用的預算、審查與匯總呈報,以及培訓記錄的登記與資料存檔等相關培訓事宜,以華中培訓講師為主要權責單位,望相關部門能即使提出改善意見和建議,并配合執行相關制度、政策。
第七條公司的培訓實施、效果反饋及評價考核等工作以、分公司分總、華中培訓講師為主要權責單位,并對公司的培訓講師工作績效予以評分。各部門應給予必要的協助。
第三章培訓體系
第八條新員工入職培訓
1)培訓對象:所有新進人員。
2)培訓目的:協助新進人員盡快適應新的工作環境,順利進入工作狀況。
3)培訓形式:公司集中培訓。
4)培訓內容:涉及公司簡介(包括公司發展史及發展前景、企業文化、公司組織架構、各部門分布及部門職能等)、公司制度介紹、產品知識,簡單銷售技能培訓等。
第九條內部培訓
1)培訓對象:全體員工
2)培訓目的:依靠公司內部技術力量,最大可能的.利用公司內部資源,加強內部的溝通與交流,在公司內形成互幫互助的學習氛圍,并豐富員工的業余學習生活。
3)培訓形式:在公司內部以講座、研討會、交流會的形式進行。
4)培訓內容:涉及技術類、管理類的多個方面,及員工感興趣的業余知識、信息等。
第十條外部培訓
1)培訓對象:全體員工
2)培訓目的:依靠OEM廠商力量,提升從業人員在本職工作上所應具備的專業知識、IT行業發展動態、技能技巧,以增進各項工作的完成質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訓形式:參加外部公開課、交流研討會,或請外部培訓機構講師在公司內部授課。
4)培訓內容:涉及專業技術知識、零售技巧、管理培訓、企業戰略性、發展等。
第四章培訓計劃的擬訂制度
第十一條分公司培訓講師應在每月3號之前與區域講師擬定各分公司培訓計劃,發送集團郵件門市經理、華中去培訓講師,并抄送分公司領導。注:如有大量臨時性工作項目則酌情給予績效加分
第十二條各部門主管應根據各自業務發展的需要,確定部門內培訓需求計劃,并反饋給其所在分公司培訓講師,統籌規劃。
第十三條區域培訓講師根據實際情況分解季度培訓計劃,編制培訓課程清單,并呈報上級領導審核。
第五章培訓實施
第十四條新員工入職培訓
1)員工一般在入職第一周內集中培訓。
2)培訓由分公司培訓講師按照培訓計劃實施。
3)每位新入職的員工,在上崗后最長不超過十個工作日之內,除特殊情況外,都必須接受新員工培訓。
第十五條在職員工培訓
1)充分利用公司內部可用資源。
3)不斷充實和完善內部培訓課程,形成重點課程的逐漸固定和循環開設。
4)培訓參與人員應嚴格遵守培訓規范。
5)學員課后對內部講師的課程內容、準備情況、講授技巧等的評估,填寫《培訓效果評估表》,交由各屬分公司行政存檔。
第十六條外部培訓
1)培訓課程的選擇應結合公司的內部需求和公司情況,并需嚴格審批。
2)參加培訓人員的選擇應突出目的性、自愿性,結合各人的職業發展規劃。
3)培訓相關資料(包括教材、講義(PPT)、證書、培訓小結等)交由各屬分公司行政備份存檔。
第十七條出勤制度
1、所有培訓一經報名確認,受訓人員須提前做好安排,除特殊原因外,應準時參加;不能參加人員需提前告之行政部,并給出合理理由,否則視為無故缺席。
2、凡在公司內部舉辦的培訓課(包括外部講師的內部集訓、內部培訓及各種內部研討會、交流會等),參加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培訓規范;課前簽到由培訓講師負責紀錄,填寫《培訓簽到表》;考勤狀況將作為員工日常考勤的一個參考因素。
第十八條培訓的考核、評價及獎懲
1、原則上各部門組織的培訓都應有考核成績,考核成績記入員工檔案,作為員工提薪、升職的必要條件之一。
2、分公司培訓講師組織的培訓由行政部負責考核;各部門自行組織的培訓,由各部門自己組織考核,行政部負責檢查并備案。
3、考核的形式以定量考核為主,定性考核為輔。
4、對無故不參加培訓的,公司將給予行政或經濟上的處罰。
第十九條培訓的組織保障
1、行政部負有對培訓組織,協調、監督的責任,各部門應積極主動的協助培訓的工作開展,將培訓工作做好。
2、各部門必須以書面形式或集團郵件形式向培訓講師提出季度培訓計劃及培訓訴求,培訓講師據此和公司的發展需要擬定公司培訓計劃并郵件形式呈報上級以及分公司領導。
3、各部門負責人在學習培訓上要起表率作用,注意提高自身的素質,不但要懂得作管理者,還要成為員工事業的良師益友。
第二十條員工培訓制度實施流程
1、由行政部每月月底28號~月初3號,向店長、大店長發放培訓需求調查表,根據收集上來的培訓需求由培訓講師小結月度培訓分析報告,并與門市經理溝通后,做出公司月度培訓計劃。
2、外請專家培訓,培訓講師要做好選定課題—外請專家—費用預算—培訓場地—技術支持—參培人員管理—培訓效果評估的工作。(待定)
3、內部培訓,由部門負責人按照課題,確定培訓講師,組織員工參加培訓。行政部負責督導。
4、分公司各部門培訓每月至少二次,銷售部門側重于業務技術,職能部門側重于部門職能培訓,采取講課或討論的形式。培訓時間不少于1小時。
企業科協規章制度 篇2
第一條為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提高對進冀建筑業企業的服務水平,培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建筑市場,提高建設工程質量,確保投資效益,根據《建筑法》、《河北省建筑條例》、建設部《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對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有關活動的進冀建筑業企業,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進冀建筑業企業(以下簡稱“進冀企業”),是指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各部門所屬注冊地不在本省行政區域,進入本省行政區域進行建筑活動的建筑業企業。
第四條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進冀建筑業企業的監督和管理。
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進冀建筑業企業的監督和管理。
第五條外埠建筑業企業進冀施工,應到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進冀備案手續。
進冀備案包括單項工程備案和進冀企業分公司備案。
第六條進冀企業擬在冀承攬單項工程,應辦理單項工程備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備案申請表
(二)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介紹信;
(三)企業法人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
(四)企業營業執照;
(五)企業資質證書;
(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七)項目經理資質證書(或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項目經理部成員職稱及職業資格證書;
(八)企業注冊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該企業近三年未發生質量安全事故和市場違規行為的信譽證明;
(九)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條進冀企業擬在冀年度承攬施工項目超過2個(含2個)的進冀企業,應當設立進冀企業分公司,并辦理進冀企業分公司備案,由分公司統一管理在冀的施工項目。
辦理進冀分公司備案,除按第六條要求提交相應材料外,還應提交:
(一)分公司辦公場所的房屋租賃合同或房產證書;
(二)分公司成員的職稱及資格證書。
第八條辦理備案手續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進冀企業向擬承攬工程所在地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的資料;
(二)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進冀企業提供的備案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發現備案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1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三)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受理進冀企業的備案文件后,應進行登記、核查;核查合格的,在1個工作日內,簽發同意上報意見,由申請人持該意見及有關材料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四)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收到申請人報送的備案文件后,在1個工作日內,對符合備案要求的辦理使用備案手續,頒發相應備案證書;對不符合要求的,應作出不予備案的書面決定并說明理由。
第九條進冀建筑業企業中標(或按規定可以不經招標直接承包工程)后,企業應到工程所在地設區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委托機構)領取《進冀建筑業企業施工服務手冊》,并提交下列資料:
(一)進冀備案證書;
(二)中標通知書或按規定可以不經招標直接承攬工程的證明材料;
(三)施工承包合同;
(四)選用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的資質證書,勞務作業人員《職業技能崗位證書》;
(五)專業承包、勞務分包合同。
第十條 《進冀建筑業企業施工服務手冊》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制,其內容包括:
(一)進冀建筑業企業服務指南;
(二)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三)進冀建筑業企業和進冀施工人員基本情況;
(四)本省建設行政管理的有關規范性文件。
第十一條進冀企業分包工程,應選擇有資質的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并依法和專業承包企業或勞務分包企業對分包企業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進冀企業應按規定,定期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建筑業企業基本運行情況表》。
第十三條進冀建筑業企業享有與省內企業同等的權力、并承擔相同的責任和義務,接受本省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托機構的監督、管理、檢查。
第十四條進冀企業的基本情況、資質情況、業績和市場行為等,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納入本省建筑市場監督管理信息系統統一管理。
第十五條進冀企業的作業人員和分包作業人員的《職業技能崗位證書》持有率不低于100%。
第十六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對進冀企業進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標準的培訓。
第十七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對進冀企業遵守建設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檢查。檢查可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進冀企業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知的時間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書》、施工項目的有關資料等。
(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企業資料后,組織有關專家對進冀企業的市場行為、經營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生產管理進行檢查。
第十八條檢查結論為分為合格、不合格兩種。
進冀企業有下列情形的,檢查結論為不合格。
(一)與建設單位或者企業之間相互串通投標,或者以行 賄等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的;
(二)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
(三)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
(四)嚴重違反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五)發生過三級以上工程建設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發生過兩起以上四級工程建設安全事故的;
(六)隱瞞或者謊報、拖延報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壞事故現場、阻礙對事故調查的;
(七)按照國家規定需要持證上崗的技術工種的作業人員未經培訓、考核,未取得證書上崗,情節嚴重的;
(八)未履行保修義務,造成嚴重后果的;
(九)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情節嚴重的;
(十)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分包企業工程款和作業人員人工工資的;
(十一)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十九條進冀企業不合格名錄,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予以公布,并限期停止企業在冀投招標資格。
第二十條注冊地在國外及港、澳、臺地區的建筑業企業進冀施工,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企業科協規章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加強工藝管理,最大限度地滿足顧客要求,創造最佳經濟效益,根據公司生產管理的特點和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作為開展生產工作的指引,適用于公司生產系統包括輸入、生產轉換過程、輸出和反饋四個環節的計劃、組織、指揮、控制和協調等方面管理活動。
第三條公司必須遵循效益化、科學管理、以銷定產和組織均衡生產的原則開展生產管理活動。
第二章工作職責
第四條總經理負責對公司生產管理的總體策劃、授權、監督工作。
第五條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公司生產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生產管理工作。
第六條生產技術部負責生產計劃的制作、發放、生產進度的控制,負責設計技術工藝文件,編制工藝流程,并監控生產按計劃和技術標準進行操作。
第七條市場部負責編制銷售計劃、接受顧客合同、組織合同評審及履行合同等相關工作;負責按生產需求,編制原料采購計劃、實施采購,確保物資的正常供給。
第八條采購部負責按生產需求,編制設備及備品配件、輔料采購計劃、實施采購,確保物資的正常供給。
第九條質檢部負責從原材料入廠到成品出廠的全過程質量檢驗工作,分析和改善全過程的質量問題,負責按要求進行成品的收發工作。
第十條倉儲部負責按要求進行備料、發料、貯存、保管工作。
第十一條辦公室負責按生產需求,編制人力資源計劃,提供滿足生產需要的人力資源。
第十二條財務部按生產需求,編制資金使用計劃,確保資金的正常供給。
第十三條企管部負責安全生產管理,監督生產管理的實施。
第三章生產訂單管理
第十四條市場部應依據產品銷售業績和市場調研報告,編制年、季、月銷售預測計劃,經總經理批準后發給生產技術部,生產技術部根據銷售預測計劃及時安排生產計劃和組織生產。
第十五條市場部收到顧客的合同、口頭訂單、書面訂單或要貨通知后,應立即組織生產技術部、質檢部進行訂單評審,確定技術要求、產量和發貨日期,評審報告經總經理批準后,以銷售計劃單形式發給生產技術部,同時分發給質檢部,生產技術部根據銷售計劃單組織生產,質檢部根據銷售計劃進行質量檢驗和發貨。
第十六條市場部應隨時跟蹤生產,掌握各車間生產進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反映,或與相關責任部門進行溝通協調,作好顧客與生產部門的信息傳遞工作,以期隨時回復顧客的詢問,確保交期準時,如顧客有驗貨要求時,應予以按排。
第十七條市場部應經常保持與顧客進行溝通與聯系,針對其反饋的信息,應及時與相關部門溝通,確保準時出貨和顧客滿意。
第十八條訂單、合同或要貨通知在執行期間,如果公司未能按顧客要求完成或顧客要求變更時,市場部應及時與顧客進行溝通與聯系,所作的任何變更都必須經與顧客書面確認,同時,將顧客的信息及時通知有關部門。
第十九條市場部組織編制與安排月、周出貨計劃,確保交期準時,顧客滿意。
第二十條市場部應作好每月產品出貨情況的統計工作,于每月月末向總經理提交月份產品銷售統計表、貨款回收匯總表,及時反饋市場動態。
第四章生產計劃管理
第二十一條生產技術部收到市場部的年、季、月銷售計劃后,應作好產能分析,依據本公司的生產能力和技術條件,合理安排年、季、月生產計劃。
第二十二條生產技術部應于每月28日依據市場部的月銷售預測計劃,在充分預測產量及庫存量的基礎上編制下月生產計劃,月生產計劃經副總經理批準,并將生產計劃指令下達給相關責任部門和各車間。
第二十三條月生產計劃的制訂,必須與生產能力相適應,如超出生產能力,應考慮適當應對措施的可能性,如遠低于生產能力,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以便作適當的對策與決策。
第二十四條各車間根據已下達的月生產計劃,制定本車間的周生產計劃。周生產計劃的制定,要與各車間的生產能力相適應,并根據工藝流程和各車間的生產能力大小,合理考慮車間之間的生產能力匹配與銜接,并且滿足最終產品交付的交期要求。
第二十五條如在月份生產計劃制定后,又接到新的合同或訂單,必須在當月落實,否則不能保證交期時,其數量增加后,不超出制定月度生產計劃已預估的預測量時,則月度生產計劃毋需調整;若其數量增加后超出制定月度生產計劃已預估的'預測量時,則月生產計劃須調整。計劃的調整依其制定時審批權限與程序審批,并及時通知到相關部門。
第五章生產物料管理
第二十六條生產技術部依據市場部月銷售計劃、訂單、合同或要貨通知,審核半成品、成品的庫存動態情況,提出物料需求計劃。物料需求計劃與生產計劃一同下達。
第二十七條物料采購部門依據生產計劃排程及公司規定倉庫物資的最大儲存量和最少庫存量標準,審核倉庫庫存動態情況,編制物資采購計劃,經有關領導逐級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二十八條物料采購部門應與生產技術部、倉儲部根據進貨和生產周期共同協商設定安全存量,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二十九條倉庫應及時將物料出庫情況進行記錄、存檔、上報,便于有關部門或上級領導隨時掌握倉庫物料儲存情況。
第三十條生產技術部應及時掌握物料到位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或通知采購部門,或上報公司領導,盡量避免停工斷料現象。
第三十一條物料采購部門應時刻掌握物料到廠情況,掌握車間物料控制情況和倉庫儲存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分析和糾正或通知相關部門,做出跟蹤整改,或上報公司領導尋求對策。
第三十二條各車間依據周生產計劃的安排,并且依據材料定額標準,填寫領料單,經車間主任批準后,向倉庫領取物料,倉庫憑批準的領料單核發材料。
第三十三條各車間嚴格控制物料的使用,杜絕損失浪費現象,努力降低產品消耗。
第三十四條生產技術部根據確定的物料消耗定額,加強對車間物料工作進行管理和考核。
第六章生產進度管理
第三十五條各生產車間接到生產部下達的生產指令后,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分析研究,作出合理的生產安排。
第三十六條各車間對于工藝疑難問題及產品交期、物料異常問題,應立即通知生產技術部。
第三十七條生產技術部應及時掌握、督導、檢查各車間的生產進度、質量、成本控制、物料到位和成品庫存情況,合理調配人力、物力資源,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相關部門或上報領導,便于其做出改善措施。
第三十八條各車間應每天將生產情況統計于生產日報表中,并與生產計劃進行比較,如發現總生產進度落后于計劃時,應報告生產技術部予以協調解決,生產技術部每月應將生產情況進行統計,對于出現較大差異的情況應分析原因,必要時要實施糾正措施。
第三十九條各車間在生產進程中,如出現斷料、設備故障、停電停水等意外情況,且影響到其它車間生產或影響總的生產進度時,應及時向生產技術部匯報,由其召開生產協調會,研究對策,落實措施。必要時,生產技術部向副總經理報告予以協調解決。
第七章生產過程與現場管理
第四十條生產技術部應加強生產過程和現場管理與監督,制定現場作業標準,指導各車間按照規定的要求實施生產過程控制和有效地進行現場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車間主任應按進行巡檢,發現問題,及時協調解決。
第四十二條各車間班長依據車間主任所布置的當天生產任務進行領料,合理安排班組成員進行作業。
第四十三條各工序操作人員工應自覺按照操作規程操作,并經常進行自檢和互檢,發現生產異常問題,應及時糾正,或上報有關領導予以協調解決。
第四十四條各工序操作人員工應按規定如實做好操作記錄。
第四十五條各生產現場應及時進行清掃,做到物品排放定置有序,衛生清潔。
第四十六條各車間主任和班長應每天按照安全生產檢查表規定的內容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記錄和整改,本車間無法整改的應立即上報。
第八章生產工藝管理
第四十七條生產技術部應根據生產實際變化的需要,及時制定和修訂工藝大綱,為公司各生產提供規范的工藝規程。
第四十八條當顧客的特殊要求需要公司變動工藝或工序要求時,生產技術部應針對特殊要求及時制定和下發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工藝標準或生產作業指導書等文件資料,供生產中遵循。
第四十九條各車間應嚴格執行公司工藝大綱和操作規程,及時檢查操作人員執行工藝情況,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變動工藝和操作規程。
第五十條生產技術部應經常督導、檢查各車間工藝技術管理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產品質量穩定。
第五十一條針對新產品、新工藝投入生產,生產技術部應進行跟蹤管理,對各工序出現的工藝疑難問題,及時研究分析,現場指導,現場改善,并隨時提供全方位工藝信息咨詢。
第九章生產設備管理
第五十二條生產中的所有設備都應進行編號,填制《設備管理卡》,并將此卡粘貼在設備上,且做到一機一卡。
第五十三條所有設備均應制定設備日常保養方法、規定日常保養項目、內容及頻率等事項,并定期檢查設備日常保養狀況。
第五十四條設備管理人員每年初應制定《年度設備保養計劃》,規定設備保養周期和責任人,報總經理批準后發放到相關部門和各車間。
第五十五條設備維護人員根據年度保養計劃制定當月生產設備保養計劃,經生產技術部綜合平衡后實施。
第五十六條生產技術部應制定操作規程,規范操作步驟、日常點檢項目和安全事項等,作業員工每次操作前必須按操作規程實施點檢,確保設備一切正常方可操作,每天負責對設備進行外部清潔,如點檢發現異常時,操作人員應維持停機狀態,并立即通知主管或維修人員處理。
第五十七條設備維護人員對于生產設備故障應無條件地進行檢修,保證生產正常運轉。
第五十八條各車間應為設備維護人員檢查和維修設備提供方便和保障。
第十章生產調度管理
第五十九條公司在生產副總經理領導下、以生產技術部為中心、對全公司的生產活動進行集中指揮、統一調度,最根本的任務是負責全公司生產組織,組織協調物料平衡,依據生產計劃,保證生產均衡、有序、順暢的進行。
第六十條生產技術部根據各部門、各車間的匯報,認為將影響到總的生產進度時,應及時召開生產協調會,研究對策。必要時,須向生產副總經理報告,予以協調解決。
第六十一條生產協調會依據實際情況由生產技術部組織召開,必要時由生產副總經理主持,并根據會議內容需要確定參加人員。
第六十二條每月28日為公司生產調度例會日,公司領導、各部部長、各車間主任、設備維修負責人或其他指定人員應到會。如有事不能參加者,必須事先向生產技術部部長請假,準假后指定其他人員準時參加會議。
調度會由生產技術部部長主持,主要內容為通報當月生產質量情況和安排下月生產計劃,各部門總結匯報有關工作進展情況、安排相關工作事宜,各車間提出生產經營及其它方面需要協調解決的重大事宜,協調解決生產經營及其它方面重大事宜。
第六十三條各部門和各車間應認真執行生產協調會和生產調度會決定的事項,生產技術部應及時檢查落實情況。
第十一章售后服務管理
第六十四條生產技術部配合市場部進行售后服務工作,接到顧客的異議,應進行確認和分析,找出差異,妥善溝通和處理。
第六十五條針對顧客退貨,應立即安排人員重新發貨,確保顧客滿意。針對顧客送回的不良品,應安排人員返工。
第六十六條生產技術部收到的質量信息后,應和生產車間進行確認和統計分析,找出主要問題,予以改進。
第十二章生產統計管理
第六十七條公司生產副總經理負責領導生產統計管理工作,生產技術部具體組織生產統計,并認真做好公司統計及其基礎工作。
第六十八條各部門、各車間負責人是本部門、車間的生產統計責任人,應對本部門、車間各類生產統計數據的上報時間、正確性和統計報表的質量負責,建立好原始資料和統計臺帳,資料要全面、準確、及時,確保統計報表的報送時間和質量。
第六十九條統計人員收集填報的生產統計數據必須交由直接領導審核確認后方可報出,以確保各類數據來源的可靠性、真實性和客觀性以及生產統計數據計算技術的準確性。
第七十條生產統計工作包括如下內容:生產統計數據(生產計劃進度、產量完成情況包括各等級完成情況、產品等級率、成品率、回收率)、物料消耗數據(包括水、電、氣能源消耗)、設備維修與保養數據包括設備完好率和利用率、存貨與發貨及退貨等。
第七十一條各部門和各車間應撰寫月度、年度生產統計分析報告。生產統計分析內容應包括:同期統計數據的對比、統計數據與計劃的對比、相關變量數據的對比分析;影響統計數據主要因素的分析;對主要統計量的趨勢分析和判斷;對重要統計量發展的控制建議。
第七十二條生產統計分析報告應運用統計學的基本原理,結合公司經營活動特點,預測發展趨勢,撰寫統計分析報告的基本要求是堅持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地分析問題。
第七十三條在每個統計時段的統計工作完成后及時建立以報表、文字形式的分類生產統計檔案。在統計工作中主動保護使用的計算機及其應用程序不受損壞,維護統計工作安全性。
第十三章附則
第七十四條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第七十五條本制度由生產技術部和企管部負責解釋。
企業科協規章制度 篇4
一、基本素質
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團結互助,忠誠和藹,愛崗敬業,樂于奉獻,虛心學習,不斷進取,努力提高自素質和業務技能,富有積極的上進心和職業自豪感及奉獻精神。
二、考勤制度
(一)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否則將每次至少處50元以上的罰款。如有:
1、遲到10分鐘內按每分鐘1元計算,如超過10分鐘,視情節進行處理;
2、如早退5分鐘內按每分鐘5元計算,如超過5分鐘,視情節論處。
(二)員工因事請假4小時內由組長簽名,主管審批方可生效,如超過4小時需經廠長簽名生效。管理請假在2小時以內由主管簽名生效,超過2小時由廠長簽名生效。管理請假如超過3天者需總經理審批生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三)禁止電話請假或代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
(四)員工請病假超過8小時,則需要醫務機構出具建議休息和持有醫院電腦收費單方可獲得生效;
(五)員工若因病及特殊情況未來得及請假,需在二天內通知廠方并填寫請假單,如超過3天未通知者則按自動離廠及無薪處理。
三、工資待遇
(一)新員工經初步審定工資后試用期為1個月,1個月內廠方有權隨時解雇,工資視其技術水平及工作表現確定,一個月后屬合格員工,工資按初定工資給予;
(二)所有新進員工需連續在公司工作滿2個月后,在公司統一發放工資時方可領取第一個月工資(工資發放時間為每月1―5號)。員工若中途請假5天以上者,公司將順延本人的工資發放時間;
(三)員工無請假、遲到、曠工及早退,可享受公司每月20―30元的全勤獎(未滿一個月的員工無全勤獎);
(四)如在公司連續服務3年以上的老員工,公司則根據其工作表現,參照工作業績,可考慮往后每年調整一次工資;
(五)所有管理及員工若在公司連續服務滿1年,無曠工、遲到、早退及違反廠規制度,以后每月或獲得工齡獎20元;凡連續在公司服務滿2年以上的,同樣無曠工、遲到、早退及違反廠規制度,每月可獲得工齡獎30元;
(六)生手、半生手員工工資在三個月以后可獲得晉升,晉升條件則根據其工作表現、技術水平等綜合評定,由組長、主管、廠長評定后交總經理簽名方可獲得晉升工資;
(七)員工若對工資發放額有疑問的,應在工資發放后二天內向財務部查詢,逾期者廠方可以不予受理。
四、辭職規定
(一)若需提出辭職申請的員工,經組長、主管簽名,廠長審批方可生效;
(二)若已得到批準辭職的員工,廠方在一個月內招聘替補人員,如提前招到公司可安排提前離職,工資按正常發放領取;如在一個月內沒招到合適人員,公司則有權推遲離職期限,工資可考慮離職就領取;
(三)凡新進員工從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可在做滿一年后隨時提出辭職申請;(具體程序按第一條、第二條執行);
(四)所有管理人員、生手員工進入公司后需做滿2年方可提出辭職申請,未滿2年時間提出辭職公司一律不予受理,若需離職,則視無薪離職。
五、處罰條例
(一)甲類過失(屬于重大過失,每次至少處50元以上罰款)
1、未經允許在廠區車間內拍照;
2、飲酒或酗酒后回工廠上班,有粗暴語言及侮辱其他員工;
3、威脅或散布謠言損害他人或公司聲譽的;
4、消極怠工,不服從管理及領導安排;
5、辱罵管理人員及威脅管理人員的'
6、有意破壞公司財物,機械設備,消防設備的(除罰款外還需照價賠償);
7、管理人員濫用職權或私泄報復者;
8、除正常休息在廠內聚眾賭博;
9、在廠區禁煙區吸煙,攜帶危險物品進入工廠的;
10、公司組織統一加班,私自下班者;
11、公司在趕貨期間無故曠工者(除罰款外還需按曠一扣六處罰)。
(二)乙類過失(屬于輕微過失,每次至少處10元以上罰款)
1、不注意節約水電,不愛護機械設備、工具器材等公物;
2、上班時間私自離開工作崗位辦其他事情的;
3、工作時間吃零食的;
4、工作時間大聲說話者;
5、工作效益欠佳,達不到工作基本要求的;
5、上班時間聊天,看書刊雜志,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6、隨地吐痰,亂丟食物;
7、未經批準打聽私人電話的;
8、工作疏忽大意,造成輕微損失的;
9、挑撥是非,亂傳閑話,影響團結,擾亂秩序的。
注:本處罰條例,如一旦有人被處罰,所有處罰金將在上月發工資時一并扣除,包括曠工處罰及觸犯廠規條例的各項處罰,任何人不得人任何異議。
六、獎勵條件(凡符合以下條件,可獲得50―1000元獎金)
1、對改進企業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2、工作態度好,為企業創造良好聲譽者(可定月或不定月評選);
3、如有重大事故發生,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者;
4、有合理化建議提出,經采納實施有成效者;
5、成本控制,注重節約,有明顯成績者;
6、敢于抵制不正之風,事跡突出者。
注:獎勵審批權限,如一旦有人夠獎勵條件,由部門負責人提名,經主管廠長審核,呈報總經理批準方可獲得獎勵。
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生效,其解釋和修正權由廠辦負責,總經理審批方可獲得更改。
企業科協規章制度 篇5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建筑市場監督管理,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建立優勝劣汰的動態管理機制,提高企業綜合素質,確保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根據《建筑法》、《建設工程 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等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本市、國務院有關部門直屬、省屬駐昌和外地進昌各類建筑業企業。所稱的進昌建筑業企業,是指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地不在本市范圍內,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活動的企業。
第三條 南昌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建委)具體負責建筑業企業的誠信管理工作。
第四條 進昌建筑業企業進入本市參加建設市場活動,應提供完整、真實、合法、有效的資料到市建委辦理進昌登記手續。
第五條 進昌辦理登記手續須提供以下資料(原件核對后歸還):
(一)《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的在昌負責人的委托書,企業在昌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具有專業資格的專職質量、安全管理人員任命書、職稱證書、勞動合同 (含社會保險憑證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三)外省企業應提供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部門出具的外出介紹信,省內企業應提供各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介紹信;
(四)由企業所在地縣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近二年未發生《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十四條所列舉行為的證明,以及無拖欠農民工工資 的證明;
(五)企業參加項目管理的項目經理、技術、質量、安全、經濟管理人員的資格證明、職稱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要技術工種操作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其他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技術、管理人員等總人數不少于15人,項目經理或建造師限二級以上,中級職稱以上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10人,技術負責人應為高級職稱),以及社會保險證明;
第六條 進昌建筑業企業在昌設立分公司的,在昌應有固定的辦公場所,總承包企業不小于200平方米,各專業企業不小于100平方米,并辦理在昌工商注冊、稅務登記、開立銀行帳戶及申領《組織機構代碼證》。
第七條 進昌建筑業企業具備了第五條、第六條所列條件的,可向市建委申領《誠信管理手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直屬、省屬駐昌和本市各類施工企業憑資質證書副本,可到市建委申領《誠信管理手冊》。進昌建筑業企業不設分公司的不發《誠信管理手冊》。
第八條 《誠信管理手冊》是本市和駐昌、進昌建筑業企業在昌合法承接工程的信用檔案,記錄企業及項目經理在昌的業績和獎懲情況。持《誠信管理手冊》可參加本市所轄范圍內的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持《誠信管理手冊》參加招投標時,加入3分誠信分值;有違反建筑市場行為,被處以不良行為記錄的每次扣2分,扣分分值可累加(不良行為記錄當年有效,不跨年度)。
第九條 領取了《誠信管理手冊》的建筑業企業變更企業名稱和法人代表、資質等級、指定在昌負責人等,應從變更之日起15日內持有關證明文件到市建委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條 國(境)外施工企業進昌施工按照國家、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手續。
第十一條 建筑業企業在昌承接工程后,應組織項目管理機構,配備與工程規模、技術復雜程度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其中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項目核算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施工管理員、材料管理員必須是本企業職工。
第十二條 建筑業企業應定期按要求向市建委和市統計局報送建筑業企業各類報表。
第十三條 建筑業企業應遵守國家、江西省及本市有關建筑市場、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合同管理、勞動保障、計劃生育管理等方面的法律 、法規 和規章。
第十四條 對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令整改、通報批評、收回《誠信管理手冊》的處理:
(一)在昌無固定的辦公場所,駐昌機構主要管理人員實際到位情況與進昌登記的資料不相符的;
(二)企業管理不規范,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保證體系不健全,項目管理機構的管理人員設置與施工工程規模程度不相適應,以及項目管理人員長期不在施工現場(經3次以上檢查均不在施工現場的視為長期不在施工現場),技術工種和勞務作業人員未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其他從業資格證書上崗的;
(三)總承包企業和專業分包企業將勞務作業分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或未與勞務分包企業簽訂書面勞務分包合同的;
(四)出租、涂改、偽造或采用不正當手段騙取《誠信管理手冊》的,以及允許他人以本企業名義使用《誠信管理手冊》的;
(五)不及時辦理相關變更登記手續的;
(六)勞動用工管理不規范,克扣或拖欠務工人員工資的;
(七)不按規定上報各類報表的;
(八)在昌施工期間發生建筑市場違規行為或質量安全等級事故的;
(九)有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的。
第十五條 市建委對所持《誠信管理手冊》的進昌建筑業企業實行年度檢查制度。
年度檢查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進昌建筑業企業應根據當年的年度檢查通知進行年度檢查申報,填寫年度檢查報表,提交《誠信管理手冊》,交驗《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在昌分公司《企業非法人營業執照》、《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
(二)外省外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昌設有辦事處的,該地企業將申報資料提交到駐昌辦事處,由駐昌辦事處統一將年檢資料交市建委;無駐昌辦事處的企業將申報資料直接報市建委。
(三)對年度檢查資料齊全的企業,市建委在15個工作日內做出年度檢查結論,記錄在《誠信管理手冊》年度檢查記錄欄內。
第十六條 年度檢查的`內容是:進昌建筑業企業在昌施工條件是否符合進昌登記時應具備的條件;是否與其在昌施工承接的工程規模相適應;進昌建筑業企業在昌是否存在著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市場行為、勞動用工、工資支付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年度檢查結論分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類。
第十七條 進昌建筑業企業在昌的施工條件符合進昌登記時應具備的條件,且與其在昌施工的工程規模相適應,在過去一年中沒有發生第十四條所列行為的,年度檢查結論為合格;發生第十四條所列行為,經批評教育后已整改的,年度檢查結論為基本合格;發生第十四條所列行為,情節嚴重或整改不力的,年度檢查結論為不合格。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市建委收回其《誠信管理手冊》,在兩年內市建委不再發給該企業《誠信管理手冊》,并給予不良行為記錄,在此后的兩年內參加本市建筑市場招投標活動時,每次扣4分。
1、年度檢查結論為不合格的;
2、連續兩年年度檢查結論為基本合格的;
第十九條 年檢時間為自下發年檢通知之日起二個月內,特殊情況企業可申請延期,延期時間不超過一個月。在規定時間沒有參加年度檢查的進昌建筑業企業,其《誠信管理手冊》自行失效。
第二十條 進昌建筑業企業遺失《誠信管理手冊》,應在本市登報聲明作廢后,重新補發。
第二十一條 企業終止在昌承接工程,應到市建委辦理離昌手續,同時上繳《誠信管理手冊》。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南昌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解釋。
企業科協規章制度 篇6
一、目的
為加強倉庫管理,保證庫房規范、高效、有序運作,保障公司財產物資安全,減少不良、呆滯物料損失,降低庫存占用資金,滿足生產經營對物料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倉庫,包括原材料倉、成品倉的管理。車間倉庫及存放于車間的物品參照本制度執行。
三、倉庫管理職責及目標
1.高效有序地進行物料、產品的收發作業,保證出入庫數量準確且合乎質量管理、出入庫管理和財務管理的要求;
2.庫房管理科學、有序,貨物擺放整潔、整齊,合乎貨物貯存和安全管理的要求;
3.單據管理有序,登記及時、準確。電腦入單及時、準確;
4.定期和循環盤點,及時查處差異,保證帳、物一致;
5.與采購、銷售、車間及外協單位及時對帳,及時查處差異,維護公司利益;
6.及時反映和跟催不合格品、呆滯品的處理,減少不良損失,降低庫存資金占用;
7.做好防火、放水、防盜和防“四害”等安全防護工作,保障倉庫財產物資的安全。
四、倉管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技能
1.熟練掌握出入庫作業及庫房管理的方法、規范及操作程序;
2.熟悉倉庫管理制度及相關管理流程;
3.具備一定的線束和電子產品知識,熟悉所經管得物料、產品;
4.具備一定的質量管理知識和財務知識;
5.懂電腦操作。
五、收貨驗收
1.貨物進倉,需核對訂單(采購訂單和生產訂單)、待進倉物品料號、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與訂單相符合方可辦理入倉手續。
1.1、嚴禁無訂單收貨;因生產緊急、人員外出等特殊情況需請示并獲得授權、同意,可變通辦理;
1.2、嚴禁超訂單收貨。因合理損耗領料或計量偏差或機臺最少生產數量等原因導致的少量超訂單收貨,應在合理范圍內并符合相關管理規范或規定。
2.貨物進倉,必須采用合適的方法計量、清點準確。大批量收貨可采用一定的比例拆包裝抽查,抽查時發現實際數量小于標識數量的,應按最小抽查數計算接收該批貨物。
3.貨物進倉,需辦理質量檢驗手續,其中:
3.1、外協、外購物料/產品必須經質量管理部門檢驗,檢驗合格并簽字后方可辦理正式入倉手續,開具入庫單,及時錄入系統生成單據。
3.2、對車間因生產計劃取消等原因需進倉或退倉的,需符合相關制度、流程規定并獲物流部長批準。
4.入庫物料、產品,必須采用合適、規范的包裝(或裝載物)。包裝標識清晰且與實際裝載貨物相符。同一包裝裝載數量統一,同批次貨物只允許保留一個尾數。
5.對驗收不合格或超出訂單的物料、車間生產中發現經質檢確認供應商責任的不合格品,倉庫必須及時通知采購部門辦理退貨/補貨事宜。
六、貨物出倉
1.貨物出倉,需由領料人/提貨人在出庫單上簽字確認。
2.車間領料必須是車間指定人員;本公司送貨的,送貨人/提貨人必須是銷售部門指定人員;外協單位自行提貨,必須核對提貨人身份及授權委托。
3.正常生產發料和成品出倉,必須是合格物料。不合格物料和產品發出,必須符合相關規定、流程,有審批手續。
4.嚴禁用白條出倉或擅自從倉庫借用物品。確需借用,需經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員批準并約定歸還日期(一般不超過三個工作日)。
七、貨物堆碼及庫房管理
1.倉庫應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和庫存周轉物品的類別、性狀、特點等合理規劃倉區、庫位。按物品類別劃分合格品區、不合格品區并做好明顯標識。
2.所有貨物均必須按倉區、庫位分類別、品種、規格型號擺放整齊,小件物料上架定置擺放。堆碼規整、整齊,同一貨物僅保留一個包裝尾數。收發作業后按上述要求及時整理。
3.物料、產品狀態標識記錄清晰、準確且及時更新,擺放于對應貨物當眼明顯位置。
4.倉庫設施、用具、雜物如地臺板、清潔工具等,在未使用時應整齊地擺放于規定位置,嚴禁占用通道或隨意亂丟亂放。
5.現場(包括辦公場所及庫房)整潔、干凈,如有廢紙等廢棄物或發現較多灰塵時隨時清理、清掃,符合5s管理要求。
6.嚴格按“先進先出”原則發出貨品,先進先出原則:材料出庫的時間按產品入庫時間的先后順序進行。
6.1、成品入庫擺放應按生產日期、批次隔離存儲。
6.2、最早入庫的成品應做好標識,保證出貨時先出,依次順序發放。
6.3、出庫時,保管員在每張配貨單上注明該批產品的生產日期,并在電腦上做一個配貨發放(生產日期)的臺賬。以保證產品先進先出記錄的追溯。
6.4、原材料入庫時材料的包裝內必須含有供應商出廠合格證,且含有以下內容:供應商名稱、型號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檢驗員等內容。
6.5、新入庫的物料與原庫存物料進行區分擺放,不同批次的物料放置分開或留有一定空隙以便區分。
6.6、在最先入庫的物料包裝上應用大字標注入庫日期,根據入庫日期選擇較早入庫批次的物料應優先發放;根據采購單價與客戶要求優先發放價格便宜與客戶指定廠家的`物料。
八、安全防護
1.倉庫內一律嚴禁煙火。工程焊接等需事先報批且做好防范措施,專人專責管理。
2.倉庫必須按規定設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檢查、修護、補充;嚴禁堵塞消防通道、設施及器材。
3.保證庫房通風、干燥,做好防盜、防銹、防水、防潮、防蟲、防塵等工作。
4.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倉庫。對應進倉管理的易燃易爆物品應放置于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獨立的庫區。
5.不得將物料、產品直接放置于地面。
6.定期巡查保管物資的貯存質量,對超保質期物料及時報復檢。
7.未經許可,除經管倉庫倉管員之外的其他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倉庫。送貨/提貨人員需在倉管員的陪侍下進出倉庫,搬運完畢,不得在倉庫逗留。
8.倉管人員于下班離開前,應巡視倉庫門窗及電源、水源是否開閉,確保倉庫的安全。
9、倉庫鑰匙妥善保管,不得轉交他人使用,做到人走落鎖。
九、單據、電腦數據處理管理
1.單據管理
1.1、日常進出倉等單據應分單據類別、處理狀態分別有序夾放;
1.2、需遞送其他部門、人員的單據應按規定時間及時遞送,不允許隨意押單;
1.3、每月一次將單據分類別按順序進行裝訂,在單據封面、脊面做好標識,分類別、按時間有序地存放在相應的箱、柜內,并在箱、柜表面做好目錄標識。
2.電腦數據處理
2.1、所有進出倉事務必須以電腦入單并經相關人員審核為完結;
2.2、當天的進出倉數據必須在一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畢。
2.3暫未實施電腦管理的倉庫,也應及時且日清日結地將收發情況登記入手工帳。
十、盤點及對帳
1.倉庫需根據經管物品重要程度及價值高低設定盤點頻度,進行循環盤點。原則上要求所有庫存物品每兩月至少循環一次。
2.物流部門每季組織一次全面盤點。
3.盤點后及時將實物數與賬面數核對,如有差異應查證原因并及時跟進處理。如屬供應商原因造成的短少應第一時間通知采購、財務等相關部門處理。如屬盤盈或不可避免的虧損情形時,應呈報財務核準后作帳務調整。相關損失報總經理審批后處理。若為保管責任短少時,則由倉庫經管人員負責賠償。
4.倉庫應及時與車間、采購、銷售進行對帳工作,包括:
4.1、成品發貨對帳,由成品倉負責,每月30日前完成;
4.2、采購收貨對帳,由各分倉負責,每月27日前完成;
4.3、車間發料、外協發料由各分倉負責,每月27日前完成;
4.4、對帳數據應以電腦記錄為準(手工管理的倉庫暫以手工帳為準)
4.5、發現對帳差異,應及時查證原因并予以更正。如有損失或其他異常情況應及時報告財務部門和相關業務部門。
十一、呆滯、不良品處理
1.倉庫應隨時關注呆滯、不良物料和產品,至少每季定期填報一次;
2.對重大質量事故或操作失誤造成的呆滯、不良產品或物料,應隨時填報處理;
3.對已填報的呆滯、不良品應及時連續跟進直至處理完畢。
十三、溝通協調及服務
1.倉庫及倉管員必須具備良好的服務意識,保持良好的服務態度,客戶優先,生產為重。當服務對象違規操作或提出不合理要求時,應不卑不亢、以理服人。
2.對工作中遇到問題、困難及矛盾應及時進行良好溝通直至問題解決。
十四、人員變動及移交
1.倉管人員變動,必須辦理交接手續。移交事項及有關單據資料,要列出清單,寫明情況,雙方簽字,領導見證。對失職造成的虧損,除照價賠償外,還要給紀律處分。
2.應移交事項包括但不限于:
2.1、經管的貨物;
2.2、單據、賬本及經管的文件、檔案資料;
2.3、經管的操作設備、設施、工具及文具用品等;
2.4、未了應跟進事宜。
十五、檢查、監督與考核
2.質量部門保證負責對倉庫的質量控制實施監督;
3.辦公室負責對倉庫的安全管理、現場管理實施檢查、監督與考核;
4.財務部負責對倉庫的整體運作及單據、帳務、檔案管理實施指導、檢查、監督與考核。
十六、附則
1.如有與本制度不符的相關流程、程序文件依下列原則處理:
1.1、本制度公布前發布的,悉依本制度,并按本制度規定修改相關流程、文件;
1.2、本制度公布后發布且經財務部會簽的,依新流程、文件。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實施。
企業科協規章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規章制度管理,規范規章制度制定程序,保證規章制度制定質量,提升規章制度管理水平,根據集團公司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規章制度”,是指為規范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保證公司有序、高效運轉所制定的具有普遍約束性、反復適用性、權利與義務并存的的規范性文件。
第三條規章制度種類主要包括:辦法(實施辦法)、制度、規定、細則(實施細則)、章程、規則、指導意見等。
第四條規章制度管理堅持體系化、規范化、標準化的原則,不斷健全規章制度體系,嚴格執行規章制度的廢、改、立管理流程,統一應用規章制度格式模板及其他相關規范。
第五條規章制度制訂(修訂)的基本流程:計劃→起草→審核與審查→審批與發布。
第六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本部及系統各單位。
第二章職責分工
第七條公司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是公司規章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主要職責:負責組織編制和完善規章制度體系,組織編制和督促落實規章制度建設年度計劃,歸口審核規章制度的合法性、規范性和協調性,定期匯編出版規章制度。
第八條公司本部各部門是其業務范圍規章制度建設的責任部門,主要職責:根據本部門的職責分工,配合建立規章制度體系,制定規章制度建設計劃,起草并發布規章制度,負責業務范圍相關規章制度的專業性審核,以及本部門規章制度管理的日常工作。公司審計部是公司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部門,負責定期檢查規章制度在公司系統的貫徹落實情況。
第九條系統各單位規章制度管理歸口于其承擔企業管理職能的'部門,工作職責參照前款執行。
第三章計劃
第十條規章制度建設實行計劃管理,本部各部門、系統各單位應將規章制度建設納入年度計劃管理,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將規章制度管理年度報告報公司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規章制度管理年度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公司規章制度執行情況,本單位規章制度建設和變更情況,規章制度培訓情況,規章制度管理成效,以及次年規章制度廢、改、立計劃和培訓計劃等。
第十一條公司企業管理部負責匯總、分析公司本部和系統各單位的年度規章制度建設、管理情況,并于每年1月底前向公司作專題匯報。
第十二條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在匯總、審核各部門規章制度建設年度計劃的基礎上,編制公司規章制度建設年度計劃,經公司黨政聯席會審議通過后下發執行。
第十三條各部門根據公司下發的規章制度建設年度計劃,將本部門的規章制度建設年度計劃分解、落實到季度計劃和月度計劃,確保按計劃如期完成起草工作。
第四章起草
第十四條起草規章制度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
(二)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
(三)符合企業發展戰略和企業文化,服務于企業使命和目標的實現;
(四)結構嚴謹、邏輯嚴密、文字簡練、用語準確,并符合公司規章制度模板和編寫規范的要求;
(五)職責和權限界定清晰、科學合理,可操作性強;
(六)相關制度之間邊界清楚,相互協調,有機統一。
第十五條規章制度原則上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目的、適用范圍、職責劃分、具體規范、解釋部門和施行日期等。
第十六條規章制度內容涉及其他部門工作的,起草部門應主動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并協調一致;無法協調一致的,應將有關意見和規章制度送審稿一并提交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協調。
第十七條規章制度分章、節、條、款、項、目結構表達,內容單一的也可直接以條的方式表達。章、節、條的序號用中文數字依次表述,款不編序號,項的序號用中文數字加括號依次表述,目的序號用阿拉伯數字依次表述。
第五章審核與審查
第十八條規章制度送審稿由公司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負責統一審核,審核內容包括:
(一)是否符合本辦法第三章的規定;
(二)是否與現行規章制度協調、銜接;
(三)是否存在法律風險;
(四)是否符合規章制度的體例、文字要求。
(五)需要審查的其他內容。
第十九條規章制度起草部門應將規章制度送審稿送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和審計部,就規范性、合法性和內部控制進行審核,審核部門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出具審核意見。
(一)規范性審核由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負責,主要從規章制度是否符合規章制度管理要求,與已有的規章制度在內容上有無交叉、重復和矛盾之處,是否符合規章制度模板和編寫規范要求等方面進行審核,確保規章制度符合規范。
(二)合法性審核由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負責,主要從國家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公司規章制度等角度進行審核,確保規章制度與現行的國家、地方法律法規不發生沖突,滿足合法合規的要求。
(三)內部控制審核由審計部負責,主要從規章制度內容能否涵蓋所規范業務的主要控制點,是否能有效控制風險等角度進行審核,確保規章制度滿足公司內部控制及全面風險管理的要求。
第二十條規章制度起草部門依據審核意見對規章制度送審稿進行修改,然后根據規章制度實施范圍在本部、公司系統廣泛征求意見。
第二十一條規章制度送審稿經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審核后,由起草部門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查,審查確定后形成規章制度草案。
第二十二條規章制度起草部門依據反饋意見對規章制度送審稿進行修改,經部門分管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審核部門會簽,形成規章制度草案。
第六章審批與發布
第二十三條對一般性的專業、專項規章制度,提交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后發布實施。
企業科協規章制度 篇8
1、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本企業發明人或設計人獎勵的原則,標準和支付方式等。
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職工的職務發明創造。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河南省專利保護條例》
《河南省發明創造的權利歸屬與職務獎酬實施方法》
3、獎勵原則
3.1本企業應對職工的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進行獎勵,發給獎勵、報酬,并由本企業依法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3.2對該項發明創造及實施效益記入發明人或設計人的技術檔案,作為技術職稱評定、職務聘任、晉升和其他獎勵的依據。
3.3本制依據發明創造的數量給予獎勵、報酬。同一項發明創造具有多個發明人或設計人的,按照其對該項專利的貢獻大小,共同享有本制度下的獎勵、報酬;多個發明人或設計人之間有約定的從約定。
3.4本制度規定的獎勵,報酬以現金給付為原則,本企業同時有權決定以股份、股份或等價值的其他形式給付。
3.5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設計人與本企業的勞動關系終止,其應當獲得的獎金仍向其發放,本制度規定的.報酬不再發放。
3.6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設計人死亡的,其應當獲得的獎金由繼承人依法繼承,本制度規定的報酬不再向繼承人發放。
4.獎勵、報酬標準
一次性獎金
4.1本企業被授予專利權的,應對專利的發明人或設計人支付一次性獎金,發明專利每項3000元;實用新型每項XX元;外觀設計每項1000元。
專利實施后的報酬
4.2對形成獨立產品的發明創造并在本企業實施取得效益的,發明人或設計人除獲得上述4.1條的獎勵外,每年從實施專利的稅后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作為發明人或設計人的報酬,其中實施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按5%,實施外觀設計專利按1%
4.3一項發明創造形成的多種獨立產品的,按照多種產品的稅后收益總額提取第4.2條所規定的比例作為報酬;多項專利形成一種獨立產品的,基本專利的發明人或設計人按照稅后收益的70%提取第4.2條所規定的比例,依存專利的發明人或設計人按照稅后收益的30%提取。
4.4本企業轉讓或許可他人實施發明創造的,從收取的轉讓費或使用費的稅后收益中提取30%,作為報酬給予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4.5本企業無償或低轉讓、許可他人實施發明創造的,參照其轉讓或者許可使用的市場價格的稅后收益,按照本制度向發明人或
設計人支付報酬,市場價格,由本企業和發明人或設計人支付報酬,市場價格。由本企業和發明人或設計人協商確定,或者協商委托評估確定。
獲得侵權賠償后的報酬
4.6本企業從侵犯專利糾紛的調解、訴訟、仲裁中獲得的侵權賠償或者補償費,扣除調解,訴訟,仲裁等相應成本后的部分,視為許可他人實施其職務發明創造的收益。本企業按本制度向發明人或設計人支付報酬。
采納建議
4.7由于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建議被企業采納而完成發明創造,并獲得專利權的,企業將參照第4.1條標準的10%-50%給予一次性獎金,不享有第4.2-4.6條所規定的報酬。
5、獎勵支付
5.1第4.1條和第4.7條規定的一次性獎金自專利權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發放給發明人或設計人,向行政部申請,經主管部門核定,總經理批準后,由財務部門辦理,人事部門發放,每半年辦理一次.
5.2第4.2條、第4.3條規定本年度的報酬,本企業將于下年度于6月30日前辦理,由主管部評審,并經財務部門審計,報請總經理批準后辦理.
5.3第4.4-4.6條規定的報酬,本企業取得費用或協商確定后三個月內發放給發明人或設計人。
6、附則
6、本制度在執行過程中的具體問題,由濮陽市東昊機械電子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6.2本制度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由本企業與發明人或設計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上海市知識產權局調解或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6.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制定人:有限公司(蓋章)
批準人: (簽字)
公布日期:
企業科協規章制度 篇9
一、目的和作用
新產品開發是企業在激烈的技術競爭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命脈,它對企業產品發展方向、產品優勢、開拓新市場、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起著決定性作用。為了使新產品開發能夠嚴格遵循科學管理程序進行,取得較好的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職責
1、統籌規劃部負責新產品的調研分析與立項等方面的工作。
2、技術研發部負責產品的設計、試制、鑒定、移交投產等方面的管理。
3、物控部、生產部、質管部應在整個開發過程中給予支持配合。
三、新產品開發的前期調研分析工作
新產品的可行性分析是新產品開發不可缺少的前期工作,必須在進行充分的技術和市場調查后,對產品的社會需要、市場占有率、技術現狀、發展趨勢以及資源效益等五個方面進行科學預測及經濟性的分析論證。
1、調查研究
(1)調查國內市場和重要用戶以及國際重點市場的技術現狀和改進要求。
(2)以國內同類產品市場占有率高的前三名以及國際名牌產品為對象,調查同類產品的質量、價格及使用情況。
(3)廣泛收集國內外有關情報和專利,進行可行性分析研究。
2、可行性分析
(1)論證該產品的技術發展方向和動向。
(2)論證市場動態及發展該產品具備的技術優勢。
(3)論證該產品發展所具備的資源條件和可行性(含物資、設備、能源、外購外協配套等)。
(4)初步論證技術經濟效益。
(5)寫出該產品批量投產的可行性分析報告。
四、產品設計管理
產品設計時從確定產品設計任務書起到確定產品結構為止的一系列技術工作的準備和管理,是產品開發的重要環節,必須嚴格遵循"三段設計"程序。
1、技術任務書
技術任務書市產品在初步設計階段內,由設計部門向上級提出的體現產品合理設計方案的改進性和推存性意見的文件,經上級批準后,作為產品技術設計的依據。其目的在于正確地確定產品的最佳總體設計方案、主要技術性能參數、工作原理、系統和主體結構,并由設計員負責編寫(其中標準化規則要求會同標準化人員共同擬定)。現對其編寫內容和程序作如下規定:
(1)設計依據(根據具體情況可以包括一個或數個內容):
A、國內外技術情報:在市場的性能和使用性方面趕超國內外先進水平,或在產品品種方面填補國內"空白"。
B、市場經濟情報:
在產品功能、特點、形式(新穎性)等方面滿足用戶要求,適應市場需要,具有競爭能力。
(2)產品用途及使用范圍。
(3)對計劃任務書提出有關方面的改進意見。
(4)基本參數和主要性能指標。
(5)總體布局及主要構件結構敘述。
(6)產品工作原理及系統:需簡略勾畫出產品原理圖、系統圖,并加以說明。
(7)國內外同類產品的水平分析比較。
(8)標準化要求:
A、應符合產品系列標準和其他現行技術標準情況,列出應貫徹標準的目的和范圍,提出貫徹標準的技術組織措施。
B、新產品預期達到的標準化系數:列出推薦采用的標準件、通用件清單,提出一定范圍的通用件、標準件系數指標。
C、對材料和元器件的標準化要求:列出推薦選用的標準化系數和外購件系數指標。
D、與國內外同類產品標準化水平對比,提出新產品標準化要求,并預測標準化的經濟效果。
(9)關鍵技術解決辦法及關鍵元器件、特殊材料資源分析。
(10)對新產品設計方案進行比較,運用價值工程,著重研究確定產品的合理性能(包括消除剩余功能),并通過不同結構原理和系統的比較分析,從中選出最佳方案。
(11)根據有關方面對新產品設計方案進行的評議情況(A評價),共同商定設計或改進的方案是否能滿足用戶的要求和社會發展的需要。
(12)敘述產品既滿足用戶需要,又適應本企業發展要求的情況。
(13)新產品設計實施、試調周期和經費估算。
2、技術設計
技術設計的目的,是在已批準的技術任務書的基礎上,完成產品的主要計算和主要零件設計。
(1)完成設計過程中必需的實驗研究(原理結構、材料元件工藝的功能和模具實驗),并寫出實驗研究大綱和實驗研究報告。
(2)做出產品設計核算書(如對運動、剛度、強度、振動、熱變形、電路、能量轉換、能源效率等方面的核算)。
(3)畫出產品總體尺寸圖、產品主要零部件圖,并校準。
(4)運用價值工程原理,編制技術、經濟分析報告。
(5)繪制系統工作原理圖,并作簡要說明。
(6)出特殊原件、外購件,材料清單。
(7)對技術任務書提出的某些內容進行審查和修正。
(8)對產品進行可靠性、可維修性分析。
3、工作圖設計
工作圖設計的目的,是在設計基礎上完成試制(生產)及隨機出廠用的全部工作圖樣和設計文件。
五、新產品試制的管理
新產品試制是在產品按科學程序完成"三段設計"的基礎上進行的,是正式投入批量生產的前期工作。試制一般分為樣品試制和小批試制兩個階段。
1、樣品試制
是根據設計圖紙、工藝文件和少數必要的工裝,由試制車間試制出一件或數十件樣品,然后按要求進行實驗,借以考驗產品結構、性能和設計圖的工藝性,考核圖樣和設計文件的質量。此階段完全在研究所內進行。
2、小批試制
在樣品試制的基礎上進行小批試產,其主要目的是考核產品的工藝性,檢驗全部工藝文件和工藝設備,并進一步校正和審驗設計圖紙。此階段以研究所為主,由工藝科負責工藝文件的編制和工裝設計圖紙的完成,部分試制工作擴散到生產車間進行。
3、編制技術文件
在樣品試制和小批試制結束后,應分別對考核情況進行總結,并編制下列文件:(1)進行新產品概略工藝設計。根據新產品任務書,安排利用廠房、設備、測試條件等設想簡略的工藝路線。
(2)進行工藝分析。根據產品方案設計和技術設計,作出材料改制、元件改裝、復雜自制件加工等項的工藝分析。
(3)產品工作圖的工藝性審查。(4)編制試制用工藝卡片。(5)設計產品試驗的工裝。
(6)計算試制用材料消耗和加工工時。(7)編寫試制記錄。
(8)編寫試制總結。著重總結圖樣和設計文件驗證情況,以及在裝配和調試中所反映的有關產品結構、工藝及產品性能方面的問題及其解決過程,并附上各種反映技術內容的原始記錄。樣品試制總結由設計部門負責編制,供樣品鑒定用;小批試制總結由工藝部門編寫,供批試鑒定用。
(9)編寫定型實驗報告。定型實驗報告是產品經全面性能實驗后所編的文件,內容包括定型實驗所進行的實驗項目和方法、技術條件、試驗程序、實驗步驟、參照的有關規定等。定型實驗報告由檢驗科編制。
(10)編寫試用(運行)報告。試用(運行)報告是產品在實際工作條件下進行試用試驗后所編制的文件。試用(運行)試驗項目和方法由技術部門規定。試驗通常委托用戶進行,其試驗程序、步驟和記錄表格由研究所設計室負責編制。
(11)編制特種材料及外購、外協件定點定型報告,由研究所負責。
六、新產品鑒定的管理
在完成樣品試制和小批試制的全部工作后,按項目管理要求應申請鑒定。鑒定分為樣品試制后的樣品鑒定和小批試制后的小批試制鑒定,不準超越階段進行。屬于已投入正式生產的系列開發產品,經過批準,樣品試制和小批試制鑒定可以合并進行。
1、鑒定工作需準備的文件
(1)鑒定應具備的圖樣及設計文件:供鑒定委員會用的成套資料。
(2)正常生產應具備的圖樣及設計文件:供產品定型后,正常投產時,制造、驗收和管理用成套資料(產品圖應備有二十套,發設計、工藝、全資辦、檢驗科、生產科、工具室、裝配和零件加工車間、總工程師辦,并存檔)。(3)隨產品出廠應具備的.圖樣及設計文件:隨產品提交給用戶的必備文件。
2、組織技術鑒定
履行技術鑒定書簽字手續。技術鑒定結論的內容是:
(1)樣品鑒定結論的內容:
審查樣品試制結果、設計結構和圖樣的合理性、工藝性,以及特種材料解決的可能性等,確定能否投入小批試制。
明確樣品應改進的事項,搞好試制評價(B評價)
(2)小批試制鑒定結論的內容:
審查產品的可靠性,審查生產工藝、工裝與產品測試設備,各種技術資料的完備性與可靠性,以及資源供應、外購外協、定點定型情況等,確定產品能否投入批量生產。
明確批量制造應改進的事項,搞好產品生產工程評價(C 評價)。
(3)各階段應具備的技術文件及審批程序按照產品圖樣、設計文件、工藝文件的完整性原則和有關的審批程序辦理。
七、新產品移交投產的管理
1、新產品移交投產應具備的文件
(1)新產品要力求結構可靠、技術先進,具有良好的工藝性。
(2)產品的主要參數、形式、尺寸、基本結構應采用國家標準或國際同類產品的先進標準;在充分滿足使用需要的基礎上,做到標準化、系列化和通用化。
(3)每一項新產品都必須經過樣品試制和小批試制后方可成批生產,樣品試制和小批試制的產品必須經過嚴格的檢驗,具有完整的試制和檢驗報告,部分新產品還必須具有運行報告。樣品試制、小批試制均由總工程師召集有關單位進行鑒定,并決定投產與否個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在同一系列中,個別工藝上變化很小的新產品,經工藝部門同意,可以不進行小批試制,在樣品試制后,直接辦理成批投產的手續。
(4)新產品移交生產線由總工程師辦組織,總工程師主持召開由設計、試制、計劃、生產、技術、工藝、全資辦、檢查、標準化、技術檔案、生產車間等各有關部門參加的鑒定會,多方面聽取意見,對新產品從技術、經濟上作出評價,確認設計合理,工藝規程、工藝裝備沒有問題后,提出是否可以正式移交生產線及移交時間的意見。
(5)批準移交生產線的新產品,必須有產品技術標準、工藝規程、產品裝配圖、零件圖、工裝圖以及其他有關的技術資料。
(6)移交生產線的新產品必須填寫“新產品移交生產線鑒定驗收表”。
2、技術資料驗收
(1)圖紙幅面和制圖要符合有關的國家標準和企業標準。
(2)成套圖冊編號有序,藍圖與實物相符,工裝圖、產品圖等編號應與已有的編號有連貫性。
(3)產品圖應按會簽審批程序簽字。總裝圖必須經總工程師審查批準。工藝工裝圖紙資料應由工藝科編制和設計,全部底圖應移交技術檔案室簽收歸檔。
(4)驗收前一個月應將圖紙、資料送驗收部門審閱。
(5)技術資料的驗收、匯總、歸口管理由技術研究部門負責。
企業科協規章制度 篇10
第一章、總則
為推動科學技術發展,進一步調動廣大職工和工程技術人員的作用和積極性,不斷提高安全經濟、文明生產水平,增強企業發展活力,認真貫徹國家科技方針、政策,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成立了以生產副總經理為組長,各職能科室技術骨干參加的xx(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科學技術領導小組,日常科技管理工作由生產技術部負責。
科技領導小組負責科技機構與任務、科技項目計劃管理、科技項目的分級管理、科技合同管理、科技統計工作管理及科技成果管理等,組織全公司年度科技規劃的編制與實施,負責科技項目及科技成果的統計,對科技成果的驗收、評議、鑒定、申報、獎勵、交流和推廣應用以及向xx集團公司技術部總結匯報風廠科技項目完成情況。
第二章、適用范圍
新型工藝、材料、技術應用項目;先進管理辦法推廣應用項目;重大設備缺陷原因分析及對策研究項目;技術改進和改造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新產品開發項目;公司認定有較高技術含量的其它項目。
第三章、科技項目相關規定
各風廠每年十一月底前向生產技術部申報下年度科技項目,生產技術部組織專業人員審核匯總后,報公司領導后確定年度科技項目,同時確定項目負責人。
要求全公司所有技術人員都要積極投身到科技項目活動中,可跨專業、跨部門獨立或合作承擔科技項目。項目負責人可依據項目情況確定完成此項目的合作部門及人員,編制開發研制費用計劃,并經批準后由科技專項基金中列支,同時,項目負責人要與生產技術部簽訂技術開發合同,確定有關事宜。科技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其技術管理職能在確定項目時指定部門或人員負責。其他管理職能由生產技術部負責。
項目研制過程中需外協時要提報生產技術部審核,最終由公司領導批準。項目結束時,項目負責人必須提報科研結論報告及項目資金使用情況報告,由生產技術部根據項目內容組織相應層次的技術鑒定,形成鑒定結論,確定項目完成情況。對當年度能夠應用的項目列入當年大修或更改工程項目計劃。科技項目按成果管理程序申報科技成果,或投入生產實踐,并可作為技術人員考核晉級的條件。資金的使用與管理。
公司每年在自行安排的.更改工程中計列一部分科技專項基金,用以列支:科研中硬件設施費、項目開發費、協作費、調研費等;人工費是否列支,視項目具體情況確定。如果列支,人工費最高不得超過該項目總投資的5%;資金的管理由生產技術部負責,可參照更改項目的資金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第四章、科技成果申報
全公司各單位原則上每年年末向生產技術部申報一次本年度科技成果,完成的科技項目即可隨時申報。
所申報的成果至少要經過3個月的實踐檢驗。經篩選的成果可以參加電力公司、國家申報科技成果。由一個單位完成并能夠獨立應用的科技成果可單獨上報;幾個單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項目負責單位會同參加單位聯合上報,聯合上報時必須就完成單位排序和主要完成人排序取得一致意見。
對于在生產現場設備檢修維護時的個人發明成果,包括技術革新、工藝改進、制作專用工具等個人成果,可隨時申報。申報科技成果應具備下述材料:科技成果登記表;按規定應出具的證明材料;全套技術資料;革新前主要問題及狀況,主要革新內容,革新后狀況及應用情況,主要經濟效益及社會效益的詳細說明。主要完成單位和主要完成人的定義主要完成單位是指在成果完成過程中,提供技術和設備,對成果完成起到重要作用的單位。
主要完成人是指對成果的完成作出創造性貢獻的主要人員,一般具備下述2個條件:提出和確定項目的總體技術方案設計;在研制過程中直接參與并對關鍵技術和疑難問題的解決作出重要貢獻。各類科技成果申報的基本條件和評審最低標準如下:新成果(包括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設計、計算機應用及軟件等):達到公司內先進水平,有所創新,具有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推廣應用已有的先進科技成果:在推廣應用中解決重大技術問題,對已有的成果改進、完善、提高或在廠內推廣應用面較大并取得重大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采用新技術(包括引進、消化和吸收):達到公司內先進水平,取得較大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科技管理、推廣、應用、計量、科技情報等:科技管理:達到公司內先進水平,有所創新,對促進我公司及xx公司科技進步具有重要作用。標準:對我公司的生產、建設具有重要作用。計量:按新成果或軟科學處理。科技情報:達到公司內先進水平,有所創造,對電力生產建設等方面有一定的指導意義。軟科學:達到公司先進水平,有所創新,被公司本部采納,并對企業管理起到重要作用。
第五章、科技成果的評選及獎勵
評選:科技成果按應用效果以及所產生的經濟效益及社會效益進行評定,每年評審一次。設立科技成果獎和合理化建議獎,其中科技成果獎設特等、一、二、三等獎和鼓勵獎五個等級;合理化建議獎和qc成果獎勵分別設特等、一、二、三等獎和鼓勵獎五個等級。科技成果獎、合理化建議獎經生產技術部初審,報公司領導審批。對個人的發明成果,由生產技術部不定期進行評選,按科技成果的獎勵等級進行獎勵。
獎勵:科技成果獎的評審本著寧缺勿濫、少而精的原則。獎勵標準如下:科技成果獎:特等獎:10000元以上(具體數額由科技含量及創造的經濟效益確定),頒發獎勵證書;一等獎:8000元,頒發獎勵證書;二等獎:5000元,頒發獎勵證書;三等獎:2500元;鼓勵獎:500元。合理化建議獎及qc成果獎勵:特等獎:3000元以上(具體數額由科技含量及創造的經濟效益確定),頒發獎勵證書;一等獎:1500元,頒發獎勵證書;二等獎:500元,頒發獎勵證書;三等獎:300元;鼓勵獎:100元。獎勵說明:獲獎項目的獎金不重復發放。如獲獎項目已經獲得過某種獎勵,又獲得高一級的獎勵時,只發放獎金的差額部分,其余部分可作為企業的獎勵基金或科技活動基金。 “推廣應用科技成果”、“計算機軟件成果”、“科技情報成果”、“qc成果”等一律按本管理辦法管理。
第六章、考核規定
生產技術部將不定期對科技活動和qc活動進行檢查和監督。并對考核情況做出測評,上報測評結果。科技活動要求有科技攻關領導小組、有科技活動計劃、有活動記錄(每季度至少記錄一次)。缺一項扣所在風廠100元。 qc活動要根據立項情況,按照qc活動的程序從選題理由、現狀調查、要因分析、制定對策、效果檢查、總結經驗、鞏固成果、遺留問題等方面作好活動記錄。要求每季度至少有一次記錄,缺一次扣班組所在單位100元。各單位每年十一月底之前向生產技術部申報下年度科技項目計劃,不及時上報的,考核責任單位200元。各單位每年年末向生產技術部申報本年度科技成果,不及時上報考核責任單位200元。
各單位每年十一月底之前向生產技術部申報下年度qc小組
立項計劃,不及時上報考核責任單位200元。各單位每年年末向生產技術部申報本年度qc成果,不及時上報考核責任單位200元。
第七章、附則本管理辦法適用公司各單位,“辦法”中未列事項,按上級相應的管理辦法執行。
企業科協規章制度 篇11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
為了規范存貨管理,節約存貨管理費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管理范圍
包括企業臨時出租房、周轉房以及在建工程、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第二章 工程物資的管理
第3條 工程物資的采購
(1)工程物資的采購,根據工程計劃和預算,編制總體采購計劃,報企業領導審核后執行。
(2)每月初,有關部門根據年度計劃、上月工程物資的實際消耗情況、工程進度變化情況及合理的需要量制訂月度采購計劃,嚴禁無計劃盲目采購。
(3)工程物資的采購必須由專人負責,采購員應根據經審核過的計劃及采購清單實施采購。
第4條 工程物資的入庫
(1)工程物資購進后,必須認真驗收,嚴把質量關、價格關、數量關,經檢驗質量合格、數量無誤后,方能辦理入庫手續。
(2)工程物資入庫驗收時,發現采購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購人員直接負責;驗收入庫后發現問題的,由保管員負責。
(3)工程物資驗收時發現短缺、毀損等數量、質量上的問題時,應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其中應由運輸部門負責的,要填制《工程物資短缺毀損清單》,由運輸部門鑒證后,連同工程物資一并送交倉庫。對于數量尚未點清、驗質尚無結果的工程物資應單獨保管,不得領用。
(4)工程物資經驗收后,保管員應填制《收料單》,一式三聯,第一聯材料采購部留存,用以考核工程物資采購計劃的執行情況,第二聯隨同發票送交財務管理部門報賬,第三聯倉庫留存。
(5)采購人員向財務管理部門報賬時,原始單據和入庫手續必須齊全,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報賬。
第5條 工程物資的領用
(1)工程物資的領用必須按《領料單》的要求嚴格填寫,《領料單》如有缺項,保管員有權拒絕發貨,倉庫材料核算人員有權拒絕受理,并通知領用人補填完整。
(2)領料批準的權限按各級領導的審批權規定辦理。
第6條 工程物資的庫存管理
(1)倉庫必須建立收、發、退料責任制,嚴格執行驗收,規范計量工具、量尺過磅、點數、估堆、驗質、上架、入庫、立卡等管理制度,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證相符。
(2)建立工程物資管理臺賬,進行數量、金額核算,設立核算人員,認真填寫收、發、退料憑證,做到真實可靠。
(3)倉庫根據收、發、退料單登記材料明細賬,并于月底報送財務管理部門,與財務管理部門核對無誤。
第7條 工程物資的盤點清查制度
(1)為了不影響財務核算工作,倉庫應在每月25日結賬,編報《工程物資變動表》、《支出清單》并附收、發、退料憑單及時送交財務管理部門。每月25日結賬時,要做好收、支、結存的盤點工作,核對庫存數,從量上查明盤盈、盤虧數,報送財務管理部門。
(2)建立工程物資定期清查制度,采用實地盤點的方法,用點數、過磅或測量等方法點清數量。盤點后,編制《庫存物資盤點表》,將倉庫工程物資卡片所列的結存數和盤點的實有數核對,對于賬實不符的材料,應切實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工程物資要求每季度清查一次。
(3)財務必須認真做好原始憑證的審核工作,合理組織工程物資的總分類核算和明細分類核算,做到賬賬相符、賬證相符、賬實相符,保證賬、卡、物、資金四相等。
(4)做好工程物資的索賠工作。
第8條 工程物資的稽核
(1)財務管理部應設置專職的審計人員(在企業的中、遠期規劃中,視企業的發展狀況,成立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對工程物資業務進行核查,對工程物資資金的利用效益進行分析。
(2)審計人員應參與工程物資的盤點,現場觀察存貨的流動與控制。在調查過程中,還應聽取生產技術人員、工程師及有關專家的意見。因為有些工程物資的專業技術性強,不了解這些情況,就很難對工程物資的內部控制制度做出判斷。
(3)工程物資資金利用效益的考核是通過對材料會計核算反映的存貨資金使用情況的計算、檢查、分析(如計算工程物資周轉率、周轉天數等指標),以加強工程物資的管理,合理使用資金,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利用率。
第三章 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9條 根據企業的情況,規定xx元以下、使用年限較短、不作為固定資產核算的各種用具、物品以及在經營中使用的包裝物、周轉材料等,為低值易耗品。
第10條 低值易耗品在購買之前應根據需要填寫購買《申請單》,經有關部門審核,企業領導批準后,方能選購。一次性購買低值易耗品金額在五萬元以下的,由申請部門的部門經理同意、歸口管理部門審核,主管副總經理審批;一次性購買低值易耗品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由申請部門的部門經理同意、歸口管理部門審核,主管財務的副總經理及企業總經理雙簽批準。
第11條 非生產用低值易耗品實行歸口管理,計算機類低值易耗品由信息資源部管理,其他非生產用低值易耗品由行政管理部負責管理。
第12條 各歸口管理部門在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中應進行以下工作:
(1)參與供應商的選擇評價;
(2)參與品種、型號、規格、價格的選擇;
(3)負責驗收;
(4)提出轉移、報廢處理意見及參與清理;
(5)參與組織資產清查等。
第13條 非生產用低值易耗品由行政管理部統一購買。
第14條 為了加強對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應按使用單位和部門設置低值易耗品登記簿。
第15條 使用部門向倉庫領用低值易耗品,應填制一式三份的領用憑證,一份留存倉庫,作為登記庫存低值易耗品卡片的依據;一份交給使用部門作為實物管理的依據;一份交給會計部門作為記賬的依據。
第16條 各部門應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由歸口管理部門保管,控制各使用部門在用低值易耗品。
第17條 要建立以舊換新的賠償制度,并及時按照制度辦理憑證,進行會計處理,按各使用部門設置在用低值耗品明細賬(包括數量和金額),定期與實物核對。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門退回倉庫的低值易耗品,應加強實物管理,并在備查簿中進行登記。
第18條 企業的低值易耗品報廢時,應由負責使用部門及時填制《低值易耗品報廢單》,填明報廢低值易耗品的數量和原價。入庫殘料按照規定做價。由于員工丟失損壞,照章應由員工賠償的,還要注明應由員工賠償的金額和員工姓名及簽章,財務部門應根據《報廢單》進行查審核對,并計算報廢低值易耗品的已提攤銷額和應補提的攤銷額。
第19條 所有離職的人員,應辦理低值易耗品的退庫手續,同時,管理低值易耗的人員應監督低值易耗品的實物管理。
第四章 存貨盤點和核算
第20條 存貨應當定期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盤點情況如與賬面記錄不符,應當于查明原因后,按時進行會計處理,一般在年終結賬前處理完畢。
第21條 盤盈的存貨,應當相應沖減有關成本費用;盤虧或毀損的存貨,在扣除過失人或者保險企業賠款和殘料價值后,應當相應計入有關成本、費用,其中,由于自然災害造成的凈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
第22條 財務管理部應于每財年末對比存貨的賬面價值和現行市價,若賬面價值低于現行市價,則應計提存貨跌價損失準備。
第23條 及時辦理竣工決算,正確核算完工產品成本,確保回款的及時性,隨時掌握產成品狀況。
第24條 出租開發的房屋、建筑物按竣工決算成本入賬,在使用期限內分期進行攤銷。建立出租開發產品臺賬或卡片賬,定期進行盤點,至少每年一次,評估出租開發產品的使用狀況,正確、及時掌握資產的現實價值。
第25條 對工程支出進行明細分類核算,準確核算在建工程成本。
第26條 預算內工程支出由主管財務的副總經理批準,預算外工程支出由總經理會同主管財務的副總經理批準。
第五章 附則
第27條 本制度由財務管理部負責制定并提出修改意見。
第28條 本制度經總經理簽字后生效。
第29條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財務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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