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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設備規章制度(精選9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最新設備規章制度(精選9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最新設備規章制度1
1、設備的使用
1.1工人在獨立使用設備前,須經過對其進行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規范、維護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等技術理論教育及實際操作技能培訓,經過考試合格發給設備操作證后,方可憑證獨立操作。
1.2操作工人應掌握“三好”、“四會”、嚴格執行使用設備的“四項要求”、“五項紀律”(見附錄)。
1.3設備的使用要實行定人定機,憑證操作,嚴格實行崗位責任制。對于多人操作的'設備、生產線,必須實行機長制,由機長負責。對多班制生產的設備,操作工人必須執行設備交接班制度。
1.4設備在運行中出現不正常現象,必須隨時記錄,記錄的數據要準確、清楚、完整。
1.5對公司要求進行點檢的設備。操作者必須要點檢要求進行檢查,并做好點檢記錄。
1.6操作工人要嚴格遵守設備操作規程,合理使用設備,嚴禁精機粗用,超負荷,超規范拼設備,如遇現場生產管理人員或上級強令操作工人超負荷、超規范使用設備時,設備管理部門有權制止,操作工人有權拒絕,并可越級上告,并對違章指揮者追究責任。
1.7設備在運行中發現故障,凡在本班可以處理的,不得交下一班處理,本班無法完全處理,未完成部分可交給下一班,接班人員應接著處理完成,并詳細檢查,一切正常后,方可開機。
2、設備的維護
2.1操作工作實行設備維護保養負責制:
2.1.1單機、獨立使用的(如運輸車輛、金屬切削機床)設備由操作工人當班檢查和維護保養。
2.1.2連續生產線上集體操作的設備,由機長負責組織當班檢查和維護保養。
2.1.3無固定人員操作的公用設備,由設備所在班級長指定專人負責維護保養。
2..1.4每臺設備都要制訂和懸掛維護保養責任牌,要寫明維護保養者姓名。
2.2維護保養責任者有下列職責:
2.2.1嚴格按設備使用規程的規定,正確使用好自己操作的設備,不超負荷使用。開車前15分鐘要仔細檢查設備,連接螺栓松動,要及時緊固和檢查按車間規定須維護檢查的必檢部位,然后空負荷試車,檢查各控制開關是否失靈。發現問題和異常現象,要停車檢查,自己能處理的馬上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報告檢修責任者,立即處理。
2.2.2正確地按公司制訂的潤滑表規定,定期添加潤滑油或潤滑脂,定期換油,做到潤滑裝置齊全完整可靠,油路暢通,油標醒目。
2.2.3設備的零部件、附件完整,安全防護裝置齊全,工、量、夾具及工件存放整齊,不零亂。
2.2.4操作工在本班下班前15分鐘停機,將設備和工作場地擦拭和清掃干凈,保持設備內外清潔,無油垢、無臟物,做到漆見本色鐵見光。
2.2.5認真執行設備交接班制度,主要設備每臺都應有“設備運轉記錄本”,每班人員應認真寫清楚,交接雙方要在“交接班記錄本”上簽字,設備在接班后發生問題由接班人負責。
2.2.6操作工應按照公司計劃要求,定期在維修工配合下做設備一級保養工作,并配合維修工做好設備二級保養工作,并對二級保養工作進行驗收。
最新設備規章制度2
一、目的
通過實施本制度,保證電氣設備的正常運行,安全用電、節約能源,確保電氣設備達到規定的性能和指標。
二、主題內容和適用范圍
本制度描述了電氣設備操作使用的內容與要求。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電氣設備操作使用的管理。
三、電氣設備管理職責范圍
公司電氣設備由生產(設備)部管理
1、生產(設備)部職責范圍
1.1、全面負責公司電氣設備的技術管理、運行管理和所轄范圍內電氣設備的管理設專職電氣管理人員具體負責。
1.2、組織制定公司有關電氣設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1.3、負責電氣設備大修和系統停車大檢修計劃的審批,監督實施和參與竣工后的驗收。
1.4、負責電氣設備新增、更新改造計劃的審批、上報,組織計劃的實施和參與竣工后的驗收。
1.5、負責電氣設備、備品配件的采購計劃審批工作。
1.6、定期組織電氣設備檢查考核,監督檢查電氣設備的正常使用、維護和保養,掌握設備狀態,及時組織有關部門消除隱患,保證電氣設備的正常運行。
1.7、負責審查各單位電氣設備統計報表,及時統計公司內電氣設備的增減,組織電氣設備的停用、封存、調撥、報廢等鑒定工作,按規定辦理審批和上報手續。
1.8、組織電氣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的工作。
1.9、按有關規定上報電氣設備統計報表,運行月報和考核表。
2、變電站職責范圍
A.負責本站電氣設備運行管理和設備管理,做好電氣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和檢修工作,以及大修期間本站的清掃、檢修、調整和驗收工作。
B.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設備維護保養制、巡回檢查制、交接班制、操作票制和各項安全操作制度,做好各項檢查和試驗工作。
C.正確操作,精心維護,確保電氣設備“完好率”、“使用率”、“泄漏率”達到公司規定的指標。
D.認真填寫運行記錄,故障記錄,事故記錄,檢修記錄,以及各項試驗記錄。
E.從事電氣操作的人員要認真學習《電氣安全規程》、《全國用電規程》并取得特種作業證,持證上崗。
F、嚴格執行運行工作票和檢修工作票制度。
3、各使用單位職責范圍。
3.1、各使用單位必須加強對電氣設備的管理,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作好運行管理工作。
3.2、各使用單位不得隨意拆除、增設、亂動電氣設備,不得隨意改變電氣線路,凡需改造、擴建變配電線路的,必須事先報生產(設備)部審批,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由生產(設備)部統一組織實施。
3.3、各使用單位必須對接地裝置妥善管理,不得隨意損壞或拆除,變電站應做好新增設備的接地驗收,定期檢查維護接地裝置,并于每年雷雨季節以前試驗一次,防止雷擊或靜電火花事故的發生。
3.4、生產(設備)部應加強電纜線路的運行與維護管理,廠內電纜必須有完整的電纜走向布置圖(注明根數、規格型號、截面積和長度、方位等)。設有地下電纜的地面,不得隨意動土和構筑建筑物,不許重型車輛通過(特殊情況下應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
3.5、操作人員有關電氣設備使用的職責范圍
A.經常保持電動機和電氣設備的清潔,防止油、水及其它污物流入電動機內部,嚴禁用水沖洗電動機。
B.啟動較大電機或使用軟啟動器啟動電動機時必須通知電工到場操作,操作工現場配合,啟動前的檢查與準備工作,應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
C.電動機在運行中應經常檢查工作電流,不得超過銘牌規定的額定電流;檢查電動機本身及軸承溫度應在規定范圍內。
D.電動機在運行中發生異常情況,操作人員應及時通知電氣值班人員和公司生產調度,電氣值班人員應迅速予以檢查處理。
四、電氣設備的事故處理
電氣設備發生事故,應按設備事故管理規定立即查明原因,迅速處理,并制定防范措施,使用單位會同動力車間在二日內寫出事故報告,報生產(設備)部
五、附則
1、本制度由生產(設備)部負責制訂、解釋、管理和提出修改。
2、本制度自文件下發之日起生效。
2防爆電氣設備管理規章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井下防爆電氣設備的管理,保證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杜絕井下失爆現象,確保煤礦安全生產的有序進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礦井井下電氣設備的防爆要求。
3.引用標準
GB3836-20XX.1.2.3.4
4.職責
4.1機電科負責防爆電氣設備的全面管理工作。機電科下設設備綜合管理組、防爆檢查組、電氣管理組、小型電器管理組、電纜管理組。防爆電氣檢查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4.2機電科設備綜合管理組負責全礦防爆設備的進貨、驗收、登記、入庫、保管、發放、大修、報廢等工作。
4.3防爆檢查組負責對井下供電系統、防爆設備、三大保護、煤電鉆綜合保護、局扇風電聯鎖、電纜及各種安全保護設施等實行監督檢查。
4.4使用單位負責防爆設備的搬運、安裝、使用、維護、回收等工作。
5.管理要求
5.1失爆管理
礦用電氣設備的隔爆外殼失去了耐爆性或隔爆性就叫失爆,井下常見的失爆現象有:
5.1.1由于隔爆接合面嚴重銹蝕,有較大的機械傷痕凹坑,連接螺釘沒有壓緊而使它們的間隙超過規定而失爆。
5.1.2因外殼嚴重變形、隔爆外殼上的蓋板、連接嘴、接線盒的連接螺釘折斷、螺扣損壞、連接螺釘不全等使其機械強度達不到規定要求而失爆。
5.1.3在隔爆外殼內不經批準隨便增加元件或部件,使某些電氣距離小于規定值,造成弧光短路,使外殼擊穿而失爆。
5.1.4連接電纜沒有使用合格的密封圈或未用密封圈,閑置喇叭嘴沒有使用合格的密封圈、檔圈、檔板而失爆。
5.1.5接線柱、絕緣座管燒毀,使兩個空腔連通,內部爆炸時產生過高壓力而使外殼失爆。
5.1.6隔爆外殼因焊縫開焊、有裂紋而失爆。
5.1.8隔爆接合面透孔緊固螺栓外露螺距為1-3個螺距,超過3個螺距時屬不完好,達到持平時不能判定為失爆,但螺栓短,端部在螺孔內的情況屬于失爆。
5.1.9橡膠密封圈在接線配合時,如遇切割過度,破壞了整體結構,按照失爆判定。密封圈較寬,與進線裝置難以配合時,必須更換合適的密封圈,不得隨意切割后使用。密封圈裝配方向統一規定為同心槽側向內,光面側向外。
5.1.10新購開關一個喇叭口內配有兩個擋板的,使用時必須取掉一個,否則判定為失爆。
5.1.11現有開關和專用接線盒內,由使用單位自行更改結構或添加其它部件,又無國家指定檢驗部門的審批文件時,判定為失爆。
5.2防爆電氣檢查辦法及規定
5.2.1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檢查每月一次,分片負責電工應每日檢查一次。
5.2.2配電系統繼電保護裝置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整定。
5.2.3凡入井使用的高壓電氣設備,如高壓防爆開關、高壓接線盒、高壓電纜都必須在地面進行電氣試驗,并做好記錄,符合規定方可下井使用。
5.2.4接地網設置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接地網電阻值每季測定一次。
5.2.5堅持使用檢漏繼電器、風電聯鎖裝置。低壓檢漏保護裝置每天必須進行一次跳閘試驗,并做好記錄。
5.2.6煤電鉆綜合保護裝置在每班使用前做一次跳閘試驗,并做好記錄。
5.2.7壓緊螺母式引入裝置的電纜(包括監測、監控線)松緊檢查方法,按以下方法判定:
(1)以一只手的手指(拇指、食指、中指)把持電纜往里推,以推不動為合格,否則為失爆。禁止直接向外強力拉拔電纜。
(2)以一只手的手指(拇指、食指、中指)捏住引入裝置,往擰緊方向能緊半圈以上的,為失爆。禁止往松動方向旋動。
5.2.8采掘巷道中,三臺及以上電氣設備的配電點必須裝設局部接地極,規定主機上的低壓電動機屬于單臺電氣設備。但是,無論是否為配電點,只要設置局部接地極的地點,與輔助接地母線相距5米范圍內的所有電氣設備,包括主機上的低壓電動機的.外殼,都必須通過接地連線,與配電點的局部接地極進行有效連接。
5.2.9壓盤式引入裝置的緊固壓板要壓平行,壓板螺釘上不得使用彈簧墊。
5.2.10電氣設備掛牌實行完好牌、責任牌、標志牌三牌合一,并通稱標志牌,各礦標志牌中填寫的內容必須統一、齊全、規范。
5.2.11防爆電氣檢查人員必須具備資質要求,即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并持有有效證件。檢查時,對失爆性質的判定,一般應遵循檢查人員與該單位維護員或機電負責人共同認定的原則。
5.3井下接地極管理規定
5.3.1接地極由器材供應科統一加工,機電科負責管理、發放。
5.3.2主接地極應在主副水倉中各埋設1塊。
5.3.3主接地極用耐腐蝕的鋼板制成,其面積不得小于0.75m2、厚度不得小于5mm。
5.3.4井下所有局部接地采用雙接地極的接地方法,每根接地極埋入地下的長度不低于750mm,露出底板的長度不得大于30mm。接地極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5m。
5.3.5接地母線扁鐵統一采用40×4的鍍鋅扁鐵。
5.3.6井下開關群開關和移變接地扁鐵同接地極母線連接時,扁鐵要橫平豎直,垂直上下。主扁鐵要求貼幫敷設美觀標準。
5.3.7電氣開關外殼與接地母線或局部接地極需要用電纜連接時,應采用截面積不小于25mm2的銅線或截面積不小于50mm2的鍍鋅鐵線。電纜連接時要平直美觀。
5.3.8接地極應垂直埋入地下,且不得影響人員通行。
5.3.8接地裝置不合格按公司有關接地要求的考核規定執行另追加考核每處50元。接地母線扁鐵及電纜安裝不標準的每處考核50元。
5.4關架的管理規定
5.4.1開關架由器材供應科統一委托加工、修復,并負責發放、登記、交接管理。回收單位負責回收上交。
5.4.2井下所有的開關都必須使用與之配套的開關架。
5.4.3固定開關可采用混凝土澆砌平臺放置。
5.4.4某些地點利用皮帶架做開關架放置開關以代替目前有些開關吊在巷壁的水管上。
5.4.5開關架規格型號及適用開關見下表
開關架規格型號及適用開關見下表
5.4.6使用非標準開關架或開關與開關架不配套,每臺考核使用單位50元。
5.4.7開關放置不平穩整齊,一處考核責任單位50元。
5.4.8開關架回收不及時或丟失、損壞一件考核責任單位100元。
5.5電氣檢查處罰細則
5.5.1未經機電科防爆檢查驗收的設備一律不準投入使用。否則,對責任單位處以每臺(件)1000-3000元考核,由此所以造成的后果有責任單位自負。
5.5.2井下防爆電氣設備失爆,每臺(件)罰責任單位1000-5000元,罰責任人200元,單位行政一把手負管理責任罰100元;機械閉鎖不起作用的,每臺(件)罰責任單位1000元,罰責任人100元;使用非阻燃電纜的每根罰使用單位1000元,罰負有電纜管理責任的人員200元。
5.5.3電氣設備、線路停電檢修時,必須進行驗電、放電、掛接地線、放置停電牌;否則,每項罰100元。
5.5.4非專職人員或非值班電氣人員擅自操作電氣設備的,對責任者處以100元罰款。
5.4.5操作高壓電氣設備主回路時,不佩帶絕緣手套,不穿絕緣鞋、不站在絕緣板(臺)上工作的,每項罰100元罰款。
5.5.6開關故障跳閘后,未查出故障原因,強行送電的,罰200元。
5.3.7井下任意停電、隨意帶電檢修、帶電作業、帶電搬遷電氣設備,每項罰200-500元。
5.5.8使用未貼防爆檢驗合格證的防爆電氣設備及小型電氣設備的,每臺(件)罰200元;電氣設備不掛“責任牌、完好牌”的,每缺少一個,罰50元。
5.5.9井下甩掉漏電繼電器、電鉆綜保、照明綜保、開關綜合保護器;拆除過流、欠壓等電氣保護,每項罰200元。打開防爆開關蓋子,開關帶負荷起動的,罰500-1000元。用鐵絲、木塊等物品卡住按鈕或繼電器的,罰300-500元。
5.5.10井下供電保護系統整定電流值嚴重不符合要求的,用銅、鉛、鐵絲或其它材料代替保險絲的,罰500元。
5.5.11井下保護接地裝置缺少的,每處罰400元,保護接地裝置不合格的,每處罰200元;井下保護接地電阻測定周期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罰500元。
5.5.12采、掘等單位隨意增加負荷的,罰500元。
5.5.13開關裝置不上架、小型電器不上板或不吊掛的,每處罰50元。
5.5.14低壓開關受潮或帶有感應電,開關裝置中的絕緣封堵件缺損,但仍在使用的,每臺(件)罰200元。
5.4.15電動機運行時,被煤矸等埋住,影響電機散熱條件的,每臺罰200元。
5.5.16井下電氣設備遭受淋水沒有采取防護措施的,每臺(件)罰100元。
5.5.17在井下隨意打開礦燈者,罰300元。
5.5.18各種電氣設備、電纜、保護設施等未按規定試驗的,每臺(件)罰100-300元。
5.5.19各種電氣設備不完好的,罰50-150元。
5.5.20煤電鉆綜保在每班使用前,必須進行一次跳閘試驗,否則罰款100元。
3電氣設備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一、電氣安全運行安全管理
1、電氣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77]水電生字第13號)的有關規定。
2、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和季節性特點,做好電氣安全防預和安全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消除。
3、現場要備有安全用具、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定期進行檢查維護保養。
4、電氣設備要有可靠的接地裝置,防雷防靜電設施必須完好,每年進行定期檢測。
5、電氣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核合格,持有電工作業操作證的人員擔任。
6、電氣人員上崗,應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和正確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氣工具。
7、變、配電所必須制定符全現場情況的運行規程,電氣值班人員的職責必須在現場運行中有明確規定。
8、運行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等。
9、高壓設備無論是否帶電,值班人員不得擔任移開或越過護欄進行工作,若需要必須移開時,須有人在現場監護,并符合設備不停電的安全距離。
10、雷雨天氣,需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巡視人員必須穿絕緣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裝置。
11、在高壓設備和大容量低壓總盤上倒閘操作及在帶電設備附近工作時,須由兩人執行,并由技術熟練的人員擔當監護。
12、供電單位預用戶聯系進行有關電器倒閘操作時,值班人員須校對無誤,并將聯系內容、時間和聯系人姓名記錄在案。
13、電爐變壓器的檢修工作應由值班電工負責,檢查線路、次數和檢查內容應在電氣巡回檢查制度中明確規定。
14、要定時抄錄電流、電壓、功率、變壓器上層油溫、冷卻系統各點溫度、油壓等內容,加強綜合分析。
15、變壓器油冷卻系統的油壓,必須大于水冷系統的水壓0。05-0。1兆帕。
二、電氣設備檢修安全管理
1、電器檢修必須執行電氣檢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簽發人簽發,經工作許可人許可,辦理工作遜克手續后方可作業。
2、不準在電氣設備、供電線路上帶電作業,停電后應在電源開關處加鎖和拆下熔斷器,同時掛上“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等標識牌,工作未結束或未得到許可,不準任何人隨意拿掉標識牌或送電。
3、必須帶電檢修時,應經主管電氣的工程技術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應由有帶電作業經驗的人員擔任。
4、在停電線路和設備上裝設接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確認無電后在工作地段兩側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倒停電設備和線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
5、停電、放電、驗電和檢修作業,必須由負責人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護。
6、外線、桿、電纜檢修,在作業前必須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符合規定后方可作業。
7、在帶電設備附近動火,火焰距帶電部位10kv以下的1。5m,10kv以上的3m。
8、加設臨時線路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辦理“臨時接線裝置申請單。
9、更換熔斷器,耀眼個按照規定選用斷絲,不得隨意使用其他金屬絲代替。
4電氣設備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一、工廠電力線路的安全檢查
電力線路是電力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擔負著輸送電能的重要任務。但目前在部分工廠中,往往對電力線路的安全檢查和運行維護重視不夠,導致個別區段的電力線路的安全性降低,增大了發生電氣事故的可能性。因此,加強工廠電力線路的安全檢查是非常必要的。
1架空線路的安全檢查
對廠區架空線路,一般要求每月進行1次安全檢查。如遇大風大雨及發生故障等特殊情況時,還需臨時增加安全檢查次數。架空線路的安全檢查應重點檢查以下項目:
1.1電線桿子有無傾斜、變形、腐朽、損壞及基礎下沉等現象。
1.2沿線路的地面是否堆放有易燃易爆和強腐蝕性物質。
1.3沿線路周圍,有無危險建筑物。應盡可能保證在雷雨季節和大風季節里,這些建筑物不致對線路造成損壞。
1.4線路上有無樹枝、風箏等雜物懸掛。
1.5拉線和板樁是否完好,綁托線是否緊固可靠。
1.6導線的接頭是否接觸良好,有無過熱發紅、嚴重老化、腐蝕或斷脫現象;絕緣子有無污損和放電現象。
1.7避雷接地裝置是否良好,接地線有無銹斷情況。在雷雨季節到來之前,應重點檢查。
二、變電所的運行與管理
做好變電所的運行管理工作,是實現安全、可靠、經濟、合理供電的重要保證。因此,變電必須備有與現場實際情況相符合的運行規章制度,交由值班人員學習并嚴格遵守執行,以確保安全生產。
A.運行制度
1.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工作必須嚴肅、認真進行。交接班人員應嚴格按規定履行交接班手續,具體內容和要求如下。
(1)交班人員應詳細填寫各項記錄,并做好環境衛生工作;遇有操作或工作任務時,應主動為下班做好準備工作。
(2)交班人員應將下列情況做詳盡介紹:1.所管轄的設備運行方式,變更修飾情況,設備缺陷,事故處理,上級通知及其它有關事項;2.工具儀表、備品備件、鑰匙等是否齊全完整。
(3)接班人員應認真聽取交接內容,核對模擬圖板和現場運行方式是否相符。交接完畢,雙方應在交接班記錄簿上簽名。
(4)交接班時,應盡量避免倒閘操作和許可工作。在交接中發生事故或異常運行情況時,須立即停止交接,原則上應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接班人員應主動協助處理。當事故處理告一段落時,再繼續辦理交接班手續。
(5)若遇接班者有醉酒或精神失常情況時,交班人員應拒絕交接,并迅速報告上級領導,做出適當安排。
2.巡回檢查制度:為了掌握、監視設備運行狀況,及時發現異常和缺陷,對所內運行及備用設備,應進行定期和特殊巡視制度,并在實踐中不斷加以修訂改進。
(1)巡視周期。有人值班的變電所每小時巡視一次,無人值班的變電所每四小時至少巡視一次,車間變電所每班巡視一次。特殊巡視按需要進行。
(2)定期巡視項目。
1)注油設備油面是否適當,油色是否清晰,有無滲漏。
2)瓷絕緣子有無破碎和放電現象。
3)各連接點有無過熱現象。
4)變壓器及旋轉電機的聲音、溫度是否正常。
5)變壓器的冷卻裝置運行是否正常。
6)電容器有無異聲及外殼是否有變形膨脹等現象。
7)電力電纜終端盒有無滲漏油現象。
8)各種信號指示是否正常,二次回路的斷路器、隔離開關位置是否正確。
9)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壓板位置是否正確。
10)儀表指示是否正常,指針有無彎曲、卡澀現象;電度表有無停走或倒走現象。
11)直流母線電壓及浮充電流是否適當。
12)蓄電池的液面是否適當,極板顏色是否正常,有無生鹽、彎曲、斷裂、泡脹及局部短路現象。
13)設備缺陷有無發展變化。
(3)特殊巡視項目。
1)大風來臨前,檢查周圍雜物,防止雜物吹上設備;大風時,注意室外軟導線風偏后相間及對地距離是否過小。
2)雷電后,檢查瓷絕緣有無放電痕跡,避雷器、避雷針是否放電、雷電計數器是否動作。
3)在霧、雨、雪等氣象時,應注意觀察瓷絕緣放電情況。
4)重負荷時,檢查觸頭、接頭有無過熱現象。
5)發生異常運行情況時,查看電壓、電流及繼電保護動作情況。
6)夜間熄燈巡視,檢查瓷絕緣有無放電閃絡現象、連接點處有無過熱發紅現象。
(4)巡視時應遵守的安全規定。
1)巡視高壓配電裝置一般應兩人一起進行,經考試合格并由單位領導批準的人員允許單獨巡視高壓設備。巡視配電裝置、進出高壓室時,必須隨手把門關好。
2)巡視高壓設備時,不得移開或越過遮欄,并不準進行任何操作;若有必要移動遮欄時,必須有監護人在場,并保持下列安全距離:10kV及以下0.7m35Kv1m
3)高壓設備的導電部分發生接地故障時,在室內不得接近故障點4m以內,在室外不得接近故障點8m以內。進入上述范圍的人員必須穿絕緣靴,接觸設備的外殼和構架時,應戴絕緣手套。
3.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保證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是確保安全運行的重要環節之一。為了全面掌握設備的健康狀況,應在發現設備缺陷時,盡快加以消除,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時,也是為安排設備的檢修及試驗等工作計劃提供依據,必須認真執行以下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1)凡是已投入運行或備用的各個電壓等級的電氣設備,包括電氣一次回路及二次回路設備、防雷裝置、通信設備、配電裝置構架及房屋建筑,均屬設備缺陷管理范圍。
(2)按對供、用電安全的威脅程度,缺陷可分為I、II、III三類:両類缺陷是緊急缺陷,它是指可能發生人身傷亡、大面積停電、主設備損壞或造成有政治影響的停電事故者,這種缺陷性質嚴重、情況危急,必須立即處理;?II類缺陷是重大缺陷,它是指設備尚可繼續運行,但情況嚴重,已影響設備出力,不能滿足系統正常運行之需要,或短期內會發生事故,威脅安全運行者;?III類缺陷為一般缺陷,它性質一般、情況輕微,暫時不危及安全運行,可列入計劃進行處理者。
發現缺陷后,應認真分析產生缺陷的原因,并根據其性質和情況予以處理。發現緊急缺陷后,應立即設法停電進行處理。同時,要向本單位電氣負責人和供電局調度匯報。發現重大缺陷后,應向電氣負責人匯報,盡可能及時處理;如不能立即處理,務必在一星期內安排計劃進行處理。發現一般缺陷后,不論其是否影響安全,均應積極處理。對存在困難無法自行處理的缺陷,應向電氣負責人匯報,將其納入計劃檢修中予以消除。任何缺陷發現和消除后都應及時、正確地記入缺陷記錄簿中。缺陷記錄的主要內容應包括:設備名稱和編號、缺陷主要情況、缺陷分類歸屬、發現者姓名和日期、處理方案、處理結果、處理者姓名和日期等。電氣負責人應定期(每季度或半年)召集有關人員開會,對設備缺陷產生的原因、發展的規律、最佳處理方法及預防措施等進行分析和研究,以不斷提高運行管理水平。
4.變電所的定期試驗切換制度
(1)為了保證設備的完好性和備用設備在必要時能真正的起到備用作用,必須對備用設備以及直流電源、事故照明、消防設施、備用電源切換裝置等,進行定期試驗和定期切換使用。
(2)各單位應針對自己的設備情況,制定定期試驗切換的項目、要求和周期,并明確執行者和監護人,經領導批準后實施。
(3)對運行設備影響較大的切換試驗,應做好事故預想和制訂安全對策,并及時將試驗切換結果記入專用的記錄簿中。
5.運行分析制度
實踐證明,運行分析制度的制定和執行,對提高運行管理水平和安全供、用電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各單位要根據各自的具體情況不斷予以修正和完善。
(1)每月或每季度定期召開運行工作分析會議。
(2)運行分析的內容應包括:設備缺陷的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電氣主設備和輔助設備所發生的事故(或故障)的原因分析;提出針對性的反事故措施;…總結發生缺陷和處理缺陷的先進方法;分析運行方式的安全性、可靠性、靈活性、經濟性和合理性;分析繼電保護裝置動作的靈敏性、準確性和可靠性。
(3)每次運行分析均應做好詳細記錄備查。
(4)整改措施應限期逐項落實完成。
6.場地環境管理制度
(1)要堅持文明生產,定期清掃、整理,經常保持場地環境的清潔衛生和整齊美觀。
(2)消防設施應固定安放在便于取用的位置。
(3)設備操作通道和巡視走道上必須隨時保證暢通無阻,嚴禁堆放雜物。
(4)控制室、開關室、電容器室、蓄電池室等房屋建筑應定期進行維修,達到“四防一通”(防火、防雨雪、防汛、防小動物的侵入及保持通風良好)的要求。
(5)電纜溝蓋板應完整無缺;電纜溝內應無積水。
(6)室外要經常清除雜草,設備區內嚴禁栽培高桿或爬藤植物,如因綠化需要則以灌木為宜,而且應經常修剪。
(7)機動車輛(如起重吊車)必須經電氣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駛入變電所區域內。進行作業前落實好安全措施,作業中應始終與設備有電部分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設專人監護。
B.技術管理
技術管理是變電所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通過技術管理可使運行人員有章可循,并便于積累資料和運行事故分析,有利于提高運行人員的技術管理水平,保證設備安全運行。技術管理應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收集和建立設備檔案
(1)原始資料,如變電所設計書(包括電氣和土建設施)、設計產品說明書、驗收記錄、起動方案和存在的問題。
(2)一、二次接線及專業資料(包括展開圖、屏面布置圖、接線圖、繼電保護裝置整定書等)。
(3)設備臺帳(包括設備規范和性能等。
(4)設備檢修報告、試驗報告、繼電保護檢驗報告。
(5)絕緣油簡化試驗報告、色譜分析報告。
(6)負荷資料。
(7)設備缺陷記錄及分析資料。
(8)安全記錄(包括事故和異常情況記載)。
(9)運行分析記錄。
(10)運行工作計劃及月報。
(11)設備定期評級資料。
2.應建立和保存的規程
應保存部頒的《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變壓器運行規程》;《電力電纜運行規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規程》;《變電運行規程》和本所的事故處理規程。
3.應具備的技術圖紙
有防雷保護圖、接地裝置圖、土建圖、鐵件加工圖和設備絕緣監督圖。
4.應掛示的圖表
應掛示一次系統模擬圖、主變壓器接頭及運行位置圖、變電所巡視檢查路線圖、設備定級及缺陷揭示表、繼電保護定值表、變電所季度工作計劃表、有權簽發工作票人員名單表、設備分工管理表和清潔工作區域劃分圖。
5.應有記錄簿
應有值班工作日記簿、值班操作記錄簿、工作票登記簿、設備缺陷記錄簿、電氣試驗現場記錄簿、繼電保護工作記錄簿、斷路器動作記錄簿、蓄電池維護記錄簿、蓄電池測量記錄簿、雷電活動記錄簿、上級文件登記及上級指示記錄簿、事故及異常情況記錄簿、安全情況記錄簿和外來人員出入登記簿。
C.電氣設備交接試驗與驗收
對于新建的變電所或新安裝和大修后的電氣設備,都要按規定進行交接試驗,用戶單位要與試驗部門辦理交接驗收手續。交接驗收的項目有:竣工的工程是否符合設計;工程質量是否符合規定要求;調整試驗項目及其結果是否符合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各項技術資料是否齊全等。
對電氣設備進行交接試驗,是檢驗新安裝或大修后電氣設備性能是否符合有關技術標準的規定,判定新安裝的電氣設備在運輸和安裝施工的過程中是否遭受絕緣損傷或其性能是滯發生變化,或者判定設備大修后其修理部位的質量是滯符合要求。至于正在運行中的電氣設備,則按規定周期進行例行的試驗,即預防性試驗。通過預防性試驗可以及時發現電氣設備內部隱藏的缺陷,配合檢修加以消除,以避免設備絕緣在運行中損壞,造成停電甚至發生嚴重燒壞設備的事故。
在電氣交接試驗中,對一次高壓設備主要是進行絕緣試驗(如絕緣電阻、泄漏電流、絕緣介質的介質損耗正切值tg(和油中氣體色譜分析等試驗)和特性試驗(如變壓器的直流電阻、變比、連接組別以及斷路器的接觸電阻、分合閘時間和速度特性等試驗);對二次回路主要是對繼電保護裝置、自動裝置及儀表進行試驗和絕緣電阻測試。
電氣設備的交接試驗一般是由電業部門負責,要求符合《電氣設備交接試驗規程》。
最新設備規章制度3
(1)設備大修管理制度
目的
制定設備大修管理制度的目的就是要明確相關部門和人員的義務和責任,使設備大修管理更加規范。可充分利用公司的有限資源為公司最大限度地減少維修成本,消除設備存在的缺陷,保證生產設備恢復原有性能,延長設備使用壽命,使公司處理污水的計劃和目標順利完成。
1、適用范圍
1.1公司管轄范圍內,已投入運行并產生運行成本的污水處理廠及提升泵站。
2、設備大修定義
2.1對于主要設備(如高壓開關柜、變壓器、鼓風機、格柵機、進水泵房提升泵、污泥泵房污泥泵、脫水車間離心機、帶式壓濾機)的拆卸或主要部件拆卸分解、更換和修復主要部件,使設備恢復原有性能。
2.2清洗初沉池,或生物池,或者二沉池,或者消毒池及池內所有管道,并對池子內所有設備進行檢查,對損壞的設備進行更換和修復,還要對池子內所有設備進行防腐、防銹、防漏、潤滑等保養工作。
2.3設備檢修時間超過10天的。
2.4按設備說明書已到大修期限。
3、設備大修管理內容
3.1設備大修預算費用超過10000元,或者大修該設備要影響生產超過8小時的,或者設備檢修時間超過10天的,需向運管部提交設備大修申請。大修申請方式有計劃性與突發性兩種。
3.2計劃性的設備大修是各污水廠、泵管所在設備大修實施前2個月將設備大修申請表、設備檢修材料計劃表、設備檢修預算書提交運管部審核,運管部經調查核實后報公司領導審批。通過后方可實施。時間約1個月。
3.3突發性的設備大修是指設備突然發生故障,如不急時修復會直接影響生產,且要經過大修才能恢復正常的設備。這時設備單位可電話向運管部申報,運管部立即派人到現場核實后,經過運管部部長批準,設備單位才可先組織人員實施搶修,然后寫出事故報告,連同設備大修申請表、設備檢修材料計劃表、設備檢修預(結)算書提交運管部審核,運管部經調查核實后報公司領導審批。不然不能結算。
3.3對于需要外包的大修項目要由運管部牽頭,設備使用單位參與,找幾家外包單位進行質價比選,根據其施工方案、施工完畢后達到的較果、預算書等找出一家好的外包單位。在施工前還必須把施工合同及施工方案送公司各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
3.4大修施工過程,要實行科學檢修,文明施工。現場要清潔,拆下的零部件要擺放整齊,對檢修質量要一絲不茍,嚴格執行大修方案和檢修技術規程。要保存與大修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各種檢修數據記錄,大修結束后這些資料要歸類存檔。
3.5對需要停電的設備,必須辦理停電工作票。
3.6對重要設備的吊裝,必須辦理吊裝工作票。
3.7對重要設備的大修,由運管部牽頭,協調有關部門調派有經驗人員對大修設備進行施工過程管理,協助檢修單位(班組)共同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
3.8對于有危險性較大的檢修,如登高、起重、毒氣以及可能會引起火災等,安全部應介入現場監督。
3.9大修換下的零部件,不能丟失,把寫有編號和型號的面向上,擺放整齊,等驗收完畢后才能處理。
3.10驗收小組在驗收表的“換下部件編號”欄寫下換下部件編號,如果型號與新部件型號不同,還要記下換下部件型號。
3.11大修施工完畢后,要制定試機方案。要有運行操作人員參加試機。要有試機參數表格進行數據記錄。
3.12大修施工完畢后,剩余的材料和配件必須重新入庫,不得轉移其它使用。
3.13大修施工完畢后,設備單位要組成有設備單位負責人、檢修負責人、運行負責人參加的驗收小組對大修設備進行驗收。對于重要大修設備的驗收,運管部要參加。驗收按公司統一的驗收表格(附表7)程序驗收和填寫。
3.14大修設備必須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對驗收不合格的大修設備必須返修。
3.15對驗收不合格的大修設備,設備使用單位負責人要組織相關人員招開事故分析會,對于重要設備,運管部要參加,找出不合格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如屬人為責任,要找出責任人,并進行處罰。施工方屬外包單位的,按合同條款處罰。
3.16大修設備經驗收合格后,要盡快做結算工作,結算以預(結)算書為依據,另外要提交大修項目獲批文件、驗收表、設備檢修剩余材料重新入庫表、材料采購發票等送運管部審核,然后按財務制度結算。施工方屬外包單位的,按合同條款結算。
4、設備大修驗收依據
4.1設備技術說明書內的各種參數、性能指標。
4.2大修方案及質量要求,修后達到效果。
4.3合同條款。
5、附件
5.1設備大修申請表(附表4)。
5.2設備檢修材料計劃表(附表5)。
5.3設備檢修預算書(附表6)。
5.4大修設備驗收表(附表7)。
5.5設備檢修剩余材料重新入庫表(附表8)。
6、補充
6.1本制度由公司運行管部負責制定和解釋。
6.2本制度未盡內容由公司運行管部負責進行補充和完善。
6.3本制度經公司領導簽字后生效。
(2)設備維修管理制度
一、目的
規范生產設備維護工作流程,明確各相關部門職責,保證公司生產設備的正常運行,提高設備利用率,延長設備使用壽命。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生產設備的保養、維修和事故處理。
三、責任
機械動力部、生產技術部負責實施。
四、設備保養
1.機械動力部負責編制設備檢查保養半年計劃,填制“半年設備檢修保養計劃表”,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后轉生產技術部。
2.生產技術部部長審核半年設備檢修保養計劃,報生產副總審批后,轉機械動力部執行設備半年檢修保養計劃。
3. 機械動力部根據設備半年檢修保養計劃編制“月設備檢修保養計劃表”,并按月計劃表的內容,逐項填寫“保養申請單”。因檢修保養需某部位停電、水、氣時,還應填寫“停電(水、氣)通知單”,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后轉生產技術部。
4. “月設備檢修保養計劃表”應與“保養申請單”、“停電(水、氣)通知單”一并上報生產技術部部長,生產技術部部長與生產副總和各部門溝通后,簽署意見,下達執行。
5. 機械動力部根據批準的月檢修保養計劃,簽發“設備一(二、三)級保養任務單”,填寫任務單中“內容及要求”欄目,安排維修人員負責實施。
6.設備維護保養的任務是保持設備清潔、整齊、潤滑良好、運行安全,包括及時緊固松動的零部件、調整活動部分的間隙等。維護保養依工作量大小和難易程度分為日常保養、一級保養、二級保養、三級保養等。
7.每周機械動力部應組織檢修會,制定本次檢修項目,并形成檢修計劃,下達至班組及生產部,做好檢修準備。
8.檢修結束后,應由生產技術部進行驗收,形成驗收卡片 。
9.在線設備均不添加狀態標識,使用人員要做好維護保養工作。
10.對于備用閑置設備,應指定放置區域,并用標牌注明放置設備的信息。備用閑置設備應注明完好狀態,未經檢修的設備應注明“待檢”字樣。
11. 機械動力部應形成全廠的設備臺帳,定期進行盤點、核對,做到帳物相符,及時了解設備使用和保養情況。
五、設備巡檢
1.設備維修人員應對主要生產設備每天至少一次進行巡回檢查。對于巡檢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采取積極措施,并應根據巡檢情況對設備故障的部位、原因、周期等進行系統分析,為設備維修保養提供依據。
(1)設備巡視必須做到細看、細嗅、細摸,并對設備負荷溫度、周圍環境溫度做好記錄。
(2)當天氣突然發生變化時,須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巡視重點,增加巡視次數,加強儀表監視,并對室外高壓設備進行遠距離觀察。
(3)保證充分利用每次交接班的20分鐘進行檢查。
(4)保證每月檢修時間達到36小時,不準擠占或壓縮。
2.設備維修人員對巡檢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處理。如有重大問題不能處理的,應及時向機械動力部負責人匯報。對發現的影響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重大事故隱患,應采取果斷措施,避免事故的蔓延,然后報有關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3.應及時將巡回檢查情況,包括具體時間、地點、設備名稱及處理結果等內容進行記錄,填寫 “設備巡回檢查記錄”表。
六、設備故障修理
1.設備發生故障時,使用部門應填寫“維修申請單”,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后交機械動力部。
2.機械動力部接到通知后,應在“日常維修工作記錄薄”上登記接單時間,根據事故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填寫“維修通知單”),并在該記錄薄上登記派工時間。
3.維修工作完畢,負責維修的人員應在“維修通知單”中填寫有關內容,經使用部門主管人員驗收簽字后,將該通知單交回本部門。
4. 機械動力部在“日常維修工作記錄薄”中登記維修完工時間,及時將維修內容登入設備卡片,并審核維修中記載的用料數量,計算出用料金額填入“維修通知單”內。
5.將處理完畢的`“維修通知單”依次貼在“日常維修工作記錄薄”的扉頁上。
6.緊急的設備維修,可由使用部門的主管電話通知機械動力部,由機械動力部先派人維修,同時由使用部門補交“維修申請單”,機械動力部補寫各項記錄,其他程序均相同。
7.維修部門在接單后兩日內不能修復的,由機械動力部在登記簿上注明原因,并采取特別措施盡快修復。
8.設備發生故障,崗位操作人員能排除的應立即排除,并在當班記錄中詳細記錄。
9.未能及時排除的故障,必須在每天的生產調度會上研究決定如何處理。
10.在安排處理每項故障前,必須有相應的措施,明確專人負責,防止故障影響擴大。
11.實行保質、保量文明檢修,檢修后達到“三滿意”:職能科室滿意,生產車間滿意,檢修者滿意。機械動力部組織總結講評,對有差錯的單位或部門提出批評和處罰意見,列入考核。
12.對檢修后八小時(一個班)出現的事故加倍處罰責任單位和班組。
七、相關文件與記錄
1.相關文件《設備管理規定》。
2.相關記錄《各維護、看守崗位的交接班記錄》。
3.本制度解釋權在機械動力部。
(3)生產設備大修管理制度
l.目的:為了保證生產設備恢復原有性能,延長使用壽命,發揮應有能力。
2.適用范圍:適用于生產設備的大修。
3.制度
3.1生產設備當其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工作并達到下列標志之一時進行大修,使其重新達到正常工作狀態。
3.1.1發動機:
3.1.1.1發動機動力性能顯著下降,使用中比正常情況降低一檔。
3.1.1.2嚴重燒機油,機油消耗量超過定額一倍。
3.1.1.3發動機走熱后,測量氣缸壓力達不到標準的60%者。
3.1.1.4發動機走熱后,運轉時有嚴重的異響。
3.1.2電動機:
3.1.2.1在額定負荷情況下測量線圈溫度超過規定者。
3.1.2.2線圈損壞、短路、斷路,分繞組各接頭有燒焦脫焊現象或絕緣電阻不符合規定者。
3.1.2.3轉子軸有彎曲、松動、裂紋,軸頭磨損到極限,滑環、整流子燒損腐蝕到極限,絕緣不良,鐵芯嵌槽內絕緣有粘、焦、脫出現象,以及碳刷架破損變形需徹底整修者。
3.1.3機械部分:
3.1.3.1傳動機構主要機件到極限磨損程度,運轉中有偏擺和異響以及撞擊、發抖現象。
3.1.3.2轉向及操縱機構磨損過大,操作不靈。
3.1.3.3變速箱齒輪及軸磨損松曠,換擋困難或跳檔。
3.1.3.4機架主體嚴重變形或開裂。
3.1.3.5行走機構嚴重磨損,不能正常工作。
3.2公司對起重機械、砼攪拌站、砼泵機械、運輸機械、有內燃機的機械的大修實行管理和控制,計財部對起重機械、砼攪拌站、砼泵機械、運輸機械、有內燃機的機械提取大修費用(柴油空壓機、柴油發電機車除外),實行公司控制管理,其它機械不提取折舊費,由機械所屬單位管理控制。
3.3公司直屬單位的機械管理負責人在每年的12月10前根據本單位的《設備大修前技術性能鑒定表》(附表78),對本單位能夠承修的設備,編制大修預算,外委大修設備確定大修市場價格,確定下一年度的《設備大修計劃》(附表79)交至公司工程部。
3.4工程部根據各單位上報的《設備大修計劃》(附表79),對各單位的《設備大修計劃》(附表79)進行鑒定,初步提出公司的《設備大修計劃》(附表79),交計財部審核,公司資金領導小組批準后,計財部下發公司年度《設備大修計劃》(附表79)后執行。
3.5生產設備的大修包括機械所屬單位的自修和外委大修。
3.6 生產設備的大修(計劃內)
3.6.1生產設備自修:工程部根據各項目部工程情況確定大修時間并下發大修單位《生產設備大修任務單》(附表80),機械所屬單位接到《生產設備大修任務單》(附表80)后負責大修整個過程的管理和實施,工程部監督執行情況。其中按照"作業指導書編制規定"編制大修措施、大修措施經審核批準后,技術人員對施工人員進行交底,填寫《設備大修交底記錄表》(附表81),大修過程中大修人員填寫《設備大修記錄》(附表82)及大修后的《設備大修驗收單》(附表83)及《設備大修結算單》(附表84)一并交工程部(起重機械還需要安裝、拆卸及負荷試驗等相應管理記錄),工程部會同計財部負責結算,工程部參加大修驗收工作。
3.6.2生產設備的外委大修:外委的大修由機械所屬單位確定具體大修項目及需要達到的標準,選擇設備大修單位,并會同工程部對設備大修單位的能力進行核查,確定大修單位,由工程部負責合同的洽談及條款的約定,合同簽定由公司工程部辦理,設備所屬單位提交公司《設備大修記錄》(附表82)及大修后的《設備大修驗收單》(附表83)。
3.7生產設備的大修(計劃外):
3.7.1由機械所屬單位提出《設備大修前技術性能鑒定表》(附表78),編制大修預算,外委大修設備確定大修市場價格,申請《設備大修計劃》(附表79)交到公司工程部。3.7.2工程部根據工程情況及設備情況提出《工作請示單》(附表86)交主管經理,經批準后實施。
3.8工程部和設備所屬單位按照《年度生產設備大修管理臺帳》(附表85)按年整理大修記錄,年底歸單機檔案。
最新設備規章制度4
總則
一、目的。為了保證公司辦公設備正常的運轉,提高辦公設備的工作效率和使用壽命,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本制度所指辦公設備主要包括臺式電腦,打印機,復印機,電話,傳真機,投影儀,筆記本電腦,對講機等。
三、相關部門職責。行政部主要負責辦公設備的采購申請受理,采購,保管,配發,維修保養,設備調換等事宜。目前暫由總經理制定財務人員購買。
辦公設備日常管理
一、辦公設備的申請和購買。
1.工作人員根據需要提出辦公設備的購買申請,并填寫《辦公設備需求單》,報部門負責人及行政部負責人批準;購買單件設備金額大于2000元的需總經理批準。低于200元的辦公用品行政部能夠采購,大于200元的辦公用品有采購部負責采購。
二、辦公設備的領用。
1、設備需求部門根據審批的《辦公設備需求單》到行政部領取。
2、對部門領取的設備進行編號,以便盤點。
三、辦公設備的使用和保養。
1、使用設備前應詳細閱讀操作手冊,嚴格按照操作規范操作使用,各部門主管負責監督檢查。
2、公司各類設備的保養和維修由各部門參照規范,正確使用,注重平時保養。
3、行政部對辦公設備運行,保養情景進行監督檢查,對設備的維修,更換零件要進行登記備案。
四、辦公設備維修管理
1.設備發生故障無法使用時,設備使用人應報行政部處理;無法解決的由采購部聯系供應商統一報修。
2在保修期內的設備,采購部應聯系供應商進行維修;保修期外的設備,按照最經濟可行的報修方案進行維修,包括委托維修商來完成任務,由部門主管按照維修的真實情景,填寫設備維修單中的.“維修記錄”。
五、建立維修檔案
1、所有設備的維修都必須建立完整的維修檔案,由行政部統一管理,主要包括設備名稱,維修日期,故障現象,故障原因,維修資料,維修費用,維修單位等。
2、行政管理部應定期統計,匯總維修情景,針對各類故障產生的原因提出預防與克服的措施,通知使用部門加以防范。
六、辦公設備使用監督
1、行政部負責對辦公設備的使用進行不定期的檢查。
2、行政部對違規使用辦公設備人員有提請處罰的權力。
七、辦公設備的盤點及賠償
1、行政部負責對公司所有辦公設備進行分類,并建立辦公設備管理臺賬,每季度盤點清查一次,作到賬物相符。
2、在規定的使用年限期間,因個人原因造成辦公設備毀損,丟失,被盜等,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個人承擔。
八、辦公設備的報廢處理
1.報廢審核:對于各部門提交的報廢物品清單,要認真審核,確認不能再次利用后,經行政部,總經理簽字后方可作報廢處理。對決定報廢的辦公設備,行政部應做好登記,在報廢處理冊上寫清用品名稱,價格,數量,及報廢處理的其他有關事項。報廢品由行政部集中存放,集中處理,不得隨意丟棄。
最新設備規章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提高辦公設備的使用效率,堅持其設備性能,有效節儉費用開支,根據公司實際情景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辦公設備包括為完成工作而購買的攝像機、照相機、便攜式計算機、移動硬盤、u盤、手機等。
第二章:辦公設備的配備及管理
第三條:因工作需要,確需購買的辦公設備由當事人所在部門提出申請,報單位領導審批后再購買,所購辦公設備要經公司機關有關部門備案。
第四條:新購辦公設備采取公司與個人按照必須出資比例購買,在規定使用年限后歸個人所有。在規定使用年限期間,一般情景是公司所有,個人使用。
第五條:原購辦公設備由所在單位登記后統一在公司綜合工作部備案,原則上在規定使用年限內不再重復購買,到達規定使用年限后,由綜合工作部會同相關部門對其評估后折價處理,原使用人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條:在規定使用年限期間,因個人原因造成辦公設備毀損、滅失、被盜等,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個人負責。
第七條:在辦公設備規定使用年限期間,配備人員因工作需要發生調動的,公司范圍內調動辦公設備采取“機隨人走”,公司范圍外調動辦公設備上交公司,由公司返還其剩余年份的出資額。所交辦公設備由綜合工作部會同相關部門對其評估后折價處理,原使用人有優先購買權。
第八條:在規定使用年限期間,辦公設備的維修與保養由使用人負責,所發生的'費用按照年限費用遞增辦法包干使用,據實列銷。
第九條:辦公設備購買費用按照崗位不一樣采取不一樣的出資比例。
公司經理、書記的辦公設備購買費用據實報銷。
公司副職領導的辦公設備購買費用在基礎出資比例上個人降低50。
公司部門負責人、項目領導班子成員的辦公設備購買費用在基礎出資比例上個人降低25。
其他崗位人員的辦公設備購買費用按照基礎出資比例。
最新設備規章制度6
一、電腦的使用管理
(一)專人收管
1、每臺電腦指定專人上機,負責日常操作,其他人員不得隨意使用。
2、電腦使用人員設密碼管理,密碼屬公司機密,未經批準不得向任何人泄露。
(二)電腦的操作規定
1、嚴禁在電腦上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項,嚴禁使用電腦玩游戲。
2、不得使用未經病毒檢查的u盤,防止病毒人侵。
3、嚴禁私自拷貝,泄露涉及公司有關機密的文件資料。
(三)病毒防護
1、對于聯網的計算機,任何人在未經批準的情景下,不得從網絡復制軟件或文檔。
2、對于計算機軟件的安裝(除限制安裝軟件除外)由使用部門自主決定。
3、任何微腦上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項,嚴禁使用電腦玩游戲。
2、不得使用未經病毒檢查的u盤,防止病毒人侵。
3、嚴禁私自拷貝,泄露涉及公司有關機密的文件資料。
(三)病毒防護機不得安裝游戲軟件。
4、軟件使用前要確保無病毒。
(四)硬件保護
1、未經行政部批準,任何人不得拆卸所使用的電腦設備。
2、拆卸電腦設備時,必須采取防靜電措施。
3、硬件維護后,必須將所有設備復原。
4、各部門負責人必須認真落實本部門電腦以及配套設備的使用和保養職責。
5、各部門負責人必須采取必要措施,確保本部門的電腦以及配套設備始終處于整潔和良好的狀態。
(五)電腦的保養
1、堅持電腦的清潔,嚴禁用手、銳物觸摸屏幕,使用人在離開前應退出系統并關掉電源。2、定期對電腦內的資料進行整理,做好備份并刪除不需要的文件,保證電腦運行的速度和存儲。
二、電話的使用管理
(一)電話配置原則:
1、總經理、副總經理;營銷中心、技術部、生產部、人事、行政配直拔電話一部(個別情景允許數人合用);
2、部分人員特殊需要經過公司行政部審批后配置。
(二)申請直拔電話、分機加長途功能的'手續:
本人填寫《直拔電話和分機加長途功能申請單》,經部門分管副總審批后,交公司總經理審批,批準后交行政部門辦理。
(三)注意事項:
1、直拔電話、分機使用人或工位需要變更,部門要用書面形式將需變更情景通知行政部;
2、每個工位上的電話機要愛護使用,保管好(話機的設備序列號要跟著員工內部調動走〉,調離公司,要將電話機上交公司固定資產保管員;
3、直拔電話或分機的長途功能是為工作需要所配,員工不得用公司的直拔電話和分機的長途功能撥打私人電話,發現違規者公司將嚴肅處理;
4、每個員工不得在公司的電話上撥打娛樂、游戲、點歌等與工作無關的信息臺,違規者,給公司造成損失的,一經發現除需賠償公司損失外還將對直接職責人予以100—500元的罰款,嚴重情景者予以開除。
(四)打印機,復印機的管理
1、為確保復印機的安全運轉,每一天開機的時間不宜過長。
2、打印或者復印完成后,必須及時取走文件,防止失密。
3、禁止打印或復印私人資料.
三、傳真機使用管理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使用傳真機的各種情景。使用范圍包括本地、國內、國際傳真。
傳真的接收管理
傳真件的接收納人公司收發管理辦法范圍內,由收發員統一接收。
傳真件接收后,填寫收件登記簿,并及時分發收件部門和人員。涉及公司事務的原件在行政部留存,業務部門留復印件。公司傳真機應隨時處于開機接收狀態。
傳真的發送管理
各部門和人員發送傳真,由收發員統一發送。重要文件可由當事人親自發送。
因故不能發送,應及時通知有關當事人迅速另行處理。
四、投影儀使用管理
1、投影儀安置于公司會議室,需要使用部門向行政部負責人申請。
2、投影儀用于公司,部門會議以及培訓。
五、對講機的使用管理
1、對講機主要用于安全保安部。
2、在上班期間,不得用對講機聊天。
3、對講機專人專用,不得借給無關人員使用。
六、其他辦公設備的使用管理
1、專管專用,公司所有辦公設備都要指定專人管理,其他人員使用必須經設備負責人同意。
2、辦公設備要定期進行養護,以免老化影響使用。
3、辦公設備的使用人員要保證設備的安全,如果因使用人員的過失造成丟失,要追究職責。
最新設備規章制度7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對設備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和規程,搞好設備的綜合管理,保證生產需要;
2、本礦所有機電設備一律由機電科設備組統一分類打號,建帳、建卡,予以管理。設備管理應做到帳、卡、物、牌板四對照;
3、礦屬各機電班,應指定一名兼職設備管理員,負責本單位設備的領取、使用、維修、回收、建帳建卡等管理工作。在領取設備時,予先辦理好建帳手續。上井設備要及時委托銷帳。對設備損壞和丟失的要追查責任人,并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
4、每臺設備應有領用、發放、回收制度。設備組對全礦機電設備有權調整使用。使用單位無權外借、互借、轉讓、轉售設備。更不準隨意改裝,拆套設備。如工作需要在井下轉讓時,應予先與設備組聯系查清數量,辦理好手續,方可進行。違者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5、固定資產和租賃的機電設備,不準借出和出售,易耗機電設備經礦、科領導簽字批準,并辦理財務手續,方可出售;
6、各使用單位需要設備和其他部件時,必須提前做出月計劃報設備組,設備組積級組織貨源,保證生產需要。使用單位新增設備時,必須持電管組批發的設備用電申請單;
7、使用中的設備,不準隨意倒裝。機電設備改變安裝地點,應先同設備組聯系好,否則設備組有權停發該單位的機電設備。
8、新地區機電設備的安裝,應由機電科畫出機電設備安裝示意圖,設備組按圖準備設備。安裝隊辦理領用手續,設備安裝結束后,由使用單位,安裝單位和設備組到現場清點手續,辦理設備移交手續。
9、各單位不準存放閑置設備。井下閑置設備必須在5天內回收上交,停產工作面設備回收時間不超過10天。回收上交的設備,設備組應抽專人檢查,零部件要保持齊全,無損,否則按價值賠損。
10、各單位要加強設備的管理工作,主要設備要實行包機制,分片包干,健全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做到帳物牌一致,防爆設備不準失爆,完好率必須保持在90%以上。
11、大修理返礦和新進的設備,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經維修工和防爆員檢查,發放合格證后,方準投入使用,在檢查中發現的`一般問題由維護工處理,確系大修質量和制造廠家的問題,由設備組與有關單位聯系解決。
12、設備庫房的設備要分類擺設,庫房要清潔,設備要完好。檢修過的設備憑合格證方可入庫。庫內設備不準拆套,確因生產急需,應有領導批準。不經設備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準在庫房拉運,拆用設備和配件,否則按丟失論處。
13、設備管理人員要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全心全意為生產服務,保證設備的合理使用。若因設備人員失職造成損失者,應追查責任。
最新設備規章制度8
一、物資設備是指單價達到500元以上或獨立使用一年以上的物資設備。參照國家教委十六項分類:機電設備、電子設備、印刷設備、文體設備、工具量具、生產或非生產設備、以及行政辦公設備及家具等統稱為物資設備。
二、所有物資設備都是國有資產,無論購置的經費如何(含自籌經費、捐贈等)其所有權都屬于后勤產業集團。必須按照學院的有關規定使用和管理。任何單位(實體)和個人無權擅自轉讓和處置。資產占用(使用)單位領導負責本單位的設備管理工作,兼職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日常的具體事務。
三、充分發揮物資設備的作用和投資效益,各單位購置的物資設備必須填寫物資設備采購申報,經公司總經理審核批復后方可購置。未經批準擅自采購的物資設備,總公司一律不予驗收,財務科不予報帳。
四、精密貴重的大型設備,必須提出專題效益論證報告,由有關領導、使用部門和相關的專業專家組成論證小組,對其進行可行性論證,逐項評議檢查,并報請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五、對于精密貴重的大型設備,應派業務能力強的專業技術人員負責管理和指導使用。做到上機人員必須先培訓,考核合格后方準使用。同時還要建立設備技術檔案(包括出廠資料、訂購合同、驗收記錄、使用記錄等)。
六、加強物資設備的維護工作。一般設備應做到隨時保養和維修,精密貴重設備做到精心維護定期檢修,防止障礙性的事故發生。有關設備的管理問題需要咨詢或查詢,請與總公司資產主管人馮麗娟聯系
七、做好日常的儀器設備報廢處置工作,對超過使用年限的或確因技術落后、損壞等原因,不能修復或者維修費用過高無修復價值的設備,可報請公司,由總經理簽字同意,主管資產設備的`管理人員確認后,可做報廢處置。
八、集團每年進行一至兩次的資產設備核查工作,同時也為了使用單位的領導能夠隨時了解并掌握本部門的資產動態,因此請使用單位負責人支持并協助兼管資產的管理人員認真做好帳、卡、物的核查工作,待確認無誤后在核對表上簽字認可。
最新設備規章制度9
第一條 為了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的生產(含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下同)、銷售、使用、檢驗、檢測和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包括特種設備附屬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和與安全保護裝置相關的設施。
核設施、航空航天器、鐵路機車、海上設施和船舶以及礦山井下使用的特種設備、民用機場的專用設備的安全管理,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機械、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安裝、使用的監督管理,壓力管道設計、安裝、使用的安全監督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聯席會議制度,及時協調、解決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保障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必需的經費,并將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納入對下級人民政府的考核內容。
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開發區(園區)管理機構等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機構)應當加強對本轄區內特種設備安全狀況的監督檢查,明確人員,協助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第四條 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是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以下簡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建設、財政、價格、工商行政、監察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 有關行業協會應當加強對本行業內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自律管理,配合、協助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做好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 特種設備的生產單位,應當依法報經國務院或者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許可;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應當依法向設區的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記;特種設備的檢驗、檢測機構,應當依法報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準。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和檢驗、檢測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或者檢驗、檢測人員證書。
第七條 特種設備的生產、使用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生產、使用,保證特種設備的產品質量和安全使用。
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提倡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辦理第三者責任保險。
第八條 特種設備的銷售者應當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特種設備出廠時應當附有的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
第九條 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為管理責任人;使用單位委托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種設備的,受托人為管理責任人。管理責任人依法履行特種設備的管理義務。
新安裝特種設備未移交使用單位的,項目建設單位為管理責任人。
業主共有的電梯,由業主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為管理責任人。業主未委托的,由全體業主協商確定管理責任人;協商不成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開發區(園區)管理機構等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機構)應當指導、協調業主確定管理責任人。未確定管理責任人的,電梯不得投入使用;已投入使用的,應當暫停使用。
第十條 氣瓶充裝單位在氣體充裝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對氣瓶進行安全檢查。
禁止使用下列氣瓶充裝氣體:
(一)沒有檢驗、檢測標識的;
(二)超過定期檢驗周期的;
(三)經檢驗、檢測不合格的;
(四)超過安全使用年限的。
氣瓶充裝單位發現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氣瓶,應當按規定送檢驗、檢測機構檢驗、檢測;發現有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規定的氣瓶,應當作出回收處理。
氣瓶的'回收處理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一條 鍋爐房的建造設計方案,應當符合國家標準。
第十二條 鍋爐用水的水質、鍋爐的化學清洗和停爐保養,應當符合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
鍋爐停用一年以上重新啟用的,應當經檢驗、檢測機構檢驗、檢測合格。
第十三條 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應當由電梯制造單位或者依法取得許可的安裝、改造、修理單位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和使用維護保養說明的要求進行。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電梯維護保養單位的日常維護保養活動實施監督檢查,并向社會公布監督檢查結果。
其他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應當由管理責任人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和使用維護保養說明的要求進行。管理責任人不能按照要求進行日常維護保養的,應當委托依法取得許可的安裝、改造、修理單位或者其他有日常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進行維護保養。
鼓勵特種設備制造單位直接從事本單位所制造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活動。
第十四條 電梯主要部件嚴重損壞,危及公共安全的,可以按照設區的市規定的簡易程序申請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未設立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明確電梯大修、改造、更新經費籌措方案。
按照簡易程序申請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應當將維修內容、維修預算、維修單位等事項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公示,并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撥付使用完畢后一個月內將維修資金使用總額及業主分攤情況向全體業主公告。
第十五條 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履行法定的檢驗、檢測義務時,有權自主選擇委托有資質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有關部門不得對其選擇委托權進行限定。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在十日內將法定的檢驗、檢測結果和鑒定結論,報縣(市、區)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進行檢驗、檢測,應當客觀、公正,符合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依法對檢驗、檢測結果和鑒定結論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 禁止轉讓、出租和出借下列證書、文件或者標識:
(一)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書;
(二)檢驗、檢測機構核準證書;
(三)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書;
(四)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或者檢驗、檢測人員證書;
(五)檢驗、檢測機構的檢驗、檢測結果或者鑒定結論;
(六)檢驗、檢測機構的檢驗、檢測標識。
第十八條 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用油桶等容器改裝或者采用其他類似材質卷制、焊接的可以輸出蒸汽、產生壓力的簡易設備。
第十九條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投訴舉報、執法責任等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制度,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執法隊伍建設,切實履行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第二十條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事故等級依法履行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職能。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事故影響程度,委托下一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同級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原因調查;受委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不得再委托其他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原因調查。
第二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法律、行政法規已有法律責任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檢驗、檢測機構核準證書。
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注銷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書,吊銷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或者檢驗、檢測人員證書。
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違法生產、銷售簡易設備的,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簡易設備,可以并處簡易設備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罰款或者二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二)違法使用簡易設備的,責令停止使用,限期拆除、銷毀;逾期未拆除、銷毀的,予以沒收,并處二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簡易設備構成特種設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五條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依法追究行政、刑事等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 本條例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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