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精選15篇
在眼下市場經濟活躍的社會,申請書與我們的關系越來越密切,申請書不同于其他書信,是一種專用書信。寫申請書時理由總是不夠充分?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1
廣州市、、區人民法院:
貴院受理馬__與廣州市__有限公司租賃合同糾紛一案,為查明案件事實,現馬、、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五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申請證人出庭作證(附證人名單),請予準許。
此致
申請人:_______
___年__月__日
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2
申請人:XXXX
單位:XXXX律師事務所
單位地址:XXXX大廈X座XX層
聯系方式:XXXX
申請事項:本人在“XXXXXXX罪”一案中,接受當事人XXXX之子XXXX的委托,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辯護律師……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向貴院申請“XXXXXXXX罪”一案的'證人:XXXX、XXXX、XXXX、XXXX、XXXX,出庭作證。
X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3
證人證言是民事訴訟中最普遍采用的證據之一,同時也是查明案件事實、正確處理案件的重要依據。在民訴的司法實踐中,筆者發現當事人總是在開庭后,法庭調查中口頭提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并說明
證人已在外等候。一般情況下,法官為了查清事實都會予以許可,但實際上這樣的做法并不符合法律的相關規定。
首先,對于普通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要在舉證期屆滿十日前提出。最高院《民訴證據規定》第54條規定:“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十日前提出,并經人民法院許可。人民法院對當事人的申請予以準許的,應當在開庭審理前通知證人出庭作證,并告知其應當如何作證及作偽證的法律后果。”可見,申請證人出庭作證不僅要由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屆滿十日前提出,而且應由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這樣證人出庭作證才能規范化。
其次,對于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也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最高院《簡易程序若干規定》第22條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和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但其提出申請的期限不受最高法院《民訴證據規定》第19條第1款、第54條第1款的限制。”最高院《民訴證據規定》中的舉證期限只適用于普通程序,簡易程序的舉證期限不受該規定中30日的限制。
簡易程序的舉證期限要根據當事人的要求和案件的難易程度來確定,一般根據以下幾種不同情況來確定案件的舉證期限。
情形一是被告在應訴時明確表示需要15天答辯期,那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13條之規定,答辯期為15天,因而舉證期限不少于15天。雙方當事人可以協商確定舉證期限,并須要得到法院的認可,法院應當制作協商舉證期限筆錄,但協商的舉證期限不宜過長,主審法官應當考慮3個月的辦案期限,最好限制在30日內;如果雙方當事人對舉證期限協商不成,那么,由法院指定舉證期限,時間一般在15日以上30日內。
情形二是被告在應訴時明確表示不需要15天答辯期的,其舉證期限可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協商確定的期限必須在15日之內;如果協商不成,或達不成協議,可由法院指定舉證期限。法院指定舉證期限應征求被告的意見來確定舉證期限,一般限定在15日之內。
XXX
20xx年XX月XX日
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4
鄭州高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
貴院受理河南銀谷投資有限公司與楊利敏勞動爭議糾紛一案,為查明案件事實,現申請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五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申請證人出庭作證(附證人名單),請予準許。
此致
申請人:河南銀谷投資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5
申請人:xxx性別:xx年齡:xxx職業:xxx住址:xxx 聯系電話:xxx
申請事項:xxx
申請證人XX單位XX出庭作證。
證明對象:
事實和理由:
該證人有關基本情況:
姓名 :xx 性別:xxx 年齡:xxx民族:xx 工作單位:xxxx 住址:xxx 聯系電話:xxx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x年x月x日
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6
申請人:XXXX律師
單位:XXXX律師事務所
地址:XXXX寫字樓XXXX座XXXX層
聯系電話:
申請人依法接受被告人XXXX委托和XXXX律師事務所的指派,在被告人XXXX罪一案中擔任被告人XXXX的辯護人。申請貴院依法通知本案的唯一關鍵證人高XX出庭作證。(姓名:XXXXXX,性別:XXXX,身份證號碼:XXXX,現住址:XXXX號樓X室。電話:XXXX)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接受當事人的委托后,對本案依法作了調查,會見了被告人XXXX,并仔細閱讀了案件相關材料。申請人發現案卷材料的證言和辨認筆錄中只有XXXX的言詞證據,申請人認為其證言和辨認筆錄是本案定罪量刑的唯一關鍵證據,是本案的`孤證,其無法與其他證據佐證,證明被告人有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規定:“辯護律師……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第四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于刑事訴訟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三條規定:“辯護律師還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三百三十七條第一款規定:“證人應當由人民法院通知并負責安排出庭作證。”據此,我們依法向貴院申請上述證人出庭作證,以查明案件事實,保障被告人免遭錯誤的刑事追訴和判決。
XXXX人民法院
XXXX律師事務所
律師:XXXX
20xx年XX月XX日
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7
申請人:個人基本情況介紹
申請事項:
申請證人xxx某出庭作證。
申請理由:
李某訴張某、趙某某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申請人為了辦理涉案房屋的按揭貸款,將申請人與涉案房屋產權人張某的委托代理人趙某某簽訂的申請人手中僅有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及辦理按揭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料交給建設銀行xxx支行個貸部xxx某經理處審查,xxx支行本應把申請人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退還給申請人,但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卻被趙某某從支行個貸部xxx經理處強行取走,致使申請人無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
為查明案情事實,申請人依據《最高院關于民事訴證據的若干規定》54條的相關規定,向貴院申請證人xxx某到庭作證,證明申請人僅有的提供給xxx支行的涉案房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被趙某某強行取走。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請人:李某
申請日期:
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8
申請人:xxx律師
單位:xxx律師事務所
地址:xxx寫字樓xxx座xxx層
聯系電話:
申請人依法接受被告人xxx委托和xxx律師事務所的指派,在被告人xxx罪一案中擔任被告人xxx的辯護人。申請貴院依法通知本案的唯一關鍵證人高xx出庭作證。(姓名:xxxx,性別:xxx,身份證號碼:xxx,現住址:xxx號樓x室。電話:xxx)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接受當事人的委托后,對本案依法作了調查,會見了被告人xxx,并仔細閱讀了案件相關材料。申請人發現案卷材料的證言和辨認筆錄中只有xxx的言詞證據,申請人認為其證言和辨認筆錄是本案定罪量刑的唯一關鍵證據,是本案的.孤證,其無法與其他證據佐證,證明被告人有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規定:“辯護律師……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第四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于刑事訴訟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三條規定:“辯護律師還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三百三十七條第一款規定:“證人應當由人民法院通知并負責安排出庭作證。”據此,我們依法向貴院申請上述證人出庭作證,以查明案件事實,保障被告人免遭錯誤的刑事追訴和判決。
此致
xx人民法院
xx律師事務所
律師:xxx
二〇xx年xx月xx日
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9
xx人民法院:
我與xx一案,有證人xx等xx人可證明案件事實,特申請貴院通知上述證人如期出庭作證,以證明本案的案件事實情況,便于本案的公正審理。
此致
申請人:
年月日
附:(證人名單)
1、證人:xx,性別:x,xx年xx月xx日生,民族:x,住址:xxxxxx
證明事項:
2、證人:xx,性別:x,xx年xx月xx日生,民族:x,住址:xxxxxx
證明事項:
3、證人:xx,性別:x,xx年xx月xx日生,民族:xx,住址:xxxxxx
證明事項:
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10
申請人:XXX,聯系電話:XXXX
案號:XXX
案由:XXXX
申請事項:
貴會受理申訴人XXXX訴被訴人XXXX仲裁案件。為查清本案事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證人XXX、XXX出庭作證,證明如下事實:1、XXXX;2、XXXX
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XXX
申請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附證人身份證復印件X份。
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11
申請人:xxx
地址:xx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xx
請求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傳喚證人XXX(身份證 號: )出庭作證。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訴XXX糾紛案件,貴院已經以(XXX)XXX法民X初字第XX號案件予以立案。證人XXX系參與涉案XXX人員,了解涉案XXX情況,為查明案件事實,申請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五十四條的規定,申請XXX出庭作證,證明涉案XXX情況,請予以準許。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
時間:
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12
申請人:xxx
通訊地址:xxx
電話:xxx手機:xxx
申請事由:通知證人xxx出庭作證。
申請理由:
xxx系“xxx與xxx返還款項糾紛”一案的重要證人,本案一審訴訟期間,xxx已回云浮,不在廣州,無法聯系,導致上訴人xxx客觀無法申請到其出庭作證,現在其已回到廣州,因此,特申請其在二審出庭作證。
xxx能證明上訴人xxx與xxx之間存在口頭轉讓協議,協議內容為:“xxx廠的機器設施作價xxx萬元,由xxx支付xxx萬元給xxx,xxx享有該廠其中xxx股份,xxx廠的所有設備歸雙方共有,以后經營盈利、虧損均分。協議后,xxx支付了xxx萬元款項給xxx,該款項屬于轉讓款,而非出資款”。
作為上訴人xxx的`代理人。我們認為,經查閱證據資料,xxx是本案關鍵證人,為查清案件事實,需要他出庭作證,特提出申請,并煩請貴院通知(注:如貴院讓我們通知亦可)。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律師事務所
律師:xxx
20xx年xxx月xxx日
附:
1、證人:xxx,性別xxx,民族xxx,身份證住址xxx:xxx省xxx市xxx區xxx鎮xxx村xxx號,現住xxx,聯系電話:xxx
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13
H縣人民法院:
貴院受理的張xx訴李xx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為使人民法院查清案件事實,公正審判,需要證人王xx(男,漢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住Q省H縣xx大街xx號,身份證號碼123456789,電話987654321。)出庭作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規定,特提出申請。
此致
申請人:張xx
20xx年x月xx日
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14
申請人:個人基本情況介紹
申請事項:申請證人___某出庭作證。
申請理由:
李某訴張某、趙某某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申請人為了辦理涉案房屋的按揭貸款,將申請人與涉案房屋產權人張某的委托代理人趙某某簽訂的申請人手中僅有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及辦理按揭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料交給建設銀行___支行個貸部___某經理處審查,___支行本應把申請人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退還給申請人,但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卻被趙某某從支行個貸部___經理處強行取走,致使申請人無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
為查明案情事實,申請人依據《最高院關于民事訴證據的若干規定》54條的相關規定,向貴院申請證人___某到庭作證,證明申請人僅有的提供給___支行的涉案房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被趙某某強行取走。
此致__人民法院
申請人:李某
申請日期:
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15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貴院受理______與________糾紛一案,為查明案件事實,現__________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五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申請證人出庭作證(附證人名單),請予準許。
此致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證人名單
注:1在舉證期間屆滿十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
2寫清證人的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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