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申請書
在當今社會高速發展的今天申請書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申請書是承載我們愿望和請求的專用書信。你還在為寫申請書而苦惱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收養申請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收養申請書1
本人李平,男,出生于1972年8月6日,在義烏正加奇襪業工作;妻子楊費軍,出生于1977年4月17日,在義烏正加奇襪業工作,我們于20xx年5月30日登記結婚。現居住在楊舍鎮閘上村第九組41號,家庭年收入20萬元左右,家庭收入狀況較為可觀,生活比較富裕。
我夫婦自依法登記結婚以來,至今未曾有子女。雖四處尋醫問藥,可一直未能生育。因此,家中能添個小孩,即便是收養或抱養都是我夫妻雙方的共同心愿,也是我家庭的.莫大希望。
我夫婦打算收養棄嬰是鑒于家庭的實際情況,況且家庭境況許可,同時又具備收養、撫養、教育孩子的能力和條件。我夫婦保證在辦理收養棄嬰的手續上,嚴格按照收養程序辦理,該棄嬰收養到我夫婦名下后,不但能做到不虐待,而且能將其視為親生子女,認真呵護,精心照料,合理喂養,努力將其撫養成為健康成長的孩童。敬請民政部門批準登記,核發《收養證》為盼!
特此申請。
申請人:
年月日
收養申請書2
申請人:官珍福,男,44歲,住西洛鄉洋海村雷家溝村民組。 于1998年1月結婚因女方生理有缺陷尚未生活,經夫婦雙方多次協調同意收養子女一個,于20xx年5月7日在平壩觀音廟拾得女嬰一個收養至今,現已上小學四年級。 現在我們夫婦雙方都在酒廠上班每月收入3000余元左右,還有家庭付業在外,對其所收養的子女我們完全有能力把她撫養成人。
申請人:官珍福、張成玉
20xx年2月27日
收養申請書3
桑植縣民政局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股:
我叫李代林,男,現年68歲,土家族,桑植縣汨湖鄉葉家橋村李家界組村民,現在本鄉本村以務農為生。本人育有三子一女,次子李龍正因身體較差至今尚未娶妻,其余三子女均已成婚。本人在浙江省永康縣打工期間,于20xx年5月15日10時許在浙江省永康縣一街道上拾得遺棄女嬰一名(當時女嬰身上附有生于20xx年4月17日的字條),在尋找遺棄女嬰家屬無果后帶回家中撫養至今(現取名為李梓萌)。當時本人不知如何辦理相關手續,導致無法給孩子上戶而不能入學。現本人欲辦理相關手續收養該女孩,特此申請,懇請相關領導批準。
申請人:李代林20xx年1月16日
收養申請書4
收養孤兒的條件:
1、收養人不得違反計劃生育。
2、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收養人不受無子女和只能收養一名孩子條件限制。
3、收養其它棄嬰,必須無子女,而且只能收養一個孩子,并要出具公安機關出具的“撿拾棄嬰、兒童報案證明”和街道計生科等有關部門簽訂不再生育合同一式四份。
4、收養非孤兒、棄嬰、殘疾兒童,還必須提供被收養人生父母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當地鎮(街道)一級計生辦出具的婚育、節育情況證明、小孩出生證、準生證(屬計劃外生育的,還需提供計劃外生育費征收或罰款單據),并要與有關部門簽訂不再生育合同一式四份。
5、患不孕癥收養非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需經市人民醫院、市婦兒醫院、市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其中兩家醫院檢查證明患不孕癥、治療無效后到區計劃生育局領取申請表。
6、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后要求生育的,按一孩程序審批,除此之外仍按二孩程序審批。
7、1999年5月25日《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實施后違法收養的棄嬰、兒童不予辦理收養登記。其違法收養的棄嬰、兒童送當地社會福利機構收養。
收養孤兒申請書
xx字第xx號
收養人:xxx(應寫明姓名、性別、住址)
收養人:xxx(應寫明姓名、性別、住址)
被收養人:xxx(應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住址)
茲證明被收養人xxx的生父母自愿將xxx(被收養人姓名)送給他人收養,收養人xxx、xxx愿意收養xxx為養子(女)。
經審查,該收養關系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xx條的規定,其收養關系自公證之日起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xx市(縣)公證處
公證員:xxx(簽名)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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