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規章制度(通用8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中學規章制度(通用8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中學規章制度1
一、備課的基本要求與規定
備課是進行有效教學的前提,備課的質量直接影響課堂教學的效果。為規范“教案”,提高備課的質量,特提出以下基本要求。
1、責任要求:
每位任課教師在課前要自覺按照教學進度,認真撰寫授課教案,進教室上課必須帶教案,不得以任何借口無教案上課。
2、書寫要求:
對教案書寫作如下規定:40周歲及以下的教師必須寫詳案;41周歲及以上的教師可以寫簡案,但學校倡導寫詳案。對于簡案,也必須有教學目標、教學重點、難點和對教學過程的簡要描述。
以上教學目標、教學重點、難點和教學過程須寫入《零陵中學教師備課本》內,不能用“電腦備課”替代備課本,每學期期末上交教學處檢查評價。
3、格式要求:
教案要具有課題名稱、教學目標(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重點、難點、教法、教具、教學過程、作業,提倡寫板書設計和教后反思。
關于教學目標和教學重點難點,應根據學科教學特點,制定單元(章節)或每一節知識的目標和重點、難點,學校提倡在每一課時的教案中制定具體的家學目標和重點、難點。
二、課堂教學基本要求與規定
上課是整個教學過程的中心環節,提高課堂教學效率對于提升教學質量具有重要的作用。為使教師上好每一節課,特作以下要求。
1、課程表的調度權在教導處。教師必須按課表上課,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課、并課、私自調課或代課。
2、做好上課前的`準備工作。上課前十分鐘應準備好教材、資料、備課本、書寫工具、演示儀器及其他所需的教具等。預備鈴響,任課教師進入教室,做到準時上課,準時下課。教師上課時,無特殊理由,不得中途離開課堂。
3、認真執行課堂常規,上下課前學生應起立,師生互相問好。(中文、英文均可)。任課教師要維護好課堂紀律。
4、舉止文明,穿著整潔大方,儀表端正,教態親切。原則上手機不得帶入課堂,如果帶入必須處于關機或振動狀態,不得在課堂上上接聽電話。無特殊理由不坐著上課。
5、課內要使用普通話,板書要精心設計,內容有條理,字跡工整規范。
6、每堂課的基本教學環節做到:
①組織教學要集中學生的注意力。
②導入新課要注意新舊知識的銜接。
③講授新課要條理清楚,并能根據學生的實際水平和教材特點,遵循教學規律,突出重點,解決難點。
④鞏固新課要注意知識點的歸納或概括。
⑤作業布置要精選并做到量的適當控制。
中學規章制度2
為貫徹實施教育部《關于在全國各級各類學校禁煙有關事項的通知》,凈化學校環境,保障師生健康,創建無煙學校,學校特制定如下禁煙規章制度。
1,校園內辦公樓,教學樓,實驗樓等所有公共場所內禁止吸煙,來人來訪不敬煙。
2,充分利用宣傳欄,黑板報,校園廣播站等各種宣傳形式,開展吸煙有害健康的宣傳教育活動。
3,全校教職工負有勸阻吸煙的責任和義務。
4,在學校大門,辦公室,會議室等顯著位置張貼禁煙標志。
5,對違反者,按以下規定處罰。
(1)對于違規的教職工,進行勸阻,通報批評,年度不能評優,評先。
(2)對于違規的.學生,交政教處處理并通報批評。
(3)對于違規來訪者,應勸阻其不吸煙。
(4)學校實施定期與不定期檢查,發現有吸煙者或者有煙蒂的辦公室,嚴格按照處罰規定執行。
中學規章制度3
一、早自修:
1、早自修7:05分到達教室,7:10分開始記錄遲到情況,遲到者批評一次,扣0.5分。
2、早自修一旦到教室,值日班長馬上坐在講臺上,而其他同學一律拿出課文隨領讀人員一起朗讀,絕不允許交頭接耳或私自走動,如若有事,必須向值日班長請示一下,經批準之后方可執行。倘若有人不讀,提醒一次,第二次扣1分;交頭接耳雙方各扣2分;私自走動扣3分;影響他人早讀扣3分。
3、早自修讀書,必須雙手拿書,保持正確的姿勢,以達到有效的讀書,第一次提醒,第二次扣1分。
二、課堂及課間
1、在上課期間不專心聽課、講話、吃東西、做小動作、私下交談、隨便答話,如若在課堂上發生對老師不尊敬的行為,由值日班長及時記錄。不專心聽課扣1分,且寫100字檢查;講話雙方各扣2分;吃東西扣4分,寫500字檢查;私下交談、隨便講話雙方各扣2分;發生對老師不尊敬的行為扣10分,寫500字檢查并當面向老師道歉。
2、上課期間一律不得曠課。上課不得遲到、早退,遲到者必須喊一聲“報告”,經老師批準后才能進入,切不可擅自進入。有特殊原因須早退,須經老師批準后方可。遲到若非特殊原因提醒一次,第二次扣1分。
3、上課期間應保持直立狀態,不可彎彎曲曲,歪歪斜斜。坐姿不端正的同學紀律部下課后提醒一次,第二次扣2分。
4、上課期間鼓勵同學們踴躍舉手回答問題,每周統計出踴躍舉手者,給以表揚,絕對禁止在課堂上亂喊亂叫,除扣除5分外,交由科任老師或班主任處理。
5、課間操必須全勤,如有故意缺席者,則扣除2分,有特殊情況,必須向班主任助理請假,經同意后方可。眼保健操必須認真做,如有不認真者,記批評一次。
6、課間說臟話的,不管任何理由扣2分,寫檢查200字。
7、課間做污穢動作,不管任何理由扣3分,寫檢查200字。
8、課間吵架打架,挑起事端的扣4分,寫500字檢查;還手的扣2分;雙方再互相道歉、擁抱,以示和好。
9、若和其它班的同學打架吵架,不管是不是挑起事端者均扣8分寫檢查500字。
三、午自修
1、午自修期間,除科任老師需要解題之外,其他時間由同學們自學,值日班長上臺管理,發現違規者,值日班長進行登記,扣分如同早自修。
2、如若有問題需要提問老師,舉手提問,禁止喧嘩、叫喊,違規者批評一次。
四、晚自修及晚自修之前
1、晚自修之前可提前半個小時坐在教室內自學,不得喧嘩、走動等影響別人學習的行為,由值日班長上臺管理,課代表領讀走上講臺,第一次喊安靜,大家馬上拍手示意,宣布領讀開始,如發現離開位置者扣3分,并補上一張300字的“文字說明”,位置上吵鬧者,扣2分,不讀者扣1分。嚴重者,由紀律部裁決處分。
2、晚自修期間認真完成作業,有問題請舉手問老師,(認為沒有價值的、或者可以下課問的問題扣1分)講話、吃東西、做小動作、私下交談等一系列違規行為,一旦發現,記批評一次,扣分如早自修。
3、晚自修不得擅自換位置,換位者直接記批評2次,并扣2分。
4、交作業時必須安靜,隨意喧嘩走動者扣3分,非組長離開位置則不管任何理由至少扣分,視情節嚴重加倍扣分,寫200字檢查一份。
班級生活部公約(禮儀之星)
部長:潘子涵副部長:蔡昇翰季璐瑤檢查校服:季璐瑤
寢室長c110:林子丹c112:鄭晨c114:潘子涵c225:鄭苗
a313:蔡昇翰a315:謝維深a317:劉國瑞a319:吳義浩a321:林苑靖
1、寢室晚上熄燈后不許說話,違者寢室長記下來,班里扣1分;如果被生活老師發現,導致寢室的紀律分被扣,寢室長記下,班級里加倍扣分。
2、寢室值日不合格者,班級里扣1分;連續一人兩次不合格,班級里扣2分;故意不值日者扣3分,若有值日生不及格后卻不罰掃,班級里扣2分
3、不許帶手機之類的電子物品,違者扣5分,寢室長發現后把手機交給班主任或生活老師;如果寢室中某人帶了電子物品,寢室其他人員發現卻不告知者,這種包庇者扣2分。
4、早上賴床者扣1分,老師吹哨子后必須馬上起床,6:50必須離開寢室,以免妨礙到值日生值日;不得早起,違者扣2分(包括所有寢室人員某一人醒了不得起床,也不可以穿衣服,只可以躺在床上,以免妨礙到其他同學的休息)當天的值日生可以早一些輕聲的在床上穿衣服,等老師喊起床后,便可以馬上洗漱{除非上廁所}
5、熄燈后必須待在床上(不可以接著洗衣服洗漱等)違者扣1分(除非上廁所)。
6、上完廁所后要沖馬桶,不沖者扣1分。
7、不得穿鞋子進寢室,違者扣1分(就算距離很近)
8、若將值日生打掃的寢室的地面或者任何一個地方不小心被寢室內的其他人員弄濕或弄臟,必須自行處理,不可影響值日生的工作,不清理者扣1分
9、在班級里必須穿校服,被班檢查人員發現一次扣1分(平時穿校服要將拉鏈拉上,被班級檢查員提醒后反抗拒絕者扣1分,提醒后接受者不扣分)被學校的檢查人員發現害班級失去禮儀之星者扣2分,屢教不改扣3分。
學習部制度
部長:林進星
副部長:林俊怡
課代表:丁力(社會);吳義浩(科學);林進星(數學);
池泉(語文);楊芯怡(英語)
小組長第1小組:章鄭雯
(語文、英語)葉鎮江(數學、社會、科學)
第2小組:楊芯怡李明龍3小組:陳小美林伊甸第4小組:黃深博金忠博
一.作業情況
1.作業遲交或沒交每人扣1分。
2.各科課代表必須及時將作業貼在“我愛七六班”處,(各課代表貼作業時,注意紙張大小均勻)
4.上交的作業態度不認真者,小組長負責檢查,每人扣1到2分;態度認真并被表揚者,每人加1到2分。(按老師的標準)
5.發到表揚卡的同學可一張加一顆星
6.抄襲他人作業者,被發現告訴學習部部長,被抄襲者和抄襲者都給予扣分(2到3分)。(屢教不改者寫500字檢討書)
7.星期天將作業帶到學校里寫者被發現扣2分,并告訴班主任,若在場其他同學得知卻不告知者與補作業者一樣的懲罰)
8.星期天將作業落在家里者,第一次友情提醒,三番兩次者扣1分
9.每周都會評出“優秀課代表”1名,“優秀小組長”2名,給予加分。學習部成員工作的好每人加2分(工作令班級或老師不滿意按程度扣分)
10.晚自習前讀書,學習部組長督促同學趕緊讀書
二.考試情況
1.喜報上的同學均可加分(考試獲一等獎者加3分,二等獎加2分,三等獎加1分;進步獎加1分)。
2.考試成績下降5分至5分以上,自我反省,將反省結果反饋給任課老師。
以上情況,如若是學習部內人員犯加倍扣分,包括其余班干部。
宣傳部班級公約
部長:
副部長:
成員:
任務分配:黑板報(一月一次):全體人員均可參加(王淑君,徐怡晨友情贊助)
每日格言(每天):張可為(書寫)丁力(負責)
發水果:丁力黃深博張可為(監督)
魚缸喂食:林伊甸;魚缸換水:薛挺吳義浩;盆栽澆水:陳依如;
窗簾監督:黃深博通知公布:陳小美每日作業負責:何若彤
班級博客負責:王淑君貼蘋果:葉信樂林子丹
1.蓄意破壞黑板報者,扣2分;無意破壞黑板報者,了解原因后,按事故輕重給予扣0.5-1.5分的處置。
2.蓄意破壞宣傳物品者(包括宣傳板塊),扣1-3分;無意破壞者,按事故輕重給予扣0.5-3分的.處置。(有必要時賠償資金)
3.每日格言故意不報者,若耽擱謄抄員抄寫或私自將格言擦去,影響每日格言公布,將給予扣0.5-1分的處置。
4.發水果時,隨意爭搶者,大聲喧嘩者,一次扣0.5分。
5.因個人行為而造成魚缸破裂,或金魚死亡等,按事故輕重,給予2-5分的處置(有必要時賠償資金);無意者,,給予失誤者0.5-3分的處置。
6.蓄意破壞盆栽植被,扣1.5分;無意破壞,情況而定,扣0.5-1.5分。(有必要時賠償資金)
7.蓄意破壞窗簾者,扣1分(有必要時賠償資金),無意者,按情況而定,扣0-1分。
8.蓄意撕去通知或破壞通知等行為,扣1-2分;無意者扣0.5分。
9.若在班級博客上隨意亂發污穢和等不文明信息者,被管理員發現,將給予扣2分的處置。
班級衛生公約(環保之星)
部長:李明龍副部長:
林君肯
周慶澤
任務分配:管倒垃圾:薛威格管拖地:周京羅管掃地:單秀成管黑板:周慶澤
管課間:傅圣雨管窗戶:游鈺豪管死角:李明龍管公共:林君肯
1.故意遠程扔垃圾者當批評2次,500字檢討書在晚自習讀給同學們聽,以此作為懲罰。如果反抗的話,交給紀律部處理扣分加1000字說明書。
2.自己位子上垃圾多的人第一次提醒,第二次就批評(扣除1分)若一個星期被抽到3次罰掃一個星期。
3.桌椅不搬者第一二次提醒,第三次開始罰掃并且開始作為批評,扣2分
4.故意把垃圾放到或扔到別人的桌椅下當批評2次加400字檢討加幫當天值日的人掃地等等。
5.破壞班級公務如椅子桌子窗戶等等,均要由破壞者賠償加500字說明書。
6.下課期間不得在黑板上寫字和動用粉筆,老師和課代表除外,其他人第一次提醒,第二次開始作為批評(扣1分)討書500字為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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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衛生部的人若知法犯法當批評3次加檢討書500字以此為戒。3次知法犯法扣5分加1000字檢討書或說明書。
8.掃地扣除1.5分以上的小組,必須進行重掃,若反抗者或組扣除與衛生扣分情況相同的分數
9.中午、下午掃地人員必須執行掃地,若逃跑或忘記者看以情況進行扣分,一般扣2分.
體育部制度(健康之星)
主要管理:中午去餐廳的隊伍早晨出操的隊伍下午跑操的隊伍
需要扣分的行為:1、隨意說話2、走出隊伍3、做操無力等
扣分:先進行提醒,如若再犯,均扣一分。被打分人員發現,加倍
中學規章制度4
一、安全穩定工作指導思想:
依據教育部《中小學安全管理辦法》,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關于安全穩定工作的方針和通知,維護學校安全秩序,預防違法犯罪和安全傷害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師生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使學校的教學秩序安全、穩定、順利地進行。
二、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與責任:
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李環(校長)
安全領導小組副組長:崔秀梅(副校長)
安全領導小組成員:焦巖(安全辦主任)、趙春剛(總務處主任)
于潔梅(政教處主任)曲娟(教務處主任)周廣領(辦公室主任)
及全體級部主任
安全管理辦公室主任:焦巖
安全穩定管理員:劉國權(兼職)
學校行政領導人(校長)是我校安全穩定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安全辦公室焦巖主任具體分管此項工作,學校安全小組中層領導為各級部、各處室安全管理員,具體負責學校治保、防盜、飲食衛生、學校設施設備和師生安全防范工作。全體班主任主要負責本班學生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動組織。同時建立學校法人代表(校長)與崗位責任狀制度,每年簽訂一次平安責任狀。
三、安全教育宣傳:
1、建立安全教育月制度(每學期開學頭一個月、放假前一個月)。利用會議、廣播、視頻、板報大力宣傳安全教育和“校細則”規定。堅持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穩定工作會議;堅持每周班主任會、班會安全教育滲透;堅持每學期舉行一次安全教育為主題的演講比賽;堅持每學期至少一次教職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會,發放“明白紙”,做好培訓題,使教職工熟悉安全規章制度、掌握安全救護常識,學會指導學生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安全辦主抓)
2、通過班會、體育活動課形象生動地上好法紀、交通、防火、飲食衛生、安全、自護自理、火災逃生演練等教育課。(班主任、體育教師負責)
3、建立學校法制副校長制度,加強對學生的法制教育。(政教處負責)
4、對學習上有困難,尤其是品行上有偏差的學生,進行個別幫助教育,作好防范工作。各級部成立教師包幫學生小組,定期與學生交流溝通,并作有包幫記錄。(級部主任負責)
5、充分發揮社區教育、家庭教育的作用,加強對學校周邊環境的治理。(政教處負責)
四、建立安全、保衛制度
1.門衛制度:執行門衛規則,特別要做好:
(1)外客來訪要查問,要登記,嚴禁無關人員進校。學生進出校門佩戴校卡;家長探視學生要與班主任聯系,批準后可入校。
(2)嚴格執行辦公樓、教學樓等地關門時間。
(3)實行24小時值班、校內巡邏制度。
2.值日、值班制度:
(1)每天由學校一位領導輪流值日,檢查、督促值周老師、管理員和值周班級工作。建立值班領導和值班教師晚上住宿制,加強住宿生晚上就寢管理,做好值班記錄。
(2)建立節假日(特別是寒暑假)領導、教師、保安護校隊,加強值班。
(3)大潮汛、臺風天以安全辦為主建立防汛抗臺突擊隊,加強日夜值班。
3.住宿生管理:
按學校公寓及寄宿生有關管理常規和管理制度,管理好學生生活與安全,特別要做到:
(1)未經學校同意不得留家長和親友在學生宿舍過夜。
(2)非寄宿生(特別是校外人員)未經許可不準擅自到宿舍。
(3)寄宿生離校(特別是夜間離校),必須向班主任老師、管理員老師辦理請假、登記手讀,并通知家長。
(4)寄宿生名單每學期備案留底。
(5)學生宿舍樓由值班領導、值班教師、管理員進行24小時日夜值班。(政教處負責)
4.建立和健全學校計算機網絡,電教電器安全管理制度,特別要做好以下工作:
(1)做到定期與不定期的檢查,檢查要有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消除隱患。
(2)禁止汽油、煤氣等易燃、易爆進入機房。
(3)配制好足夠的消防器材,并有效有用。
(4)做好網絡的安全保密工作,杜絕不良網站,密切注意網絡病毒。(信息管理員負責)
5.建立師生教育教學活動安全制度:
(1)授課期間杜絕不讓學生上課。(教務處負責)
(2)建立體育安全行為守則,禁止體育課放“羊”式。(藝體組負責)
(3)嚴格執行大型集體活動審批制。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做到考察、計劃、安全措施的落實,成立臨時安全管理組織機構,確保活動的.安全性和趣味性相統一。(政教處負責)
(4)建立健全學生一日在校安全守則。堅持教師每節、班主任每日點名制。(級部主任負責)
6.食堂(總務處負責)
食堂要嚴格執行食堂管理制度,特別要做好以下幾點:
(1)嚴把食品質量關,不采購、不銷售腐敗、變質、發霉過期食品,杜絕“三無”產品進入食堂。
(2)切實做好衛生工作,嚴格餐具消毒,炊事人員經過體檢合格才能上崗。
(3)設立兼職安全消防員,在下班前認真檢查火、水、電、煤氣,特別是油鍋爐,做到專人負責,安全使用。
(4)嚴把副食品質量關,不采購、不銷售腐敗、變質、發霉過期食品,杜絕“三無”產品進入食堂。
7.建立和健全醫務、衛生安全工作管理(辦公室、政教處負責)
(1)建立對食堂飲食衛生的安全監督和指導
(2)大力進行飲食衛生和健康衛生的宣傳
(3)杜絕學生在校外非法攤點購物、飲食
(4)聯合城管、公安清理校外非法飲食攤點及擾亂學校安全非法設施。
8、開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護技能,應對不法侵害。
每學期至少請交通部門進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講座,使學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規則和行為規范。每學期與家長簽訂一次《交通安全協議書》;每學期至少請消防部門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進行一次火災逃生演練,使學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提高防火意識和逃生自救的能力;每學期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開展到江河湖海、水庫等地方戲水、游泳、溜冰的安全衛生教育。(安全辦負責)
9、制定火災、地震、食物中毒等學校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處置各種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安全辦負責)
中學規章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范我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國家有關法律制度,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我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量入為出,勤儉辦學;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學校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三條我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部門預算,實行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的規章制度;加強資產管理,保證資產安全完整;核算、監督學校經濟活動,防范財務風險。
第二章財務管理
第四條學校財務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五條學校財會人員的任職條件、工作職責、工作權限、專業技術職務、任免獎罰,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會計法律制度執行。財務人員應具備會計從業資格證,人員要保持相當的穩定,不得隨意撤換和調動。
第六條學校食堂應當堅持公益性和非營利性原則,在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下,實行單獨核算,定期公開賬務。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七條學校預算根據財政部門要求編制收入和支出預算。
第八條預算編制原則
預算編制應正確體現和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政策、方針和規章制度,嚴格執行《預算法》、《教育法》和《義務教育法》,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保證重點,公開透明”的原則,不得赤字預算。
第九條學校收入除財政部門支付給教職工的工資、離退休經費和基建撥款外,財政部門還按工資總額的2.5%撥入福利費,按學校學生人數核撥上級補助收入,另外學校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預算外收入,其它收入按上一年度的`實際收入積極穩妥地逐項測算編制。
支出預算,應當根據學校開展教育教學等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分輕重緩急,按照政府支出分類科目分項測算編制。
第十條學校將編制的預算報財政部門審核批復后,按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通知嚴格執行。
第十一條學校決算根據學校預算執行結果編制真實、準確的年度報告。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二條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學校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工資、福利、離退休經費、基建撥款等。
(二)事業收入,即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學費、住宿費。
(三)上級補助收入,即學校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包括財政部門按學生人數撥給學校的補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即本條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捐贈收入等。
第十三條學校應當將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嚴禁設立“小金庫”,嚴禁賬外設賬,嚴禁公款私存。
第十四條學校組織收入應當合法合規;各項收費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范圍、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對按照規定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的資金,財務部門應當按照國庫集中收繳的有關規定及時足額上繳,不得隱瞞、滯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五條學校的各項支出,必須按國家和當地的統一開支范圍和定額標準執行。嚴格區分人員經費、公用經費、項目經費,保證專款專用。
第十六條學校支出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其它資本性支出、結轉自籌基建支出等。
工資福利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和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務支出是指維持學校正常運轉和滿足基本辦學需要而形成的支出主要有: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福利費、勞務費、租賃費、零星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工會經費等。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主要包括離退休費、退職費、撫恤和生活補助費、醫療費、住房公積金、助學金和其他補助支出等。
其他資本性支出主要包括辦公設備購置費、專用設備購置費、交通工具購置費、圖書資料購置費、大型修繕支出等。
第十七條學校應當將各項支出全部納入學校預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學校應當加強支出管理,基本支出、項目支出不得混用。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職工福利等人員支出。項目支出應當按照規定專款專用,不得擠占和挪用。
第十九條學校新建工程項目和校舍維修改造項目應當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各項手續。嚴格執行工程預算和竣工決算審計制度。組織教職工外出參觀考察等活動,必須報經教育局批準,否則不予辦理支出。
第二十條學校嚴格遵守稅收法律、法規,所有應稅項目的稅金都應足額申報、繳納,不得少繳或者不繳。認真履行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在運用會計科目進行財務核算時,應嚴格按規定的會計科目進行分類核算,不得增、刪會計科目,不得自擬會計科目或串科目核算支出目。
第二十一條學校應當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購制度等有關規定。
第二十二條學校應當加強支出的績效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二十三條學校應當依法加強各類票據管理,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使用正確,不得使用虛假票據。
第六章結算管理
第二十四條學校結余應按規定結轉下一會計年度使用。
第七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五條資產是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各類資產應按《中小學財務制度》規定進行管理,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學校必須設立固定資產明細賬和臺賬,建立健全實物資產收發登記制度,及時清理債權,定期組織清查盤點各類資產。
第二十七條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八章負債管理
第二十八條學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并按規定辦理結算。有計劃的償還,學校不得擅自舉新債運行。
第九章核算程序
第二十九條學校按《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中小學校會計制度》的相關規定設立賬薄,核算學校發生的經濟事項。
第三十條報賬規定
(一)報賬程序報銷單據應由經辦人、部門負責人簽字,證實該業務的發生,分管財務校長審批,單位價值2000元以上由校長審批。
(二)報賬手續加強對學校財務支出管理,規范財務支出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財務審核側重于支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支出發票的合法性以及支出手續的完備性。每月支出控制在當月計劃范圍之類,否則不予審核入賬。各項支出經核算中心審核并加蓋“審核”印章后方可正式入賬。做到日清月結。定期提供財務報表。每月終了應及時對賬,定期不定期對備用金進行實地盤點,做到賬實相符。
(三)票據要求
1、票據正規:外來憑證必須是正規發票或正規收據。
2、內容清楚:應寫明商品和服務的品名、數量、單價、金額,不能只寫大類。
3、要素齊全:包括日期、發票單位名稱、數量、單價、金額,填制人簽名,填制單位公章。
4、審批手續齊全:按規定程序簽批。
5、無涂改現象:隨意涂改原始憑證視為無效憑證。
6、按規定用途使用:每種票據必須按規定用途使用,未按規定使用的票據視為無效票據,不得入賬。
(四)其他各種報銷憑證反應的事項必須具有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符合各項法規制度,并接受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
1、對超過500元以上的支出應提供附件加以說明。外出學習考察參觀等應提供領導批準的文件或通知作為報賬附件。招待費支出要附就餐通知單、菜單。交通費支出附用車通知單。
2、經濟業務發生后應于30日內取得會計憑證,辦理報賬手續。無故拖延不報的不予報銷,由經辦人自行負責。
第十章財務監督
第三十一條學校財務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對所有的財務活動承擔直接管理人員責任。
第三十二條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學校財務接受同級及上級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如實提供會計資料和有關情況,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嚴格遵守財政規章制度和財經紀律。
第三十三條財務人員有權按《會計法》及本辦法的相關規定行使財務監督權,對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行為及時提出意見,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反應。
第十一章會計檔案和會計交接
第三十四條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年度預決算和重要的經濟合同等會計資料。
第三十五條學校財務部門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定期歸集,審查,核定,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確定專人妥善保管,以防止丟失損壞。
第三十六條財務人員因工作調動或其他原因離職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未辦清交接手續不得調動或離職。財務人員交接應由單位領導和主管部門派人監交。
第三十七條賬卡物經核對無誤后由移交人員負責編制移交清冊,一式三份,分別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交接雙方部門負責人存檔一份。更換財產管理人員一般不需要更換固定資產賬簿,由移交人在固定資產賬薄上加蓋個人印章,以分清責任,接管人可以繼續使用。
年終收入執行數不含上年結轉和結余收入數。
1.支出預算完成率=年終支出執行數÷(年初支出預算數±年中支出預算調整數)×100%
年終支出執行數不含上年結轉和結余支出數。
2.人員支出、公用支出占事業支出的比率,衡量中小學校事業支出結構。計算公式為:
人員支出比率=人員支出÷事業支出×100%
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業支出×100%
3.生均事業支出、生均公用支出,衡量中小學校按照實際在校生人數平均的事業支出、公用支出水平。計算公式為:
生均事業支出=事業支出÷實際在校生人數
生均公用支出=公用支出÷實際在校生人數
4.資產負債率,衡量中小學校利用債權人提供資金開展業務活動的能力,以及反映債權人提供資金的安全保障程度。計算公式為:
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100%
中學規章制度6
一、大力開展“全員讀書活動”,營造書香校園。
二、全體教師不僅要深入學習教育理論,先進的教育教學經驗,科學有效的教育教學方式、方法,還要結合教育教學工作,進一步閱讀學習專業知識書籍,提高專業水平。全體教師要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理論學習活動,并及時撰寫閱讀心得和讀后感,學校以此作為教師業務考核的`重要指標。
三、每位教師每天自由讀書學習不低于1課時的時間。
四、對上級下發的學習資料組織教師認真學習。除此之外,學校積極征訂教育報刊,雜志,定期購買相應的理論書籍。
五、讀書要和教學、教研有機結合起來。提倡發現式讀書,即在讀學習中要做到舉一反三,融會貫通。在閱讀的基礎上結合對自己教育教學工作的感悟與反思,形成自己的教育思想和方法,每位教師都要堅持寫讀書筆記和讀書心得,寫教育日記、教學札記、教學故事等。教齡不滿三年的教師每月2篇以上,教齡三年以上的教師每月1篇以上。
六、每周五下午為教師集中讀書時間,通過讀書報告會、研究會、經驗交流會、讀書演講比賽等形式引導教師交流讀書經驗、體會,促進讀書學習活動不斷深入持續的發展。
七、每月的教學常規檢查,都要檢查教師的讀書情況,量化打分,作為教師年終考核重要指標之一。
中學規章制度7
一、值班時間:
10:00----22:00
二、辦公室規章制度
1.每天整理自己的物品,保持桌面干凈、整潔,座椅擺放整齊。
2.需要打印的習題、資料等必須提前遞交,經安排后交由打印人員統一處理。個人所需所查資料,請保存到桌面個人所屬文件夾。
3.同事之間保持良好的關系,避免大聲爭執以造成不好的影響。
4.每天下班前,自覺檢查臨近窗戶是否關閉;最后離開者必須關閉所有電源開關(照明燈、空調、電腦、插座等)。
三、教學要求|
1.帶班教師全權負責本班教學任務。
2.教師進班輔導前要準備好教材、教案、教具和課堂必需品,于輔導前5分鐘到達教室。期間不得隨意出教室(課間嚴禁學生在樓道追逐打鬧)。
3.帶班教師應保證學生作業的完成,對于學校期中和期末考試教師應合理安排,確保學生掌握所學知識,如有必要可安排單元測試。
4.教師上課必須保持衣冠整潔、態度溫和、舉止大方,避免情緒化(女性教師上課不得化濃妝、嚴禁穿吊帶衫、拖鞋、超短裙、超短褲或過于透明的服飾等;男性教師不得穿無袖、背心、西式短褲等不符合教師規范的服飾)。
5.上課時,教師手機必須處于關機或靜音狀態,禁止上課接聽手機或發送信息(特殊情況除外)。
6.教師必須嚴格執行課堂流程,對學生嚴格要求,培養良好的課堂紀律和行為規范,隨時注意學生聽講、書寫坐姿。
7.教師在輔導期間進行授課要做到重點突出、條理清楚、語言簡潔、深入淺出,力求內容充實;板書要規范、簡要醒目、字跡清楚工整,方便學生記錄和記憶。
8.教師教學時應注重培養學生的學習方法、自學能力、積極主動的學習精神和認真刻苦的良好習慣。注重教與學的結合,提高教學效果。
9.課間休息時,教師禁止離開教學區,禁止長時間進行電話閑聊。
10.教師應嚴格按學校規定授課,不得任意調課、停課、私自換課,特殊情況須經組長同意后方可執行。
11.教師應及時給缺課的'學生補課,以免影響后期學習;為了保證學生安全,有事需請假的學生,教師應與家長交流并核實。
四、教師日常行為管理制度
1.考勤:堅守工作崗位,遵守作息時間,自覺做到不遲到、不早退,如果因為其他原因遲到,請提前20分鐘打電話管理老師處說明原因。(10元/次)
2.衛生:每天上完課10:00之前打掃本班教室衛生,要求地面干凈,桌凳擺放整齊,清潔用具歸置墻角,講桌整潔等;每周晚自習輔導結束后,打掃完教室。
3.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以上(含30分鐘)按曠工處理。(30元/次)
4.上班時間出去辦公事,須經批準,否則以早退處理。(10元/次)事假,須提前三天提交請假申請,并自行聯系代課的老師,代課過程中課時費減半。
5.全體教師例會、各項活動等,教師須按時參加,教研、例會、各項活動遲到和早退按20元/次、曠會按30元/半天扣除。注:教師和行政人員的作息時間均以通知為準。
6.電話家聯管理條例
(1)教師應記錄好每位學生的聯系電話,并把每次和家長溝通的內容記錄下來,每月交到辦公室。
(2)教師每月應對學生進行1次電話回訪或者電話作業,每次電話不少于3分鐘,要做到每個學生都電話回訪到,每次回訪都要有回訪記錄。
(3)教師對所帶班級學生進行電話回訪內容為:與家長聯絡感情、溝通學生在校的學習情況、家庭學習輔導情況、學校活動安排、升班續費及下學期續班等事宜;與學生直接溝通學習的內容、鞏固課堂上所學的知識,英語課如:課文朗讀,單詞背誦等。
(4)學生如有缺課、遲到、早退、學習不認真、退步等現象,教師應及時打電話與家長溝通。
(5)每期最后一節課為家長匯報課,教師應提前通知家長參加。
五.學生教育
(1)熱愛、尊重、了解和嚴格要求學生,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歧視差生,做好后進生的轉化工作。
(2)所有教師都對學生負有教育的責任,所有教師均須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及衛生教育工作,必須從思想上阻止學生進入網吧,愛惜教室內的電燈、空調、音響等用電設備和電器開關;必須阻止學生之間的打鬧行為;必須阻止學生亂扔紙屑、雜物等。
(3)輔導教師負責班級學生的出勤檢查,對遲到、缺席的學生調查原因并做好記載。對請病假、事假的學生,應有家長打電話請假。
(4)熱愛關心學生,嚴格管理,對違紀學生要進行耐心細致的說服教育工作。若遇本人解決不了的重大問題,可請校領導配合解決。
(5)晚自習輔導教師不得無故請假,若確需請假的,由請假教師必須在前勤任課教師中找尋一位自愿代替本人的所有工作職責的教師,作好說明并由自愿代替的教師同意后方可向學校申請請假。
(6)晚自習輔導教師發生嚴重失職行為時,經學校行政研究討論后作出嚴肅處理,并取消當年評優評先,情節嚴重的,停職處理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中學規章制度8
體育課課堂常規:
是為了保證體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高效進行。實施課堂常規,不僅有助于建立正常的教學秩序,嚴密課程組織,而且對加強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培養學生良好的組織紀律性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實施新的《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時更應該加強體育課堂常規的要求。
特制定本常規:
1、“值日生制度”:上體育課,每六人一組,輪流值日一周,值周時,組長帶領下按體育教師的要求,在上課前布置好場地器材,課后整理好好并收回器材
2、“請假制度”:如有事有病必須請假,并填好請假單
3、不準曠課,遲到,早退
4、不準穿大衣、裙子、皮鞋、高跟鞋、涼鞋,不準戴帽子、頭巾和手套、
5、不準佩戴徽章和攜帶小刀
6、不準擅自離開課堂
7、不準橫穿跑道,投擲區
8、不準擅自動用體育器材
9、不準做危險動作
10、不準做與練習無關的事
11、體育委員上課前應主動與任課教師聯系,明確課的內容與要求。
12、體育教師應組織指導學生或親自動手,及時布置和檢查場地,準備教具,一切準備工作應在課前準備就緒。
13、學生因病(包括女生例假)、傷,不能上課時,課前應主動向體育教師說明情況。教師應根據學生不同情況,布置他們隨堂見習或參加適當的.活動。
14、教師檢查和整理好自己的服裝儀表后,應提前到達規定的集合地點等候上課
15、課前體育老師要了解場地和體育設施是否有不安全隱患,如有要排除隱患后再上課,確保體育課安全、順利進行
16、準時集合上課:上課鈴響后,由體育委員及時在指定地點集合整隊,檢查上課人數。
17、上課禮節:體育委員整好隊伍,下達“立正”口令,然后向教師報告上課人數,隨后師生相互問好。教師即向學生宣布本課任務與要求,遲到學生向教師報告,說明原因,經教師允許后方可入列。
18、上課服裝:學生上體育課時應穿運動服和球鞋,不準穿大衣、裙子、皮鞋、高跟鞋、涼鞋,不準戴帽子、頭巾和手套、不準佩戴徽章和攜帶小刀等。
19、每次上課教師必須嚴格點名制度。學生不得遲到早退和曠課,全學期中,缺課1/3以上時間者不予評定成績。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作曠課論處。
20、上課時,學生必須自覺遵守課堂紀律。注意安全,愛護器材,服從教師及小組長的指揮,努力完成各項練習任務,學生在課堂中不得嬉笑打鬧。不經教師允許不得擅自離開課堂。否則作曠課論處。
21、課結束前,教師要集合全班學生,對本次課進行小結評比,指出優缺點,提出課后練習要求,宣布下次課內容,布置學生課后整理場地和歸還器材。
22、下課時教師離隊前向學生告別“同學們再見”,學生立正齊聲回答“老師再見”
23、一般不允許提前下課
24、下課后教師應檢查學生整理場地和歸還或移交器材的情況,以保證下節課教學的正常進行。
25、課后教師應主動征求學生對本課意見,寫好課后小結,認真總結經驗,不斷改進教學。
26、教師對缺課的學生做進一步了解,必要時給予補課或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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