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廠區衛生管理規章制度范本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廠區衛生管理規章制度范本,歡迎閱讀與收藏。
廠區衛生管理規章制度 篇1
廠區衛生管理規定如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廠區辦公環境的衛生管理,創建文明、整潔、優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廠區辦公環境的衛生設施的設置、建設、管理、維護和環境衛生的清掃保潔、廢棄物收運處理以及食堂的衛生管理。
第三條凡在本廠區工作的員工和外來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行政部為廠區環境衛生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全廠區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廠區的基建、綠化、生產、后勤等有關部門都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做好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環境衛生設施的開支經費由行政部提出計劃,經總經理審批后,由財務部監督使用。
第六條行政部應當加強有關環境衛生科學知識的宣傳,提高廠區員工的環境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環境衛生習慣。
第七條專職環境衛生清掃保潔人員應當認真履行職責,文明作業。任何人都應當尊重環境衛生工作人員的勞動。
第八條室內(廠區統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掃保潔工作,由使用者承擔。
第二章公共區域的清掃與保潔
第九條廠區公共區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綠地、員工宿舍外環境等)的清掃與保潔,由行政部負責安排人員進行。
第十條廠區各部門應當按照行政部劃分的衛生責任區,負責清掃與保潔,并實行“門前三包”的責任制管理。
第十一條廠區統一使用的建筑物、宣傳設施、公告欄、廁所由行政部負責安排清掃與保潔。各部門使用的建筑物、辦公室等,應當由各部門自行負責保持清潔。
第十二條廠區內部的施工場地由施工單位負責清掃保潔及垃圾清運。行政部在與施工單位簽訂項目建設合同或協議時,就要把有關由施工單位負責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衛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處置等事項寫進合同或協議。
第十三條臨時占用道路或場地的`部門,負責占用區域和占用期間的清掃與保潔。
第十四條廠區會議室的日常衛生由行政部負責清掃和保潔。但其他部門使用后應負責清掃整潔。
第十五條禁止在廠區內部公共場地傾倒、堆放垃圾,禁止將衛生責任區內的垃圾掃入道路或公共場地,禁止在廠區內焚燒垃圾和樹葉,禁止隨地吐痰和亂扔果皮、紙屑、煙頭及各種廢棄物。
第十六條公共走道及階梯,至少每日清掃一次,并須采用適當方法減少灰塵的飛揚。偏僻地段,每周清掃一次,做到無垃圾、無積水、無死角。
第十七條排水溝應經常清除污穢,保持清潔暢通。
第十八條廁所、更衣室及其他公共衛生設施,必須特別保持清潔,盡可能做到無異味、無污穢。
第十九條禁止在樹干、電線桿、建筑物上張貼各種海報、標語及廣告宣傳品(廠區統一安排的除外)。
第二十條必須按行政部規定的區域和位置停放車輛,廠區內嚴禁亂停放自行車和汽車。
第二十一條廠區內(含員工宿舍)禁止飼養雞、鴨、鵝、兔、貓、狗等家禽和動物。
第二十二條行政部要安排定期對公共廁所、垃圾場等場所實施藥物噴灑,殺滅蠅蛆。
第二十三條廠區內的樹木、花草須加強養護和整修,保持鮮活完好,不準損毀、攀摘或向綠化帶拋棄垃圾,不準利用樹木晾曬衣物。
第三章室內衛生的管理
第二十四條各部室都要建立每日輪流清掃衛生的制度。
第二十五條室內應保持整潔,做到地面無污垢、痰跡、煙蒂、紙屑。桌面、柜上、窗臺上無灰塵、污跡,清潔、整齊,窗明幾凈。室內無蜘蛛網、無雜物。
第二十六條室內不準許隨便存放垃圾,應及時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內。
第二十七條辦公室內辦公用品、報紙等擺放整齊有序,不得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個人生活用品應放在固定的抽屜和柜內。
第二十八條室內禁止停放自行車。
第四章廢棄物收運與管理
第二十九條分布在廠區內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行政部負責管理。
第三十條各部門產生的垃圾、廢棄物,應當按照行政部規定的地點、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內。配置給各部門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部門使用并協助行政部管理,勿隨意變動地點或位置。
第三十一條生產部、化驗室、食堂等部門產生的有機物、無機物垃圾不得任意遺棄,應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內。
第三十二條生產部門產生的垃圾和排放物必須按照廠區《食品衛生管理制度》的規定處置。
第三十三條在廠區內運輸生產垃圾、散裝產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廢棄物時,不得灑落和拋撒,如有灑落和拋撒,必須清掃干凈。
第五章環境衛生設施的設置與管理
第三十四條環境衛生設施(垃圾箱、公共廁所等)的設置與管理,應當符合廠區《食品衛生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
第三十五條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門前放置各類垃圾容器。
第三十六條行政部負責廠區內垃圾堆放容器、垃圾箱、等衛生設施的保潔、維護統一由行政部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更改。
第三十七條設置在各部門、辦公室的垃圾箱等,部門和個人有責任和義務協助做好保潔工作,不丟失、不人為損壞。
第六章食堂的衛生管理
第三十八條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飲食衛生“五四”制。
第三十九條食堂的環境衛生、個人衛生,由行政部督導,炊事員包干負責,明確責任。
第四十條炊事員必須每年體檢一次,并進行衛生知識培訓。新上崗的炊事員必須先體檢后上崗,取得體檢合格證后,進行衛生知識教育,并經簡單考核后才能上崗。
第四十一條食堂操作間和設施的布局應科學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第四十二條操作間及其環境必須干凈、整潔,每餐清掃,保持整潔,每周徹底大掃除一次。
第四十三條食堂門窗、沙窗無灰塵、油垢,玻璃明亮。墻壁、屋頂經常打掃,保持無蜘蛛網、無黑垢油污。
第四十四條食堂的灶臺、抽油煙機、工作臺、放物架等應潔凈,無油垢和污垢、異味。室內的燈具、電扇見本色。
第四十五條各種飲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簾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擺放整齊,清潔衛生,呈現本色。
第四十六條炒菜、做飯的鍋鏟、鐵瓢等工具一律不許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第四十七條各種蔬菜加工時,必須嚴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進行。
第四十八條凡洗完的各種蔬菜,不得有泥沙、雜物,用干凈菜筐裝好,存放架上,不允許中途落地。
第四十九條待出售的菜肴、米飯,加蓋防蠅、防塵罩。
第五十條炊事人員上崗工作時必須穿戴工作服、帽,上崗前必須先洗手和消毒。
第五十一條炊事員上班不準帶戒子、手鐲,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時不許吸煙,不得隨地吐痰。
第五十二條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第五十三條食堂的盆、碗、盤、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實行嚴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須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須堅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客人使用的餐具最好采用一次性餐具。
第五十四條出售后剩余的飯菜應盡可能放置在冷藏柜里,但放置時間不能超過24小時。剩飯、剩菜出售時,必須先經行政部工作人員鑒別確保無變質、變味后,加溫熱透才可出售。
第五十五條食堂采購的原材料必須新鮮,存放的環境應通風、干燥,避免霉變。嚴禁使用過期或變質的原材料和食品。
第五十六條炊事工用具必須生熟分開,生、熟菜板應有文字標識。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須生、熟分開,有條件應將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開購置。冰箱要求清潔、無血水、無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第五十七條遵照各級愛委會有關滅鼠、滅蠅、滅蟑螂的安排和實際情況,按照技術要求在食堂內投放鼠藥,噴灑藥水,擺放夾鼠板,做到無蠅、無鼠、無蟑螂。
第七章獎罰
第五十八條行政部要結合廠區的具體情況,制訂具體的衛生標準和衛生獎懲制度,定期進行檢查。對衛生做得好的部門和員工要表揚、獎勵。尤其是食堂的衛生檢查結果要與炊事員的工資掛鉤,以促進食堂的食品衛生質量不斷提高。
第五十九條同時,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行政部責令其糾正違規行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經濟處罰:
一、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煙頭、紙屑及廢棄物。
二、垃圾不裝袋、不入桶(箱)隨意棄置的。
三、施工工地未設護欄設施,竣工后未及時清理和平整場地,影響廠容和環境衛生的。四、轉運生產排放物、工程渣土、建筑材料、散裝產品等,造成泄漏、拋撒的。
四、在廠區內飼養雞、鴨、鵝、兔、貓、狗等家禽動物的。
五、占用、損壞環境衛生設施的。
六、不履行環境衛生責任區清掃保潔義務、影響環境衛生的。
第八章附則
第六十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第六十一條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廠區衛生管理規章制度 篇2
管理內容:
1.除塵設備、吸塵裝置、通風設施,必須按要求加強檢查與管理,發現問題要及時解決,作業場所粉塵濃度按國家標準嚴格控制。
2.用于環境設備的滅菌藥劑,空氣中允許濃度不得高于國家標準,必須嚴格控制使用范圍和使用量。
3.通風設施必須保持經常完好有效。必須認真檢查、經常保持安全有效。
4.作業人員應正確佩帶和使用防護用品,必須正確維護發放的防護用品,發現問題及時更換。
制度樣例
1.目的和依據
1.1為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預防職業病,保護全體員工的身體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1.2職業衛生管理與職業病防治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的原則。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車間、部門、合作合資公司的職業衛生管理工作。
3定義
3.1職業危害: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職業危害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2職業病:指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國家公布的職業病名單的疾病。
4機構設置
公司成立職業衛生管理領導小組,總經理任組長,主管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各車間及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為組員;安全保衛部為職業衛生的日常管理機構。
5職責
5.1職業衛生領導小組職責:
5.1.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職業衛生管理與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規,并將此工作列入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
5.1.2審定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目標以及實現目標的方案,并定期監督檢查方案的落實情況,解決各部門關系協調、所需資金落實等問題。
5.2安全保衛部職責:
5.2.1宣傳、貫徹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并監督實施。
5.2.2確定公司的職業危害因素監測點,協助煙臺市工業衛生監測站對職業危害因素監測點進行監測,并對監測結果進行公示;對超標場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監督整改。
5.2.3負責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負責企業勞動衛生檔案的建立工作;
5.2.4負責組織每年一次的職業健康查體和應急時的健康檢查工作;為接觸職業危害因素職工辦理《職業健康監護證》;
5.2.5負責組織進行建設項目的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5.2.6負責在職員工職業病檔案的歸檔工作。
5.2.7會同人力資源部聯合開展職業衛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體員工的職業衛生知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3人力資源部
5.3.1負責新入廠員工上崗前的健康查體和員工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查體工作。
5.3.2負責對不適宜繼續從事原工作的職業病病人,應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
5.3.3負責退休退養職工的職業病管理工作。
5.4各單位(各車間、部門、合作合資公司)職責負責本單位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預防工作。
6職業危害申報制度
6.1安保部根據公司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及時如實地向上級主管部門申報,接受監督。
6.2申報的主要內容有: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種類、濃度或強度;產生職業危害的生產技術、工藝和材料;職業危害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
7職業防護(防塵、防毒、防噪)管理制度;
7.1勞動者享有下列職業衛生保護權利。
7.1.1獲得職業衛生教育、培訓的權力;
7.1.2獲得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療、康復等職業病防治服務的權力;
7.1.3了解工作場所產生或者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應當采取的職業病防護措施的權力;
7.1.4要求用人單位提供符合防治職業病要求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改善工作條件的'權力;
7.1.5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的權力;
7.1.6有權拒絕違章指揮、進行沒有職業病防護措施的.作業的權力;
7.1.7參與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對職業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權力。
7.2塵、毒、噪場所規定
接觸石棉絨場所,生產、儲存、使用氯氣場所,產生酸、堿霧場所,產生噪音的場所。
7.3職業防護(防塵、防毒、防噪)
7.3.1預防措施
7.3.1.1對存在塵、毒等職業危害的建設項目進行衛生預評價。衛生預評價的全過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階段、初步設計階段、施工設計階段的衛生審查,施工過程中的衛生監督檢查,竣工驗收以及竣工驗收中對衛生防護設施效果的監測和評價。
7.3.1.2新建、改建、擴建及技術引進、技術改造的建設項目,都必須有防塵防毒設施,實行“三同時”管理,即職業衛生防護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和投產使用。
7.3.1.3要根據預防為主、全面規劃、因地制宜、綜合治理的原則,編制防塵、防毒、防噪規劃,并納入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長遠規劃,逐步消除塵、毒、噪危害。
7.3.1.4進入有毒有害崗位作業人員,必須事先進行防毒知識教育,掌握有毒物質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識、防護器材的使用知識,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7.3.2生產過程中的控制
7.3.2.1對有毒、有害物質的生產過程,應采用密閉的設備和隔離操作,以無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藝,實行機械化、自動化、連續化。
7.3.2.2對作業場所散發出的有害物質,應加強通排風,并采取回收利用、凈化處理等措施,未經處理不得隨意排放。
7.3.2.3對可能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工藝設備和管道,要加強維護,定期檢修,保持設備完好,杜絕跑、冒、滴、漏。
7.3.2.4若改變產品原材料或工藝流程,可能使塵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預防性措施,按照變更管理的要求進行管理。
7.3.2.5防塵防毒設施,必須加強維修管理,確保完好和有效運轉。
7.3.2.6對塵毒危害嚴重、測定超過國家規定衛生標準的作業場所,應當及時給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業現場必須配備必要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并對其進行經常性維護、檢修,定期檢測防護效果,確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7.3.2.7要認真做好防塵、防毒、防噪聲工作,采取綜合措施,消除塵、毒、噪危害,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職業病的發生。
7.3.2.8有毒、有害物質的包裝,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7.3.2.9為接觸塵、毒、噪等有害因素的員工配備適宜有效的個體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使用。
7.3.2.10在具有酸、堿等腐蝕性物質或化學燒傷危險的場所應設沖洗設施。
7.3.3職業衛生管理
7.3.3.1必須貫徹執行有關保護婦女的勞動法規,安排工作要充分考慮婦女的生理特點。
7.3.3.2對工作場所存在的各種職業危害因素進行定期監測,工作場所各種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要求。
7.3.3.3對疑似職業病的員工需要上報職防機構診治的,由安全保衛部和人力資源部提供職業接觸史和現場職業衛生情況,到具有職業病診療資格的職防部門進行檢查、診斷。
7.3.3.4對接觸塵毒等職業危害的員工進行醫學監護,包括上崗前的健康檢查、在崗時的定期職業健康檢查、離崗及退休前的職業健康檢查。沒有進行職業性健康檢查的員工不得從事接觸職業危害作業,有職業禁忌癥的員工不得從事所禁忌的作業。
7.3.3.5工作場所發生危害員工健康的緊急情況,應立即組織該場所的員工進行應急職業性健康檢查,并采取相應處理措施。
7.3.3.6存在職業危害的崗位要制定出相應的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專兼職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嚴格監督崗位操作人員按章操作。
7.3.3.7有毒有害工作場所的醒目位置應設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崗位名稱、有毒有害因素名稱、國家規定的最高允許濃度、監測結果、預防措施等。
7.3.3.8除按要求對國家規定的職業病進行報告外,發生急性中毒事故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并在規定時間內寫出書面現場調查報告書,報告書內應有分析、有結論、有改進措施。
7.3.3.9定期進行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培訓和實際演練,發生急性職業中毒事故時,按照應急救援程序實施現場救援。
8生產作業場所危害因素檢測制度。
8.1安全保衛部進行檢測的項目為作業場所毒物(氯氣)指標和噪聲指標,檢測點的分布見氯堿公司危害因素分布表,檢測頻次為每月一次。
8.2衛生監督部門對公司確定的危害因素分布點進行監測,監測頻次每半年一次。
8.3作業場所危害因素檢測結果超標時,安全保衛部與超標單位應立即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立即整改。
8.4安全保衛部建立企業勞動衛生檔案,并保存工業衛生監測記錄。
注:查看本文相關詳情請搜索進入安徽人事資料網然后站內搜索工廠車間衛生管理制度。
【廠區衛生管理規章制度】相關文章:
衛生管理規章制度05-26
公司衛生管理規章制度08-09
宿舍衛生管理規章制度08-05
酒店衛生管理規章制度03-31
餐廳衛生管理規章制度06-07
衛生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7篇)04-11
衛生院管理規章制度05-16
酒店衛生管理規章制度細則11-25
環境衛生管理規章制度10-14
愛國衛生管理規章制度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