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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土族婚禮中的“哇日瓦”與“納什信”及其他
青海土族婚禮中的“哇日瓦”與“納什信”及其他作者/魯占奎
在青海高原,祁連山下,河湟谷地,有個彩虹般的民族,這個民族的婦女們都身著華麗的七彩袖,一種繡花小領斜襟長衫。兩袖由紅、黃、橙、藍、白、綠、黑七色彩布圈做成,鮮艷奪目,美觀大方,人稱七彩袖,土旗語稱作“秀蘇”,俗稱“花袖衫”。從袖子最底層數起第一道為黑色,象征土地;第二道綠色,象征青苗青草;第三道黃色,象征麥垛;第四道白色,象征甘露;第五道藍色,象征藍天;第六道橙色,象征金色的光芒;第七道紅色,象征太陽,因而被一些文人學者稱之大“彩虹民族”!它是青海省獨有的少數民族一土族。
土族是我國世居青每高原最古老的少數民族之一,經過近幾百年來的社會變遷和民族融合,土族先祖從一個從事畜牧業為主的草原馬背民族,逐漸演變為以半農半牧到現在以純農耕為主的民族。在漫長的歷史歲月中,他們慢慢從高山草甸走向平川,走向谷地,走進適于農耕生活的黃河和湟水流域,并長期定居下來,成為我國56個民族中的一員,在吸收漢族等其他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基礎上,創造了獨具特色的土族文化,土族婚禮文化,堪稱是一部反映土族傳統文化的活化石,集中體現了土族人民在天文、地理、神話、宗教,文學等方方面面的知識,婚禮自始至終在歌舞中進行,可以說是一部土族遠古文化保留最完整的歌舞史詩,被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嚴名錄,具有很高的科研和學術價值。
有趣的是,筆者每次到外地出差或參加國內一些重要文化藝術活動,與會人員(包括一些外地朋友)談到土族,自然而然將“土族”和“土家族”混為一談,以為土族就是土家族。在這里,筆者有必要說明的是,“土族”與“土家族”是有著完全不同宗教信仰和民族習俗的兩個少數民族。“土族”主要聚居在青海高原河湟流域的互助、大通、民和、同仁和其他一些地方,屬阿爾泰語種蒙古語系,有本民族語言而無文字。新中國成立后土族學者根據漢語拼音字母創制了新的土文,只在互助縣官方的民族語言研究部門(局部地方)使用,可惜沒有完全推廣開來;而“土家族”則主要聚居在云貫高原東端余脈的大婁山、武陵山及大巴山方圓10萬余平方公里區域,分布于湘、鄂、黔、渝毗連的武陵山區。漢族人大量遷入后,“土家”作為族稱開始出現。土家族人自稱為“畢茲卡”,意思是“本地人”。通用語言為土家語和漢語。這兩個少數民族雖相距千里之外,但在中華大文化背景下共同受中原漢文化影響,在某些文化方面有著相似共同之處,然而它們作為一個古老的少數民族,都有著各自不同的文化底蘊和本民族獨具特色的民族民間文化,表現在各自的婚禮習俗上也完全不同,有著各自不同的約定俗稱的婚禮習俗。
近年來,筆者從一些有關研究土族民族文化的書籍,和一些收集、整理、研究出版的有關論述土族的書籍中看到,幾乎所有記載土族婚禮的書籍,甚至一些舞臺藝術作品,如原青海省民族歌舞劇團上世紀70年代創作演出的土族舞蹈《迎親》等,都千篇一律,將土族婚禮中的“納什信”當作媒人,這是一種錯誤的提法。過去,也許一些研究土族文化的漢族專家,由于彼此間存在的語言差異性,導致在一些土族語的翻譯上有偏離事實和曲解的可能,加之在土族本民族人中因長期缺少這方面的研究人員(過去土族人普遍不太重視學漢文)。新中國成立以后,更確切地說是改革開放以來,土族人才開始重視起對漢語的學習。如今,雖然在土族本民族中出現了許多在研究本民族文化方面造詣很深的專家學者,但似乎都忽略了這個一直以來存在的問題,因而這種提法在一些文獻記載中似乎名正言順地一直延續下來。作為土族人民中的一員,筆者在此有必要加以糾正,減望引起有關專家學者在研究土族及其他少數民族文化時應注意類似的問題,是為撰寫本文的初衷。
其實,在土族婚禮中“納什信”,意為“玩耍的人”,婚禮中扮演的僅僅是“迎親使者”的角色,而真正的媒人土族語稱為“哇日瓦”,意為“親戚”,這里可譯為“做親戚的人”。筆者從小出生在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縣五十鄉奎浪村一個叫西米的土族小山村。西米村坐落在被稱為“湟水之北諸寺之母的佑寧寺”附近,一座土語叫“赤列山”的海拔約3000米左有的龍王山下,即祁連山、大坂山余脈。長期以來,這個小山村由于深居深山,交通不便,信息閉塞等種種原因,在民族民間文化等諸多方面基本上與外界“老死不相往來”,因而土族的一些傳統、原始的民情風俗,在這里有了得以一直一塵不染地保留下來的機緣。以致到現今,村莊里五十歲以上的老人,幾乎都不會說漢語。
但與其相反,互助土族自治縣的一些土族風情園,大都集中在鄰近縣城的土族聚集的村莊,諸如互助小莊、東溝、姚馬等地處處都有土族風情園。如今這些土族風情園的牌子已經在縣內外、省內外炒得沸沸揚揚。人們一說起土族風情園,自然就會想到彩虹的故鄉——互助土族自治縣。這些土族風情園都與縣府威遠鎮相鄰。受外界影響較大,在這個多元開放的時代接受外來文化較快。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特別是近幾年來家家搞鄉村農家樂火了起來。雖然多年來它們為宣傳和推介土族文化起到了不可替代的積極作用,這是值得肯定的。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卻也和其他所有省內外民族風情園一樣,幾乎都是為了一種純商業利益或者說是為了一種急功近利的商業需求,將原本一些民族的最原始、最傳統的東西逐步漢化了,甚至舍棄了,沒有更多、更好地將民族傳統文化挖掘、保留和弘揚。比如,互助縣臨近的一些土族民族風情園里,極具土族婚禮象征意義的刺繡和香包等,在風情園剛剛起步時,都由土族婦女親自一針一線,按傳統刺繡方法認真地去做,因而民族色彩濃厚。而今,許是為了一種商業盈利的需要,有的風情園將表演婚禮節目時需要的香包直接用機器代勞或直接到市場去批發,這種香包既廉價又省事,孰不知卻失去了原有的民族風格,進而這一理念也直接沖擊了民族的其他文化方面,取而代之的就是更為便捷、更為靈活的“文化創造”——即將現今流行的音樂、舞蹈及其他一些東西,沒有選擇性地一股腦兒全部引進吸收,將土族真正的傳統文化拋棄或拼湊,甚至將有些傳統代表性的土族文化用漢族文化歪曲演繹。誠然,一個民族的傳統文化有精華與糟粕之分,我們丟棄或改變民族傳統文化的一些糟粕或民族劣習,是無可厚非的,但對民族傳統文化的精華進行異化或舍棄,這不僅不是對傳統文化的創造與革新,恰恰相反是一種對傳統文化的糟蹋,是一種對傳統文化極不負責任的態度。因而,在各地以旅游業為日的的風情園里,已基本看不到民族文化的原始痕跡了,也看不到保留完整的民族風情習俗了,只象征性地看到一些穿著民族服飾的經營者與表演者,僅此而已。全國其他各地的民族風情園,也同樣如此。他們在推廣、宣傳民族文化的同時,卻在無形中將傳統的民族的代表性的傳統文化埋葬了。
從民俗學、民族學及人類學的角度來看,我們也清楚地看到土族民情風俗,給外界的印象基本上是:土族的文化似乎很簡單、很單純,更多的是以一種民族文化的兼容性和多元化存在,由于種種原因本民族文化已基本喪失殆盡,土族傳統的代表性傳統文化除了“輪子秋”和“安召”舞等以外,大多都是接受的外來民族文化,不是現今流行的通俗歌曲,就是蒙古族歌曲,或就是藏族舞蹈……似乎本民族再無其他傳統文化可言了……尤其,一些土族風情園里的土族婚禮與純土族村落相比漢化了不少,甚至已經變異,與土族傳統的婚禮習俗出入很大、反差也很大。比如,一些風情園表演的土族婚禮節目,以及有些鄰近縣城的土族村莊,新娘出嫁時頭上都戴上了紅蓋頭。其實,真正的土族婚禮中,土族新娘頭上不戴紅蓋頭的,而是用自己七彩袖的長袖捂住嘴巴和臉部,用頭戴的虎皮翻毛大帽子遮著額部,只露出兩只水汪汪的大眼睛。新娘頭戴紅蓋頭是漢族婚禮的習俗,這是純粹為了迎合大眾口味,為了商業利益和旅游業的需要,我們完全可以理解,也應另當別論。筆者在此并不是對土族民族風情園指三道四,聲討和指責,只是看到更多的民族文化在這里消失,感到一絲絲的悲傷。何況這一現象是全國各省區共同存在的問題,也許這是一種發展趨勢,但本著對民族傳統文化的負責與保護,怎樣在既帶動本地旅游業吸收外來先進文化的同時,更好地保護和弘揚本民族最具代表性的傳統文化,是當下擺在我們文化工作者面前一個非常現實而緊迫的任務。
三
筆者生于土族長于土族,從小耳聞目睹、甚至參加過土族村莊里很多的民族文化活動以及民間宗教活動,可以說是伴隨著或者說是沐浴著土族傳統文化長大的,對土族民族民間文化具有深刻的了解和體會。因此,在這里斗膽將土族地區在發展中日益出現的問題和在研究土族婚禮中一直以來存在的錯誤觀點加以改正,望得到有關研究土族文化人士的理解。
我們知道,土族是生活在青藏高原上一個較為古老的民族,和撒拉族一樣是青海獨有的少數民族之一。史學界一致肯定的觀點(筆者也堅持此觀點)以為,其祖先吐谷渾是從遼東半島一路征程,來到青海湖邊生活達三百五十多年的鮮卑民族。我省考古學家許新國及文化學者程起駿等一些人也認為,青海海西都蘭縣的古墓群應是吐谷渾墓群,可以看出吐谷渾對當時社會的重大影響,對促進中外文化交流做出了極大貢獻,以及對世居青海高原的土族和其他少數民族的研究價值和所產生的深遠影響。吐谷渾在以后的發展和消亡中受到周邊漢、藏、蒙古等民族的影響,并在保留本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基礎上,吸收他們民族文化的精髓,慢慢演變為現在的土族。因而,土族具有悠久的多元民族文化特性,也保留有很多古樸、傳統的古民族民情民風。如,土族的“跳biang biang”等,“biang biang”土族語稱“波”也叫“波都拉”,以筆者理解“波”就是對這樣祭祀舞蹈的土語稱謂,“都拉”土語則是“跳”、“玩”之意。“波都拉”是當地最為盛大的民間傳統宗教節日之一。據史料記載,從明萬歷八年開始一直延續至今,已有400多年的歷史。因法師跳神時手持單面扇形羊皮鼓,邊舞邊用木棍敲擊鼓面,其聲為“(口字旁的邦)邦邦”作響,漢族人又稱之為“邦邦會”。筆者在很小的時候每到農歷二月二“波都拉”開始的日子,我們一些小孩們就紛紛跑去觀看其神秘盛大的活動場面。父輩們總是用很詭異的眼神告誡我們,不要硬往前面去擠,小心黑衣法師的鼓聲勾走你的魂魄等等的話。“波”帶有很明顯的東北鮮卑薩滿教的遺存,如今在互助土族較為聚集的東溝鄉姚馬村、五十鄉柳家村等土族較為聚集的地區,每到農歷二月二、四月八都有“跳biang biang”的習慣。
而今進入大眾視野中的所謂“土族安召納頓節”是近十幾年來才興起的一種給予新內容的活動。“安召”土族語叫“仟交日”,意為“跳動”、“扭擺”。“安召”一詞最初是一些熱衷于研究土族民間文學的當代學者,自以為是地把土族“安召索羅羅”舞蹈中的“安召”首音,強加到土族所有的舞蹈中籠統稱之為“安召”了。其實“安召”是一種“圓圈”舞蹈形式,而不是指節日,土族語并沒有實際意思,藏語意為“一邊轉圈一邊跳舞”,可以看出互助土族深受藏文化影響極深。土族“安召”舞主要流行于今天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縣的東溝、丹麻、五十等一帶,是土族人歌頌人畜兩旺,五谷豐登,祝愿吉祥如意的一種無伴奏圓圈歌舞。古時作為游牧民族的互助土族人在戰勝敵人、狩獵歸來等時,圍著氈帳或夜幕下的篝火,把酒起舞的祭祀舞蹈,之后漸漸演變成現在以圓舞曲和圓形隊伍為基本特征的舞蹈形式;而“納頓”土族意雖為“玩耍之意”,但它的確是一種類似于節日的重大民間活動,而不是單純的舞蹈,其活動分很多程序,也有很多不同種類的民間舞蹈等參與其中。“納頓”歷史悠久,源遠流長,是群眾自發組織起來的一種大型民間慶祝、娛樂、祭祀活動,主要流傳于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三川土族地區。“納頓”是土語“玩耍”的音譯,和蒙古族的“那達慕”含義一樣,意為“娛樂”。每年從農歷七月十二日開始,一直持續到農歷九月十五日,歷時近2個月,所以有人稱“納頓節”是“世界上最長的狂歡節”。我們從“納頓節”中的儺舞表演《三將》、《五將》等看出,“納頓”既保留有薩滿文化的痕跡,同時又深受漢文化影響。因此,“安召”和“納頓”是兩個完全不同性質、不同概念的文化現象,前者是受藏文化影響較深的一種舞蹈,后者是受漢文化影響較深的一種民間活動(節日)。1992年青海土族研究會成立后,為促進社會和諧和民族團結,推進互助、民和、大通等土族地區社會經濟、文化的發展,便提出了每年盛夏舉行“土族安召納頓節”的倡議,時至今日“土族安召納頓節”已舉行了十一屆,已成為土族地區的一個盛大節日。“安召”作為一種娛樂性的舞蹈,在土族婚禮中必不可少。這些傳統文化、民間風俗和民族習慣一直以來貫穿于土族社會整個的生產和生活之中,特別在土族的婚禮中表現得尤為突出,體現得更為淋漓盡致。如,居住在互助縣五十鄉地區的在新娘哭嫁啟程時,長輩用綁有哈達或絲綢的箭牌(俗稱神箭或保護神),碰其頭部,以示吉祥,不難看出這是一種原始的自然或祖先崇拜,帶有很明顯的薩滿教的痕跡。
現今國家高度重視民族傳統文化,土族婚禮也已被列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而土族作為一個古老的邊遠少數民族,其很多民族的東西都與非遺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在這個多元開放的時代,在傳承好本民族語言、服飾,以及民族習俗,保護和發揚好民族獨有的傳統文化,是一個民族生死存亡的關鍵,更是文化工作者義不容辭的職責和使命。
四
土族人結婚基本上由說親、定親、迎親(送親)和婚禮四個程序組成。土族婚禮中的唱詞,一般都用藏語演唱,也有部分是用純土語演唱,從這點我們不難看出,土族先祖吐谷渾在青立國三百五十年間與西域各國的經濟、文化往來日益頻繁,后又被吐蕃滅亡后的漫長歲月中,在逐漸形成土族并發展的過程中受藏文化影響較深。由于當時的吐蕃實行政教合一的統治政策,青海又是藏傳佛教的重要傳播區。早在東漢末年,青海東部湟水河谷地區已有僧人活動,并建有佛塔。隨著吐蕃勢力東漸,佛教由內地和吐蕃兩個渠道不斷傳人青海。公元11世紀后,藏傳佛教進入空前的活躍時期,青海成為藏傳佛教再度弘傳的重要基地。因而土族全民信仰藏傳佛教,深受藏文化影響也就不難理解了。在土族中受藏傳佛教影響痕跡尤為明顯的當屬婚禮了,如:土族新娘哭嫁起程時,父親用“淮爾恰”(藏文經書),碰其頭部,以示吉祥,這是一種典型的對藏傳佛教經書至高無上的尊崇。
過去土族男女結婚承襲的全是包辦婚姻,現在某些土族集聚的較為偏僻的村莊還依然存在,一切受命于父母,基本上是先結婚后談戀愛。1日時,一些只生有女孩的土族人家,父母從眾多的姑娘中選擇其中一位,等她長到十七、八歲談婚論嫁的年齡時,為其從旁系親屬中選擇一名男子招贅入門;而在一些更為偏僻的腦山地區,還流行一種很特別的“戴天頭”的婚俗。“戴天頭”顧名思義“為天神而改頭”,就是在沒有生男孩的家庭,不管家里生有幾個女孩,父母選擇其中一位姑娘待成人后,邀請村里德高望重的長輩老人為其舉行“戴天頭”儀式,將姑娘的發型改為已婚婦女的頭飾,改發后意味著姑娘已經是婦女了,但她既不出嫁也不招贅女婿,一生待在娘家,因而她生的孩子只知其母不知其父,這大概是遠古母系社會母權至高無上習俗的一種遺存,也是一種猶如漢族“河伯娶妻”類似的傳統迷信的婚姻劣俗。可喜的是,進入上世紀七八十年代以后,這一婚姻習俗隨著社會的進步和時代的發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即便是最落后的土族村莊再也見不到這一婚俗了,它已從土族的社會生活中徹底消聲匿跡了。
古人云:“天上無云不成雨,地上無媒不成婚”,這是土族人結婚的寫照。土族男子長到十八九歲時,父母便托付一位德高望重的人為其說媒,這便是說親,因此土族婚禮中“哇日瓦”(媒人),在土族男女結婚時起著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從說親、定親、迎親(送親)到婚禮,“哇日瓦”便一直奔忙于男、女方家之間。為了能使男方家少出點彩禮,“哇日瓦”靠三寸不爛之舌,不厭其煩到女方家求情、下話。婚親是否成功,全看“哇日瓦”的能耐。土族婚禮中“哇日瓦”地位很高,普遍受到人們的尊重,尤其在迎親和婚禮當天更受到極高的禮遇。土族男女除非私奔,不然結婚絕對少不了“哇日瓦”;而作為迎親使者的“納什信”只有在迎親和婚禮中出現,但也不是絕對的。在婚禮中“納什信”可有可無(根據女方家的需求而定),如女方家要舉行一個體面的、熱鬧的婚禮就需要有“納什信”,一般少則一人,多則有四人,即男方家從自家的親朋好友中推選一名或二名或三四名能歌善舞者擔任“納什信”,因此能歌善舞是選擇“納什信”的必需條件。如女方家對婚禮不太講究,則婚禮中不需要有“納什信”,但為了一個折中的說法和理由,需有一位象征性的人物——“牽馬且(即為新娘“牽馬的人”,土族語稱為“牽馬且”)”,這人一般由新郎的弟弟或由新郎自己親自擔任。如女方家不太講究體面,則婚禮中就根本不需要“納什信”,也不需要“牽馬且”,由“哇日瓦”一人代替“納什信”或“牽馬且”的職責,一切從簡了,這并不影響婚禮的舉行,只是淡化了婚禮的熱鬧氣氛而已。
土族婚禮中,婚禮這天是“哇日瓦”最為風光的時刻,也是“哇日瓦”最能體現身價的時刻。婚禮的前一天晚上,等到日落西山時,迎親的“哇日瓦”身著打了綢緞或條紋外邊的皮襖,頭戴虎皮帽,和頭戴白氈帽,身穿白褐褂(不勒腰帶)的“納什信”,從男方家出發,一路高歌,來到女方家(進門時女方家的姑娘用柏樹枝沾上水,向納什信拋三下,以示吉祥,而今卻發展成一種娛樂性很強的戲弄了,被女方姑娘直接用桶潑水戲弄),獻上男方家的彩禮之后,“哇日瓦”便坐在熱炕上喝酒猜拳、唱曲(或休息)直到天亮。而“納什信”則投入到真正的工作之中,被姑娘們一次又一次拉到院中,對歌跳“安召舞”,一直折騰到半夜(這個時間,一般要請當地的巫師或寺院阿卡根據新娘新郎的屬相卜算或查經書,這是受薩滿教和藏傳佛教影響),為新娘舉行改發儀式。第二天東方出現魚肚白時(這個時間也是按新娘新郎的屬相卜算的,同前),“納什信”便唱著歌引領新娘哭嫁啟程,等到大門口時,“納什信”便逃之天天,早早跑到新郎家,脫了白褐褂和白氈帽,成為普通人中的一員,到這時“納什信”“玩耍取悅”的使命便徹底完成。而“哇日瓦”從新娘哭嫁啟程開始,便加入到送親隊伍中,浩浩蕩蕩向新郎家走來。到了新郎家,“冠戴”新郎、新娘,為新郎的親朋好友獻禮獻哈達“擺針線”等婚禮上的一切重要工作,都由“哇日瓦”來主持完成,可見“哇日瓦”在土族婚禮中的重要性。
因此,在土族婚禮中“哇日瓦”與“納什信”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人物,“哇日瓦”作為土族婚禮中的媒人,是不可缺少的重要人物,是推進婚禮成功的必要人物;“納什信”代表“迎親使者”,只起著活躍婚禮熱鬧氣氛的角色,可有可無。
(作者單位:青海省文化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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