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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電公司農村供電所業務委托工作方案
供電公司農村供電所業務委托工作方案按照公司關于農村供電所業務委托工作部署,在總結前期試點單位工作經驗基礎上,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遼陽供電公司農村供電所業務委托工作方案。
一、企業現狀
1.概況
遼陽供電公司共有4個縣級供電企業,分別是遼陽縣供電分公司、燈塔供電分公司、太子河供電分公司、弓長嶺供電分公司。共有36個農村供電所,其中遼陽縣供電分公司17個,燈塔供電分公司14個,太子河供電分公司4個,弓長嶺供電分公司1個。承擔43個鄉鎮、488178戶農村客戶、
133萬人口的供電服務任務。
2.人員構成
全地區農村供電所人員總數1014人,其中:供電企業長期職工142人,占14%;農電工808人,占79.7%;集體混崗64人,占6.3%。總體上供電所工作人員以農電工為主。
遼陽縣供電分公司農村供電所人員總數539人,其中:供電企業長期職工112人,農電工363人,集體混崗64人;燈塔供電分公司農村供電所人員總數366人,其中:供電企業長期職工26人,農電工340人;太子河供電分公司農村供電所人員總數74人,其中:供電企業長期職工4人,農電工70人;弓長嶺供電分公司農村供電所人員總數為35人,全部為農電工。供電所人員配置情況見附件1。
3.設備情況
全地區農村10KV線路4820KM,0.4KV線路7076KM,10KV變壓器臺14885個,綜合變臺3654個,用電戶數488178戶,低壓戶數473183戶。其中:遼陽縣供電分公司10KV線路2673KM,0.4KV線路3719KM,10KV變壓器臺7836個,綜合變臺2007個,用電戶數210613戶,低壓戶數201482戶;燈塔供電分公司10KV線路1767KM,0.4KV線路2583KM,10KV變壓器臺5970個,綜合變臺1255個,用電戶數200071戶,低壓戶數195415戶;太子河供電分公司0.4KV線路361KM,10KV變壓器臺764個,綜合變臺160個,用電戶數28567戶,低壓戶數17947戶;弓長嶺供電分公司10KV線路380KM,0.4KV線路412KM,10KV變壓器臺765個,綜合變臺232個,用電戶數48927戶,低壓戶數48339戶。設備情況詳情見附件2。
4.崗位設置
低壓配電運檢專業86人,占總數的10.6%;營銷服務121人,占總數的15%;配電營銷綜合人員277人,占總數的34.3%;一長三員67人,占總數的8.3%。
供電所設有“一長三員三班”,即所長、安全員、技術員、營銷員等崗位和配電班、營業班、綜合服務班等專業班組。售電量大、人員多的供電所還設有副所長和4個以上的專業班組;售電量小、人員少的供電所只設營配一體的綜合性班組。部分供電企業針對營業區內客戶相對集中的特點,將抄表、檢修業務從供電所中獨立出來,成立了抄表中心、檢修中心。
5.從事業務
原農村供電所日常業務主要負責供電所維護界限內的10KV及一下配電運行維護、檢修施工、故障處理等生產管理工作;負責電費抄收、低壓線損管理、用電檢查、用電咨詢、安裝維護計量裝置、業擴報裝受理、報修受理、電費管理、日常管理等營業工作;負責農村供用電優質服務等工作。
農電工基本情況見附件3。
二、總體思路
為適應專業化管理,規范供電所用工方式,依據國家政策法規,在尊重農電工群體特殊歷史成因,立足供電所現有人員結構和業務分工實際,按照“規范管理、穩定隊伍、提高效率”的工作原則,在公司統一組織領導下,積極穩妥開展供電所有關業務的委托工作。力爭用2年時間全面完成既定目標任務,實現供電所管理及用工的規范化、集約化,推進依法治企,促進和諧社會建設,更好地服務農村經濟社會發展。
三、操作方案
(一)公司組建
1.注冊公司:擬組建的遼陽市農村電力服務有限公司為綜合性業務受托公司,應按照《公司法》依法注冊、規范經營。
2.公司名稱:遼陽市農村電力服務有限公司。
3.公司股東及股權結構:出資方為遼陽電能發展有限公司和遼陽供電公司。其中,遼陽電能發展有限公司出資額占注冊資本的80%,遼寧省電力有限公司授權遼陽供電公司作為出資主體,出資額占注冊資本的20%。進行工商注冊并履行股東的權利、義務。
4.公司注冊資本構成
遼陽市農村電力服務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為200萬元;其中:遼陽電能發展有限公司現金出資160萬元,委托遼陽供電公司現金出資40萬元。縣層面農村電力服務有限公司(獨立法人)注冊資本為150萬元;其中集體企業現金出資120萬元,委托市供電公司現金出資30萬元。
5.設置原則
遼陽供電公司只有4個縣區供電分公司,農電工收入差距不大,2011年遼陽縣供電分公司和燈塔供電分公司農電工收入持平,為2.37萬元/年,太子河分公司為2.8萬元/年,弓長嶺分公司為2.69萬元/年。今年年底4個縣區局農電工的收入水平將達到一致。同時4個縣區分公司的人員數量與定員相比,遼陽縣、燈塔、太子河屬于超編單位,而只有弓長嶺屬于缺員單位,業務委托類型較為近似,同時在市級層面成立服務公司一是在確保工作質量的前提下,可以減少注冊公司數量、減少注冊投資,減少企業法人單位數量,減少鏈條環節,利于工作部署。二是利于在同一地區內統籌調劑,統一工作標準,統一工作流程,實現全地區各項工作平衡發展。有利于全地區的統一調控。三是市公司層面組建公司有利于減少層級,平衡本區域內運維成本,預防低維費收支不平衡產生的虧損。四是減少地方政府各部門的檢查,減少縣公司集體企業職工與農電工的攀比。因此遼陽供電公司在遼陽市層面成立服務公司,在遼陽縣、燈塔、太子河、弓長嶺4縣區層面設立服務分公司。
(二)農村電力服務有限公司機構、崗位、人員
1.市級電力服務公司
(1)公司管理
服務公司管理層設置總經理兼書記,經營副總經理、營銷副總經理,3人組成。
(2)職能部門設置及崗位職責
服務公司本部設置4個職能部門,分別是綜合管理部、業務部、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各部門主任暫由總經理、副總經理兼任。綜合管理部設置政工干事、綜合事務管理崗位;生產經營部設置生產技術管理、安全管理、營銷管理;人力資源部設置員工管理、薪酬管理崗位;財務部設置財務管理、出納員崗位。
其部門職責如下:
綜合管理部:負責綜合事務管理,負責委托合同的簽訂、規章制度的編制工作,負責綜合數據的統計分析,組織開展黨、團、工會、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等。
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險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機構、定員、定額、勞動合同、崗位規范管理,組織開展技能鑒定工作;負責工資、津貼、工資計劃、績效考核管理;負責職工業務技能培訓、崗位培訓管理。
財務部:負責配合供電企業核定委托費用,負責公司各項費用管理,負責編制公司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公司資產管理,負責成本計劃的編制、考核、控制以及機關核算工作,負責貨幣資金的收、支及結算的登記、核算與管理工作。
業務部:接受供電公司專業部門的業務指導,負責開展受托的生產經營業務。負責生產經營指標的統計;負責制定生產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其崗位主要職責如下:
①綜合事務管理:負責綜合事務管理,負責本單位法律事務、合同管理等工作;負責本單位公文、機要等工作;負責企業內部治安保衛、消防、車輛管理等工作;負責公司后勤事務管理工作。
②政工干事指導黨、團、工會、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等。
③員工管理:負責勞動合同、人事檔案、機構、崗位、定員、技能鑒定等管理,負責職工業務技能培訓、崗位培訓、學歷教育、培訓規劃、組織教學等管理。
薪酬管理:負責社會保險、工資、津貼、考勤、休假等管理及績效考核管理。
⑤財務管理:負責公司總分類帳和利潤、其他往來等有
關明細帳的登記、核算與管理,編制匯總會計報表,總帳、明細帳與報表的核對;負責應交稅金的登記、申報、繳納與管理;工資基金核算與管理;負責成本計劃的編制、考核、控制以及機關核算工作;負責有關經濟業務的審核工作。
⑥出納員:負責貨幣資金的收、支及結算的登記、核算
與管理工作。
⑦安全管理:負責開展受托的10千伏及以下電網運行維護、檢修和事故搶修、電網工程建設及其他電力工程的施工建設的安全監察管理工作。
⑧生產技術管理:負責協調、配合供電公司專業部門,開展受托的10千伏及以下電網生產技術、運行維護、檢修和事故搶修工作;負責受托范圍內10千伏及以下電網工程建設、其他電力工程的施工建設等工作。
⑨營銷服務管理:負責協調、配合供電公司專業部門,開展業務委托范圍內的抄表、收費、供電服務、營業窗口及0.4千伏業擴報裝等工作。服務公司崗位設置情況見附件4。
遼陽市農村電力服務有限公司機構設置見圖1
圖1市級電力服務公司組織機構圖
市級公司領導層
(總經理、副總經理)
2.縣級電力服務公司
服務公司在遼陽縣、燈塔、太子河、弓長嶺設置服務分公司,分公司設置綜合管理部、安全生產部、營銷服務部。綜合管理部設置主任、綜合管理、員工管理、財務管理崗位;安全生產部設置主任、配電專工、安全專工、綜合管理崗位;營銷服務部設置主任、營銷服務管理崗位。
部門主要職責:
綜合管理部:負責綜合事務管理,負責本企業黨、團、工會、精神文明建設工作,人員檔案管理、員工培訓、綜合統計報表、財務核算管理等工作;
安全生產部:負責承攬業務范圍內的10千伏及以下電網生產技術、運行維護、檢修、事故搶修、安全監察和安全管理工作;
營銷服務部:負責受托業務范圍內的抄表、收費、供電服務、營業窗口及0.4千伏業擴報裝等工作的管理。
崗位主要職責:
①綜合管理:具體開展黨、團、工會、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品牌標識建設等工作;負責公文、后勤、行政綜合管理。
②員工管理:負責勞動合同簽訂、薪酬管理、社會保險管理、人員檔案、培訓等日常管理以及綜合統計工作。
③財務管理:負責財務核算管理工作。
④配電專工:負責檢查指導所屬各業務部開展受托范圍內10千伏及以下電網生產技術、運行維護、檢修和事故搶修工作;負責10千伏及以下電網工程建設、其他電力工程的施工建設工作。
⑤安全專工:負責開展受托的10千伏及以下電網運行維護、檢修和事故搶修、電網工程建設及其他電力工程的施工建設的安全監察管理工作。
⑥營銷管理:負責受托范圍內的抄表、收費、供電服務、營業窗口及0.4千伏業擴報裝等工作。
在組建初期為保持農電工隊伍穩定,保證組建工作平穩過渡,先在原有供電所分別設立36個業務部,72個專業組,同時成立3個檢修工程中心,1個抄表服務中心。其中遼陽縣17業務部,34個專業組,1個檢修工程中心;燈塔14業務部,28個專業組,1個檢修工程中心;太子河4個業務部,4個專業組;弓長嶺1個檢修工程中心,1個抄表服務中心。
太子河供電分公司、弓長嶺供電分公司10千伏業務不予委托;遼陽縣供電分公司的首山供電所、劉二堡供電所10千伏業務不予委托;燈塔供電分公司的燈塔供電所、古城子供電所10千伏業務不予委托。
待公司運轉正常、人員穩定后,隨著公司管理不斷深入,并具備全部農電工順利簽訂勞動合同、服務公司取得一定等級資質、具有固定生產經營辦公場所、具備必要的生產經營車輛及必要的生產經營工器具等必要條件時,根據受托業務量和專業化管理需要,太子河將成立1個檢修工程中心,1個抄表服務中心;燈塔設立6個業務部,19個專業組,1個檢修工程中心;遼陽縣設立7個業務部,24個專業組,1個檢修工程中心。這樣兩區各成立2個中心,兩縣成立2個檢修工程中心,13個業務部,43個專業組,達到受托業務專業化管理目標。專業中心及業務部、專業組設置情況見附件5。
抄表中心:負責農村供電所的10千伏、0.4伏以電費走收,用電檢查,計量裝置拆裝和故障處理,客戶服務,節能降損措施實施,營業抄表,欠費催繳,農村用電宣傳等。
檢修工程中心:農村供電所的10千伏、0.4伏以下配電設施的檢修、技改及工程建設。
弓長嶺分公司已具備專業化管理條件,本次即成立抄表中心、檢修工程中心。
縣級電力服務公司機構設置見圖2。
圖2縣級電力服務公司組織機構圖
縣公司領導層
(經理、副經理)
抄表中心
檢修工程中心
財務部
人力資源部
綜合管理部
安全生產部
營銷服務部
3.崗位及人員編制
服務公司領導:按3個職數配備,分別設置總經理兼書記1人、經營副經理1人、營銷副經理1人,各職能管理部管理人員暫設8人,共11人。最終按19人滿編配置。
各分公司暫時設以下編制,遼陽縣服務分公司領導3人,管理人員12人,共15人;燈塔服務分公司領導3人,管理人員12人,共15人;太子河服務分公司領導3人,管理人員10人,共13人;弓長嶺服務分公司領導3人,管理人員10人,共13人。最終,兩縣按19人滿編配置,兩區按13人配置。
業務部設主任1人,設置二個專業組,即配電運檢班專業組、營銷服務專業組。人員按測算定員并結合實際情況進行配置
抄表中心崗位設置:設主任1人,副主任(安全員)1人,技術員(兼資料員)1人,統計員(兼事換員)1人,綜合管理員1人,共5人。
檢修工程中心崗位設置:設主任1人,副主任(工作負責人)1人,技術員(兼資料員)1人,安全員1人,生產調度1人,綜合管理員(兼工程管理員)1人。共6人。
專業組設組長1人,安全員1人,管理員1人,班組成員按照區域定員設定。服務分公司在每個供電所營業窗口設置一個營業組4人,負責售電、登記、咨詢及窗口服務。
(三)人員構成
農電工與電力服務公司直接簽訂勞動合同,成為該公司的企業職工。根據工作需要,電力服務公司可少量借用供電企業長期職工,為避免同工不同酬,借工人員仍由供電企業支付勞動報酬。
供電所人員(全部為供電企業長期職工)。供電所作為縣供電企業的派出機構依然保留,原則上至少安排3-5名長期職工,具體負責供電所不對外委托業務的實施及對外委托業務的督導、評價管理。規模較小的供電所設“一長兩員”(所長、安全技術員、營銷服務員);中等規模的供電所,按現有“一長三員”(所長、安全員、技術員、營銷員)配置;規模較大的供電所設“一長四員”(所長、安全員、技術員、營銷員、工程員)。
業務受托公司人員(除借工人員外,全部為農電工)。為穩定隊伍,業務受托公司組建后,供電企業目前使用的農電工(包括不在供電所工作的農電工)全部改為與新組建的業務受托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業務受托公司富余人員主要通過以下兩種途徑進行消化:一是嚴把人員入口關,電力服務公司2-3年內原則上不再新進人員,通過自然減員逐步減少冗員;二是擴大業務領域,通過承攬配網工程、客戶受電工程、農村客戶電力設施維護、農村社區綜合性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等工程,解決超編農電工勞動就業問題。今后,在外部政策環境和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通過考試考核、競爭上崗等方式對農電工隊伍進行結構優化和人員精簡。
(四)收入來源
按照合同約定收取供電企業支付的業務費用。主要包括從農維費中列支低壓電網維護及農電工工資部分費用;如若委托10千伏運行維護,需相應核增費用。
拓展收入渠道。農村電力服務公司辦理具備相應工程業務資質,承攬電力工程或社會用戶工程,以增加公司收入。
(五)業務委托工作界面劃分
1.不對外委托的業務
為保持供電企業對供電所的有效管控,核心業務不對外委托。所長、安全員、技術員、營銷員等崗位的業務,主要包括:規章制度修編,資料檔案管理,配電設施檢修維護計劃及實施管理,配電設施建設改造計劃建議的制訂,備品備件管理,“三率”(電壓合格率、可靠率、線損率)統計分析和管理措施實施,安全質量管理與監督,安全工器具及施工機具管理,信息技術應用等;電力電纜運維檢修、帶電作業等生產技術要求高的配電檢修類業務;業擴報裝方案審批,電費核算,竊電查處,違約用電處理,供用電合同簽訂等核心營銷服務類業務。以上業務由供電所直接承擔,見表1。供電所人員全部為供電企業長期職工。
表1供電所業務組織實施范圍一覽表
業務實施方式
具體業務內容
備注
由供電
所直接從事
的業務
(16項)
規章制度修編,資料檔案管理,配電設施檢修維護計劃及實施管理,配電設施建設改造計劃建議的制訂,備品備件管理,“三率”(電壓合格率、可靠率、線損率)統計分析和管理措施實施,安全管理與監督,安全工器具及施工機具管理,電力電纜運維檢修,帶電作業。
由長期職工負責,納入縣供電企業統一管理
業擴報裝方案審批,電費核算,竊電查處,違約用電處理,供用電合同簽訂,信息技術應用等。
由長期職工負責,納入縣供電企業統一管理
2.可對外委托的業務
遼陽供電公司將遼陽縣、燈塔、太子河、弓長嶺供電分公司36個農村供電所中的0.4千伏及以下配電設施的維護、檢修和技改,配電設施故障搶修,10千伏及以下配網工程建設,電費走收,業擴報裝受理,用電檢查(不含違約用電處理),計量裝置拆裝和故障處理(不含檢測),營業窗口服務,客戶服務,節能降損措施實施等。營業抄表,欠費催繳,配電設施運行巡視,線路通道清障,配電設施防外力破壞,農村用電安全宣傳,安保,保潔,駕駛員等業務全部委托給遼陽市農村電力服務有限公司。見表2。
表2業務部業務組織實施范圍一覽表
業務部受托方式組織實施的業務
(19項)
10千伏、0.4伏以下配電設施的維護、檢修和技改,配電設施故障搶修,10千伏及以下配網工程建設,電費走收,業擴報裝受理,用電檢查(不含違約用電處理),計量裝置拆裝和故障處理(不含檢測),營業窗口服務,客戶服務,節能降損措施實施等。
由業務受托公司負責,供電企業按合同約定實施監督并兌現費用
營業抄表,欠費催繳,配電設施運行巡視,線路通道清障,配電設施防外力破壞,農村用電安全宣傳,安保,保潔,駕駛員等。
(六)管理界面及職責
遼陽市農村電力服務有限公司與遼陽供電公司之間是基于經濟契約的承包與發包、被委托與委托的關系,按照業務項目分項逐個簽訂業務委托合同。業務委托后,遼陽供電公司仍然作為農村供電服務責任主體,承擔安全生產、經營管理、供電服務和隊伍穩定等責任。
遼陽市農村電力服務有限公司實行對4個縣區服務分公司垂直分層管理;遼陽供電公司和4個縣供電分公司實行監管;服務公司依法設立黨、工、團組織,市服務公司設黨委,4個縣供電分公司按照黨團員情況(見附件6)遼陽縣、燈塔、設黨總支,太子河、弓長嶺設黨支部,基層業務部設黨支部;市公司設工會,分公司設分工會,基層設工會小組;市公司設團委,分公司設團支部。黨工團設置方案見附件7。全民借工人員黨、工、團組織歸遼陽供電公司黨委管理,農電工黨、工、團組織暫時按原有屬地化管理,實行雙重領導。隨著公司的不斷發展壯大,積極與地方協調,力爭實現統一管理。
1.遼陽供電公司職責
負責確定委托業務內容;負責簽訂業務委托合同;負責供電所管理等工作。同時要加強委托業務管控,建立業務考核評價機制,指導業務受托公司開展工作。
2.遼陽市農村電力服務有限公司職責
用工管理
遼陽供電公司所屬808名農電工直接與遼陽市農村電力運檢服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由其直接管理,農電工勞資關系、黨工團關系等在服務公司。服務公司建立崗位、績效、技能相結合的薪酬分配體系和工資調整機制,實現工資分配與崗位責任、能力素質和績效考核結果掛鉤,引導和鼓勵農電工不斷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業績。
受托業務開展
業務管控。遼陽供電公司有關專業部門制定委托業務管理標準、流程,委托業務單元的運維、檢修成本定額、業務實施質量考評標準和合同結算規則,并指導電力服務公司建立和完善相應業務的管理標準、流程、制度、規范,細化管理與考核指標,科學測算人工成本、運維成本,提高管理水平,確保運營服務質量。
業務管理。遼陽市農村電力服務有限公司要根據供電企業各項專業規章制度,制定本公司內部相應的業務管理制度、標準、流程。在開展運維、檢修和營銷服務工作時,參照供電企業專業分工進行專業化作業,并接受供電企業專業部門的指導、監督。
關于合同管理。遼陽供電公司、遼陽市農村電力服務有限公司按照國網公司統一下發《農村供電所業務委托協議書業務委托》合同標準模版,認真、詳實填寫委托業務的具體內容,并嚴格執行協議全部條款。
關于社保管理。農電工社會保險存在著區域問題、身份問題、手續問題、資料問題等諸多矛盾,在組建初期仍按照現有的屬地化模式進行管理,即:五險(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仍在遼陽縣、燈塔、太子河、弓長嶺當地上繳,遼陽市農村電力服務公司負責統一核算、統一劃撥,4個縣區電力服務分公司負責上繳。待服務公司組建后逐步理順關系協調解決。
關于資產使用。遼陽市農村電力服務有限公司根據遼陽供電公司農村供電所委托業務,為保證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在暫時無力解決必要的固定資產及工器具之前,允許無償使用遼陽供電公司現有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主要經營設備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器具、工具等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但需要在使用前,由遼陽供電公司與遼陽農村電力服務公司的資產主管部門共同進行固定資產清查盤點,責任人審核確認,由遼陽市農村電力服務公司與遼陽供電公司簽署使用協議。今后根據遼陽市農村電力服務有限公司生產經營的不斷壯大,可逐步購置新增固定資產數量。
3.供電所職責
(1)承擔所轄營業區的核心業務。作為縣供電企業的派出機構,供電所需直接承擔安全生產、經營管理和營銷服務方面的核心業務。
(2)督導專業中心和業務班開展工作。對業務受托公司專業中心和業務班在供電所轄區的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對其工作質量進行評價。
4.電力服務公司下屬專業中心和業務班職責
(1)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按照業務電力服務公司下達的工作計劃、任務開展工作,安全、優質、高效完成。
(2)接受專業指導。接受供電企業或供電所的業務監督和指導。
(六)業務委托管理標準
遼陽市農村電力服務有限公司應加強專業管理,參照遼陽供電公司相關專業工作要求,結合受托業務管理工作特點和實際需要,按照技術標準、管理標準、工作標準三類,編制并實施標準化管理。
(八)業務委托監督考核。
遼陽供電公司建立農村供電所業務委托監管辦法,對農村電力服務有限公司工作督導和工作績效進行考核評價,考核各項技術標準、運行規程、管理制度執行,保證業務完成質量。制定委托業務關鍵考核指標,涉及生產、安全、營銷、人力資源、財務管理5個方面考核指標。
遼陽供電公司對委托業務實施監督的工作流程圖
經濟契約關系
指導監管考核
遼陽供電公司
遼陽市電
力服務公司
管理關系xi
匯總
上報
管理關系xi
核算、評價
縣電力服務分公司
縣供電分公司
管理關系xi
上報評價
管理關系xi
監督、評價
業務部
供電所
(九)黨群組織管理。
遼陽市農村電力服務有限公司黨、團組織和工會實行屬地化管理。
四、推進工作安排
(一)操作步驟
1.注冊公司
公司注冊資本構成:遼陽市農村電力服務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為200萬元;其中遼陽電能發展有限公司現金出資160萬元,委托遼陽供電公司現金出資40萬元。縣層面農村電力服務有限公司(獨立法人)注冊資本為150萬元;其中集體企業現金出資120萬元,委托市供電公司現金出資30萬元。
2.開展全面培訓工作
公司統一組織對縣供電分公司領導班子及供電所長進行培訓。縣公司統一組織對全體農電工進行培訓,同時做好政策解釋工作。
3.開展農電工考試、考核工作
公司對農電工開展考試、考核工作。“雙考”合格者,報省公司人資部進行審批后簽訂勞動合同。
4.勞動合同簽訂
按照省公司關于農村供電所業務委托工作安排要求,注冊組建農電服務公司,對農電工進行考試、考核的“雙考”工作后,農電工與農電服務公司開展勞動合同簽訂工作。
5.業務委托協議的簽訂
遼陽供電公司或縣供電分公司作為委托方,農村電力服務有限公司作為受托方。依據委托合同,農村電力服務有限公司受托農村供電所管理范圍內的部分農村配電設施運行維護、檢修和營業抄表、催收電費、供電服務;0.4千伏業擴報裝工程,農村供電監督、用電安全宣傳和管理等業務。
委托、受托雙方依據縣公司全民職工和農電工數量、業務量大小等具體情況進行簽訂業務委托協議,按《供電所業務委托管理辦法》《供電所業務委托協議范本》執行。
6.按照甲、乙方職責正式運作。
業務委托后供電企業仍然作為農村供電服務責任主體,并通過對業務委托工作所完成各項指標的監督、考核,強化對受托公司業務班組的監管。農電服務公司與農電工直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崗位、績效、技能相結合的薪酬分配體系和工資增長機制。農電服務公司必須根據供電企業各項專業規章制度,制定本公司相應的業務管理制度、標準、流程。在開展具體業務時,接受供電企業的專業指導、監督和考核。
(二)時間安排
1.積極籌備,組建公司(2012年6月15日-2012年7月10日)
成立《遼陽供電公司組建農電服務公司開展農村供電所業務委托工作組織機構》,負責審定組建農村電力農電服務公司的實施方案以及處理實施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抽調公司管理部門、縣分公司的領導、專工及熟悉農網管理的專業人員,成立遼陽供電公司組建農電服務公司開展農村供電所業務委托工作小組,組織機構見附件8,組建服務公司籌備處,負責制定《遼陽供電公司組建農電服務公司開展農村供電所業務委托工作實施細則》,組織、協調、指導遼陽市農村電力服務有限公司的組建工作。
2.注冊公司,掛牌成立(2012年7月11—2012年7月20日)
遼陽市農村電力服務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為200萬元;其中遼陽電能發展有限公司現金出資160萬元,委托遼陽供電公司現金出資40萬元。縣層面農村電力服務有限公司(獨立法人)注冊資本為150萬元;其中集體企業現金出資120萬元,委托市供電公司現金出資30萬元。
本著“先組建市公司、再組建縣分公司、后組建業務部”的原則,保持穩妥有序推進。
在遼陽市農村電力服務有限公司組建初期,由遼陽供電公司組建農電服務公司開展農村供電所業務委托工作領導小組推薦遼陽市農村電力服務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及部門主任由董事長及總經理通過借工協議方式(在遼陽供電公司備案并監管),由供電企業長期職工擔任或優秀的農電工擔任。隨著公司經營管理水平的逐步提升和人才的不斷培養,可逐步由農電服務公司在自有員工中擇優選聘。職能部門一般管理人員采用聘用協議上崗方式進行。業務部主任由全民或優秀的農電工擔任。
在遼陽市農村電力服務有限公司組建完成后,由遼陽農村電力服務有限公司與4個縣區分公司共同組建遼陽縣、燈塔、太子河、弓長嶺農村電力服務分公司,最后對業務部進行機構設置及人員整合。
同時,遼陽市農村電力服務有限公司要建立完整的內部規章制度及經營管理、安全生產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財務核算管理及日常管理等一系列的有關規定和流程。
3.考試考核(2012年7月21日—2012年7月30日)
對農電工開展考試、考核工作。“雙考”合格者,報省公司人資部進行審批后,與遼陽市農村電力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4.勞動合同簽訂(2012年7月31日-2012年8月10日)
按照省公司關于供電所業務委托工作安排要求,依據《勞動法》及省公司農電工勞動合同統一范本,農電工與遼陽市農村電力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5.業務委托協議簽訂(2012年8月10日—2012年8月20日)
遼陽供電公司或縣區供電分公司作為委托方,農村電力服務有限公司作為受托方。委托、受托雙方依據縣公司全民職工和農電工數量、業務量大小等具體情況進行簽訂業務委托協議。
6.規范管理,正式運作(2012年8月21日—2012年9月15日)
遼陽市農村電力服務有限公司自《協議》簽署日起,全面開展委托業務。并接受遼陽供電公司及上級電力公司的監督、檢查、指導、監管。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黨政一把手各負其責,著重做好農電工的觀念轉變和隊伍穩定工作。在農電服務公司的組建過程中,按照積極穩妥的原則,統籌安排,周密部署,及時研究和解決實施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并不斷完善各種制度辦法,穩步推進各項工作,確保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確保職工隊伍穩定。
(二)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做好供電所業務委托工作關系著公司的穩定和諧,長遠發展,工作涉及部門多、任務重,需要加大工作組織協調力度。為確保供電所業務委托工作有力推進,成立以行政正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負責工作的組織協調、順利開展。
(三)核實情況,摸清底數。認真分析摸清供電所、人員基本情況。尤其是人員構成,細化到不同身份每個人員(如農電工、集體職工、電管員等)年齡、工齡、黨齡、學歷、職稱、收入、保險、親屬關系、思想動態等。
(四)加大宣傳,做好政策解釋。提高各級人員對此項工作的認識,加大宣傳力度和廣度,保證農電工隊伍的穩定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解釋好服務公司對農電工的要求,合同簽訂把握的原則。針對集體職工等其他人員開展針對性解釋宣傳工作。確保農電工知情權、認同感,為合同簽訂工作做好前期準備工作。
(五)積極研究,落實措施。農村供電所業務委托工作統籌考慮平衡農電工利益、公司利益、法律法規風險。積極向政府做好溝通匯報,高度關注社會媒體影響,特別是穩定問題,做好防范措施。
通過對農電工隊伍的思想動態摸底調查,目前影響穩定的問題有三個方面,一是燈塔供電分公司有42名農電工原是集體職工身份,集體企業改制時,通過考核,這部分人員簽訂了協議轉為農電工身份,現在這部分人員提出他們不是農電工身份,是集體職工身份。針對這部分人員提出的問題,查找相關政策,配合信訪部門做好宣傳解釋工作。隨著農電工待遇的不斷提高,加之燈塔供電分公司及各供電所認真做好宣傳解釋工作,以確保此部分人員順利參加考試、考核,簽訂勞動合同。二是管控系統外人員存在的不穩定因素。截至到2012年5月遼陽供電公司在管控系統外還有24名(燈塔21人,太子河3人)農電工,業務委托后這部分人員擔心無法簽訂勞動合,是可能造成上訪的不穩定因素。24名農電工情況說明及相關請示見附件9、附件10。解決措施:業務委托時將這部分人員納入農電工管理,同時與省公司積極爭取政策,將這部分人員錄入到管控系統。三是遼陽縣供電分公司64名集體混崗人員的崗位存在不穩定因素。遼陽縣64名集體混崗人員的崗位均為供電所崗位,業務委托后,此部分人員將不能再在各供電所混崗,勢必會激化矛盾。解決措施:64人將單獨成立公司,將供電所或后勤部分業務委托給此公司。
(六)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對于農電服務公司注冊、掛牌成立、開展“雙考”工作、勞動合同簽訂、業務委托協議簽訂及時向省公司進行匯報。同時建立工作聯系制度,及時了解工作進展,準確把握工作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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