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總結(精選20篇)
總結是把一定階段內的有關情況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導性的經驗方法以及結論的書面材料,它有助于我們尋找工作和事物發展的規律,從而掌握并運用這些規律,不如我們來制定一份總結吧。總結怎么寫才不會流于形式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總結,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總結 1
今年來,我區人民調解工作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社會矛盾化解工作,積極探索,不斷創新,通過構建調解大網絡、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實現調解大有作為,及時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社會矛盾和不穩定因素,促進了全區社會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取得了較好成效。
一、工作成效
截止今年10月份,全區各級調解組織共調處各類矛盾糾紛925起,調處率為100%,成功調解951起,調解成功率為100%;從矛盾糾紛類型來看,婚姻家庭糾紛157件;鄰里糾紛138件;房屋宅基地糾紛86件;合同糾紛85件;生產經營糾紛89件;損害賠償糾紛92件;勞動爭議糾紛50件;征地拆遷糾紛67件;計劃生育糾紛3件;醫療糾紛30件;物業糾紛7件;村務管理糾紛4件;山林土地糾紛6件;道路交通事故糾紛56件;環境保護糾紛9件;其他糾紛46件。
二、主要做法
1、加強組織領導,構筑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大網絡1、落實領導責任,完善保障機制。及時調整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小組,做到了責任落實到人,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的工作格局。我區綜治委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高度重視人民調解工作,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實加強工作領導,落實工作責任,按照分級管理原則,層層抓落實。
2、強化基礎建設,構建大調解平臺。我區以人民調解組織為基礎,實行以層級管理為主干、屬地管理為基礎、行業管理為輔助的層級管理、屬地落實、行業指導三結合的管理體系,建立了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縱向調解網絡,同時針對全區矛盾糾紛重點難點熱點問題,拓寬行業調解組織,切實做到哪里需要調解,人民調解網絡就延伸到那里。全區8個鄉街、16個行政村、9個管理處、45個社區和100多個轄區單位均建立人民調解委員會,建立調解小組700余個,配有基層人民調解員千余名,實現了人民調解工作在全區各工作領域、各層級的全覆蓋。
3、規范調解行為,狠抓基層基礎建設。為認真貫徹實施《人民調解法》,狠抓人民調解工作的基礎,重新規劃村級調委會規范化建設,到目前為止,規范了村級調委會的制度建設、內業卷宗管理,統一調解室,統一制度上墻,統一調解印章,統一內業資料和規范調解卷宗。
(二)開拓創新形式,推進矛盾糾紛調解工作新發展
加強指導,確保行業調解職能更大發揮。
1、面對新形勢和新問題,我區強化人民調解工作機制,加強社會管理創新,把構建大調解格局作為維穩第一道防線,積極應對群眾反映強烈、問題比較突出的社會矛盾糾紛問題。我區共成立了以區委常委、區委政法委書記為組長的行業性糾紛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分設石鼓區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征地拆遷糾紛調解委員會、土地流轉糾紛調解委員會、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調解委員會、勞動爭議糾紛調解委員會,以實現大調解的格局,確保人民調解工作更好的開展。
2、深入探索,確保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創新發展。我區積極探索,創新機制,狠抓人民調解基礎保障措施,確保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落到實處。
一是實現人民調解工作與普法教育相結合。我區在人民調解工作中廣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不論是糾紛調解事前、事中還是事后,都把普法與法制宣傳教育放在重要位置。組織司法行政干部、律師、基層法律工作者參與法律進農村、法律進社區活動,協助化解矛盾糾紛。
二是實現人民調解工作與服務經濟發展相結合。為進一步服務民營企業二次創業;的重要意義,加強涉企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積極排查化解企業內部矛盾糾紛,為民營企業二次創業;營造穩定和諧的發展環境。大力加強法律進企業;長效機制建設,著眼于實現法律進企業;從進;到駐;的轉變,進一步落實責任單位,明確工作職責,量化工作指標,不斷提升工作實效。
三是深化調解文化品牌建設。我區積極探索調解文化品牌建設,創設和諧溫馨的調解環境,提高調解質量。一方面積極投入資金,加強調解室建設,挖掘特色文化,營造調解氛圍。另一方面充分運用中華傳統文化、倫理道德與法律法規相結合的調解方式,將深厚的民間文化、博大的倫理道德和儒家思想等融入到人民調解工作中,在各司法所設立法制宣傳欄,張貼調解宣傳標語,著力打造和推行以和為貴、調為先;為主要內容的`人民調解文化。
(三)強化管理模式,推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深入開展
1、完善周排查常態化。我區牢固樹立發展是第一要務,穩定是第一責任;意識,并整合排查資源,建立矛盾糾紛周報告;制度,通過不斷強化制度和規范建設來保障大調解;機制的順利運行,使矛盾糾紛真正做到早排查、早預報、早調處,把矛盾糾紛的排查預警工作做實做好。
2、確保集中排查精細化。在重要節日、重要時段、重大敏感時期,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排查和集中排查,不放過任何細枝末節。
我區的人民調解工作雖然在化解矛盾糾紛上,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也面臨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是:調解經費配備不足、調解員年齡偏大、調解協議及卷宗制作不夠規范等。
三、下一年工作思路
在下一年的工作里,我區將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作用,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進一步完善社會矛盾排查調處機制,妥善處理社會矛盾,全力構建和諧石鼓。
1、進一步完善大調解;工作格局。加強信息員隊伍建設,建立健全行政接邊地區聯合調解組織,逐步建立行業、社團組織、集貿市場、商品集散地、工程工地、流動人口聚居區的人民調解委員會。
2、深化拓展多元調解格局。針對我區經濟建設和城市改造過程中日趨增多的環保和物業管理糾紛,探索建立具有針對性的調委會,把人民調解機制引入到環境污染糾紛和物業管理糾紛調處中,積極參與新型矛盾糾紛的調解。拓寬人民調解的覆蓋面。
3、進一步提高調解隊伍的整體素質。探索建立專職調解員與兼職調解員、調解志愿者相結合;,專門調解機構與機動調解組織相結合;的調解工作隊伍,進一步壯大村(社區)兼職調解員隊伍。著手建立調解工作學習培訓基地,在基地設立學習活動室,調解案例圖片展,調解知識閱覽室、模擬調解室、模擬法庭,定期組織調解員參觀人民調解培訓基地。
4、健全保障激勵機制。必要的經費保障是開展人民調解工作的起碼條件。要切實將調解糾紛補貼、村調解員報酬、培訓表彰獎勵等調解工作經費足額列入財政預算,把軟性規定作為硬性措施來落實,保障人民調解工作深入開展,激勵廣大調解人員積極做好調解工作,為平安和諧石鼓建設多作貢獻。
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總結 2
20xx年,我社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全面貫徹落實上級政法綜治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以服務全鎮經濟社會發展為目標,以基層基礎為重點,廣泛開展了各類矛盾糾紛排查,不斷完善矛盾糾紛預警、排查、化解三項機制及建設,全力化解各類不穩定因素,營造了安定歡樂祥和的社會氛圍。
一、加強了矛盾糾紛預警防控體系建設,進一步增強了社會穩控能力
——強化了預警、排查、化解三新機制建設,建立健全了社會穩定工作體系。20xx年,我社區充分發揮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優勢,切實加強了情報信息工作,依托社區的基層綜治、調解組織,廣泛發動群防群治隊伍,及時收集涉及社會穩定、治安防范方面的情報信息。
——加強了信息匯總和研判工作。今年以來,我社區重點抓好影響社會穩定的“熱點”、敏感問題的提前預警,確保影響穩定的因素無一遺漏,為黨政決策提供了及時信息和有效依據。
二、加強排調室建設,進一步提高化解矛盾能力
——今年以來,我社區大力加強了排調室和基層信息員隊伍的建設,做到了有牌子、有場所、有登記、有案卷、有人員,應配盡配,全面覆蓋。我們建立社會力量多方參與的矛盾調解保障機制,積極落實專項經費,努力提高基層矛盾調解工作活力和效果。今年內,各類矛盾糾紛排查率達到90%,以社區為主調解成功率達到90%。 ——今年我們重點做好了“三項矛盾糾紛排查”:一是加強了針對土地征用、城鎮房屋拆遷、項目施工、企業改制等過程中可能形成的重大群體問題進行重點排查,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二是加強了對安全重大隱患的'排查,尤其是對重點人重點場所進行監控,化解相關矛盾,有效防止一切公共安全事故發生。三是加強了對困難群體穩定問題排查。重點排查了返鄉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待業大學生、軍隊退伍人員等困難群體中的矛盾糾紛問題,做到掌握苗頭、控制及時、處置得當。
三、加強了矛盾糾紛工作機制建設,進一步強化日常排查工作
——今年以來,我社區嚴格執行日常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認真組織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堅持經常性和集中性排查調處工作相結合,做到了每周一排查一報告。在特定時期和重大節假日,組織集中排查調處工作,認真排查、化解民間矛盾糾紛。認真開好每周一次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會,不斷拓寬調解工作領域。
——健全了情報信息反饋機制,密切掌握影響穩定的糾紛動態和苗頭,做到了一月一研究、半月一報告。集中排查活動專題情況報告,重大矛盾糾紛隨時報告,敏感時期做到一日一報,實行“零報告”制度,杜絕遲報、漏報、瞞報現象,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情況報表列入了綜治責任制考核范圍。
——完善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考核獎懲機制,嚴格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各項制度的落實,對日常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進行全面掌握,并將其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考核范疇。
——落實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隊伍學習培訓機制,把培訓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制定和落實培訓計劃。分期分批開展了培訓工作,重點培養骨干力量,不斷提高基層干部的調解能力和業務素質、工作水平、調解能力,保證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順利進行,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四、加強宣傳教育建設,營造良好工作氛圍今年以來,我村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以正面宣傳為主,全面、準確、客觀地宣傳基層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開展情況,將矛盾糾紛排查與五五普法宣傳等緊密結合起來,提高村民的守法意識。
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總結 3
按照市綜治委12號文件和懷綜治委20xx9號文件的工作總體部署和要求,我鎮認真組織開展經營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開展經營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一是思想認識到位。為認真做好此項工作,確保取得實效,結合工作實際,我鎮成立了以鎮黨委副書記楊亞輝為組長的經營性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小組,認真組織開展經營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二是工作安排到位深入排查各類企業、新經濟組織、個體工商者和農村生活經營環節中的各類矛盾糾紛,重點排查調處沖突性較強、容易引發“民轉刑”案件的經營性糾紛和可能產生“個人極端行為”、具有現實危害性的經營性矛盾糾紛當事人。
三是工作開展到位,鎮綜治辦組織有關部門深入到村組、超市、旅館、網吧、學校、企事業單位等地和重點行業、領域采取拉網式排查矛盾糾紛,做到隱患排查清楚,突出問題掌握清楚,糾紛原因調查清楚,重要對象登記清楚。掌握性格急躁、情緒易激動等重點人員5名,查找消防、火災隱患2處。
二、強化措施,嚴管重防,切實消除經營性矛盾糾紛帶來的安全隱患
一是組織專班有效化解。對排查出的矛盾隱患建立層級管理機制,由鎮、村兩級協調聯動辦理。按照一個問題一名領導掛帥的辦法,多措并舉,推動各類矛盾隱患的`化解,強化基層干部的責任,一般矛盾由村級直接辦理,大矛盾由鎮綜治工作中心直接處理,目前已調處各類矛盾隱患4起,有效穩控在基層。
二是重點對象落實包保。對5名重點對象由村、鎮直單位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檔案,安排專人,落實包保措施。并由派出所、司法等職能部門有針對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進行轉化、穩控。
三、強化責任,嚴肅紀律,推動經營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落到實處
一是強化“一把手”的領導責任。鎮綜治辦明確各村各單位“一把手”是經營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并將此項工作納入綜合治理年度檢查范圍,督促“一把手”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局面。
二是強化專班的紀律責任。為促進各類矛盾隱患有效解決,建立重大矛盾隱患檢查督辦制,對解決效果不明顯、群眾不滿意、措施不到位的單位負責人對其進行戒勉談話,情節嚴重的,進行組織和紀律處理。
三是強化組織的問責處理。對排查調處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影響或出現類似事件的村或單位由鎮綜治委對其實行一票否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雖然我鎮對經營性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還存在著許多困難和問題,我鎮將針對存在的困難和問題,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將矛盾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確保社會穩定,為促進我鎮各項事業發展而繼續努力做好工作。
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總結 4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局黨組對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高度重視,組織相關人員學習文件精神,明確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的目標、任務,提高了對開展矛盾排查化解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局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和有關部門直接抓,分工明確、協調一致,切實加強對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領導。
二、突出重點,抓住主要矛盾重點排查
針對領導班子、干群關系、職工待遇、專業技術崗位競崗、水事矛盾糾紛等當前熱點難點問題開展重點排查化解。對突出的矛盾糾紛,建立包案化解機制。局紀檢組、監察室及時到各重點矛盾糾紛產生點開展化解、調處。積極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的產生。截止目前,因醫患、交通、意外等非正常傷亡引發的矛盾糾紛0件;因婚姻、家庭、鄰里等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0件;因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等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0件;因行政執法活動引發的矛盾糾紛0件;因經濟活動引發的矛盾糾紛0;因封建宗教和迷信活動等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0件;因環境污染、安全生產等問題引發矛盾糾紛0件。
三、深入開展政策落實情況大檢查
結合排查和化解工作,聯系局及科室領導干部積極深入到群眾之中,與廣大干部職工一道對涉及政策性敏感問題的內部矛盾,全面深入地開展政策落實情況大檢查,促進了廣大干部職工對黨的`政策的貫徹落實,消除了因政策落實不到位引發的矛盾糾紛。
四、增強法制觀念,提高法律意識
堅持學習制度,在干部職工中開展法制學習,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排查化解矛盾中,堅持依法辦事、依法調處,嚴格按程序調處,提高了調處質量,依法維護了干部職工的利益。同時,在下縣調研時,不拘形式,以座談、聊天等方式開展政策宣傳,增強群眾的法制觀念和依法維權意識,減少了矛盾糾紛的產生。
五、建章立制、明確責任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網絡。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是一項牽涉面廣,影響大的工作,只有全局領導干部齊抓共管,通力協作,方能有效運行。以局紀檢組為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為依托,以制度方式開展經常性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
二是依法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規則、工作范圍和工作方法。建立矛盾糾紛排查制度,即平時定期排查,重大節目及活動重點排查,敏感時期等超前排查,共性問題的聯合排查,突出問題的專項排查等。
三是建立黨政統一領導、紀檢監察部門組織協調。完善滾動排查、信息報送、定期通報、領導包案、掛牌督辦等工作制度,不斷推進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做到“看好自家門、管好自家人、辦好自家事”,充分發揮級各部門作用,形成排查化解矛盾糾紛的整體合力,努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內部、消除在萌芽、解決在基層。設立局領導定期接待日、舉報電話,拓寬了群眾渠道。同時,建立穩定風險評估制度和維穩工作預案方案,密切關注不穩定因素的各種動態,積極采取預警、疏導、處置、化解等相應對策,把可能引發的矛盾糾紛和上訪事件的苗頭納入視線,做到早發現、早控制、早化解。
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總結 5
半年來,我辦以創建平安為主線,以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為根本,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打好“三大戰役”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有效整合三大調解資源,實現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三種調解方式的有機結合,及時、有效地化解矛盾。半年來,共排查矛盾糾紛16件,調處16件,成功15件,成功率達93.8%。
一、抓組織網絡,構建“大調解”陣地
穩定是第一要務,辦黨委、行政把該人民調解工作當維護農村穩定,構建平安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列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檢查內容,擺上了重要的議事日程。
一是建立組織機構。為了加強對活動的組織領導,黨委、行政成立了以分管政法工作的黨委委員政法書記任組長,派出所長、司法所長,民政、團委、婦聯、計生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人民調解委員會,具體負責活動的研究部署、協調指導、督促檢查。各村、各單位也建立了相應的組織機構,由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以調委會為平臺,形成各類社會矛盾糾紛統一由調委會受理、分流、調處、督辦、報結、回訪的調處機制。使組織網絡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確保了活動的順利開展。
二是明確職責分工,配齊配強人員。為便于工作開展,將綜治辦、司法所的干部集中到調委會,合署辦公,共同負責日常工作。同時按照工作的實際需要和各部門的職能,整合內部資源,發揮綜合優勢,每天安排一名素質高、業務精的職能部門同志在辦公室值班,實行聯合辦公,聯動聯調,專兼職結合,保證了每起糾紛有人問、有人管、有結果。
三是嚴格辦理,規范流程。按照受理、約談、告知權利義務、調解、整理歸檔、辦結的.工作流程,以綜治、信訪、司法為主,各部門各負其責、聯動聯調,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有機結合,堅持依法調處,切實規范調委會運作。
四是加強中心硬件設施建設。專門為調委會安排了2間30多平米的辦公室,添置了辦公用品,做到了各項制度、標牌上墻。
五是完善基層調解網絡。以辦調委會為龍頭,以村調委會和糾紛調解員、糾紛信息員、法制宣傳員為基礎,其他調解組織形式為補充,在每個村委會都設立了矛盾糾紛調處室,明確一名分管調解工作的公文寫作領導負責并與調委會協調配合,形成上下貫通、左右銜接、配合聯動的基層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網絡體系。同時按照綜治工作群防群治的工作要求,還在各組落實了基層信息員21余名,保證信息靈敏、暢通,確保矛盾糾紛能在第一時間得到及時有效的發現、調處、化解。
二、抓責任落實,構建“第一責任人”格局
發展是硬道理,綜治是硬措施,穩定是硬任務,領導重視是關健。
一是狠抓責任落實。堅持辦、村、組三級矛盾糾紛排查制度。辦事處每個月排查一次,村及單位每星期排查一次,在排查工作中,辦調委會采取領導分工負責制,組織調解人員逐村、逐組進行地毯式排查,同時抽調得力人員對重點村、重點場所開展重點排查,對排查出來的各類矛盾糾紛隱患,分析情況,研究對策。辦、村、組三級,層層簽訂責任制,對工作實行目標管理,形成了“層層有事管,事事有人管”的綜治工作格局。
二是堅持領導親自抓。領導親自參與、親自抓是工作上臺階的關鍵。按照“一個矛盾、一個領導、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個一”要求,落實矛盾糾紛調處責任制度,強化調處責任落實,實行“誰家孩子誰家抱”。把矛盾解決在辦、村一級,解決在萌芽狀態。
三、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的處理對策
矛盾糾紛是客觀存在的,關鍵在調處和化解,及時、妥善地排查和處理矛盾糾紛,是保持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半年來,我辦按照市委提出“矛盾糾紛調解年”的工作要求,在調處和化解上狠下功夫,確保社會穩定。
一是快介入,快控制。
二是結合辦情,依法調處。
三是制度健全,責任到位。對維護社會穩定,我辦嚴格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將維穩工作納入年終考核內容,作為獎懲的主要依據之一,將化解矛盾工作擺在第一位。
四、抓制度建設,健全四個長效機制
穩定工作,任重而道遠。我辦狠抓制度建設,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一是建立工作責任制度。按照辦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組、組干部、黨員包戶的模式建立防控網絡,村調委會對當地發生的糾紛情況和可能發生糾紛的苗頭、隱患,要深入進行排查,及時調解,做到信息暢通,情況明了,并定時上報。
二是健全矛盾糾紛月排查分析例會制。要每月21日召開分析例會,聽取村前個月的治安狀況、糾紛處情況報告;排查出可能出現的各種不穩定因素,分析新情況、新特點、新動向;交流糾紛調解經驗,安排下一步工作。
三要實行包案調處制度。將每起糾紛具體落實到每個調委會和調解員身上,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牽頭領導、定責任單位、定責任人、定辦結時限,包調處、包跟蹤、包反饋。四是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將人民調解工作納入年終設考核和干部政績考核內容,獎優罰劣。對出現“民轉刑”事件,要追究駐村干部和村干部的責任。
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總結 6
為貫徹市局“三夏”期間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通知精神,我們開展了為期半個月的矛盾糾紛集中排查活動,積極化解處理各種矛盾糾紛,切實維護了社會治安的穩定,現將活動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領導重視,組織健全
為使此項工作落到實處,黨工委專門召開了機關干部、居主要干部會議進行部署,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成立了以辦事處書記為組長、各科室主任為成員的領導小組,由矛盾糾紛調處中心負責此項工作的指導、匯總工作。
二、提高法制觀念,強化法律意識
為了營造這次活動的良好社會氛圍,全體干部積極開展法律知識學習,提高自身的依法行政水平。在實際工作中堅持依法辦事、依法調處,真正做到了依法維護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進村入戶進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中各包居干部還積極開展普法宣傳工作,通過普法增強了廣大干部群眾法律意識,為構建“平安和諧沁園”創造了良好的輿論思想環境。
三、強化基層建設,發揮群防群治力量
我們在工作中盡可能的將一些小矛盾就地解決,按照依法及時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盡量把潛在的隱患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工作中按照以民為本的`原則,做到不擾民、不驚民,耐心認真的做好思想工作,樹立社會良好風氣,使廣大群眾道德觀念有了進一步提高。針對當前農村宅基地、鄰里關系、土地承包等重點問題明確了領導和調處小組及時跟蹤調處,綜治辦、司法所做到定人定點,排查調處,積極防范,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和按時上報制度,促進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規范化、制度化、經常化。此次矛盾糾紛集中活動共排查出各類矛盾糾紛6起,通過進村入戶,走訪群眾,現已調處解決5起,移交有關部門處理1起,其中防止集體、越級上訪1起2人,解答法律咨詢20余人次,調解成功率達100%。
四、完善機制,促進調處工作開展
在總結工作經驗的同時,我們也認識到工作中的不足,司法所將按市局要求,繼續深化對居級的調解組織工作的管理和指導,做好聘用居級專職調解員的前期準備工作。結合綜治工作,協調好各部門,堅持定期排查與重點排查相結合的方法,建立矛盾排查的長效機制。完善好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做好當地矛盾糾紛的調處和預測見意工作,全面提高服務中心,服務大局、服務基層、服務群眾的能力和水平。
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總結 7
根據檢驗檢疫局辦公室《關于轉發國家質檢總局辦公廳〈關于在質檢系統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單位高度重視,認真落實《信訪條例》規定及國家質檢總局要求,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及時在本單位深入開展了矛盾糾紛排查活動,現將相關情況進行總結,匯報如下:
一、宣傳動員,統一思想。
接到文件后,我們及時組織單位所有干部職工召開了專題會議,認真學習了國家質檢總局、省市局文件精神,切實領會了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進一步統一了干部職工思想,明確了主要工作任務。
二、加強領導,周密組織。
成立了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領導小組,并立即組織人員研究、制定了具體實施方案,對排查工作進行了分解,明確職責,落實責任,確保了此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認真組織落實
(一)抓領導,明確責任。
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領導是關鍵。我們明確了單位黨政一把手是第一責任人,實行“一個問題、一名領導、一個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責任制。
(二)堅持原則
我們嚴格按照《信訪條例》“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全面深入的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和信訪積案化解工作。在排查過程中,有的群眾不理解,不配合工作,工作組就耐心細致地為之講解相關法律法規知識,認真聽取群眾反映的合理訴求,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最后得到了群眾的有力配合。
(三)找準重點。
根據文件指示,本次活動排查重點是因產品質量、食品安全、行政審批以及歷史遺留的、長期糾纏沒有解決的人事、勞資糾紛等問題引發重復上訪、進京上訪、鬧訪纏訪等問題。特別是對引發群體性的事件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進行深入排查。我單位工作組成員分頭行動,迅速展開了矛盾糾紛排查工作。作為質量檢疫部門,為人民群眾把好商品、食品質量關,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是我們應盡的義務和職責,此次我積極與當地司法部門、信訪等部門配合,通過查找信訪部門登記在冊上訪記錄、排查現有上訪苗頭及對所轄地區產品進行突擊大檢查等方式,嚴肅行動。
(四)深人開展領導親自接訪和主動約訪活動。
領導定期深入到所管的轄區,就本人負責督辦的和曾經發生的矛盾糾紛進行調查研究,靠前指揮,面對面做排查調處工作,及時地把問題解決在基層。單位領導親自帶隊積極約談了曾經有上訪苗頭群眾,了解到了他之所以有此想法的真正原因,并認真聽取了她的訴求,并動員各方力量將矛盾遏制在了萌芽狀態,最后使該群眾滿意而歸,事情得到圓滿解決。
(五)及時化解新出現的不穩定因素
及時排查化解新出現的矛盾糾紛,是減少信訪問題和社會矛盾產生的基礎性工作。及時化解是基礎,如果發現問題又不能及時解決問題,那么將產生新的積案,不利于社會穩定。因此,這次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行動中,我單位干部對排查出的新矛盾糾紛,做到了及時予以協調和化解,對能夠解決的矛盾問題當場予以了解決,不能及時解決的矛盾糾紛問題,向群眾耐心做好了解釋工作,并進行備案、上報,配合司法部門予以了協調解決,努力做到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六)堅持走群眾路線。
在整個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過程中,我們堅持以小區為單位,以社區為基礎,進行認真清理檢查,防止發生重大的惡性事故,堅持群眾路線的`原則,廣泛動員人民群眾,進行了認真摸排分類統計。
一是精心制定了調查問卷,并在社區進行了發放,把調查問卷作為此次大排查的線索之一。
二是隨即對群眾進行訪談,從群眾口中嘗試找出可用的信息。
三是設定意見箱為給群眾提供有效地申訴渠道。
四、完善制度,建立長效機制。
穩定工作,任重而道遠。我單位狠抓制度建設,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我單位狠抓制度建設,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其一,建立了領導包案制,包調處、包跟蹤、包反饋,防止出現赴京上訪和群體性上訪事件。
其二,建立了快速反應機制,完善了工作預案,確保一旦發生問題工作預案能迅速啟動并得到有效處理。其三建立了“五排查”制度,即每月一次的定期排查,重大節目及活動的重點排查,敏感時期及有關政策出臺前的超前排查,共性問題的聯合排查,突出問題的專項排查,對每一個環節,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真正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其三,制訂了工作過錯責任追究辦法,把領導干部做好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實績與職務升降、獎懲掛鉤,增強了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有效防止矛盾糾紛和信訪事項的發生;
其四,健全矛盾糾紛月排查分析例會制。每月定時召開分析例會,聽取前個月的矛盾糾紛調處情況報告;排查出可能出現的各種不穩定因素,分析新情況、新特點、新動向;交流糾紛調解經驗,安排下一步工作。
五、存在的問題及下步工作
我們的工作還存在方法創新性不夠,排查效率不高等問題。下一步我們將通過自己摸索、外出考察等途徑借鑒好的做法和經驗,并嚴格按照上級工作要求,繼續在本系統內深入開展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繼續全面排查和分析突出的社會矛盾糾紛,努力再化解一批突出的、重大的、危險性的社會矛盾糾紛。進一步加強成員單位的密切配合,落實責任,緊緊圍繞矛盾糾紛化解處理中心工作,真正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
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總結 8
xx鄉位于xx縣城南部,政府所在地距縣城32公里,共轄7個村委會111個村民小組,國土面積140.95平方公里。東與貴州省威寧縣玉龍鄉毗鄰,南與會澤縣迤車鎮隔牛欄江相望,西與本縣火德紅鄉接壤,北與xx壩子的文屏鎮、桃源鄉相連,屬兩省三縣交匯處。213國道和昭待高速路從境內穿過。最高海拔2703米,最低點海拔1180米,地勢北高南低,中部山脈突起。全鄉居住著漢、回、彝、苗、布依等五個民族27870人。
20xx年鄉黨委、政府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十八大精神,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創建平安為主線,以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為根本,緊緊圍繞維護社會政治穩定這個大局,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全面落實維護穩定的各項措施,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現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如下:
一、矛盾調處成功率高。
xx加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度,主動預防和有效化解各種社會矛盾糾紛,依法調解、以情調解、公平解決糾紛。在調解工作中,司法調解員擅于運用親情、友情等講道理、講法律,使情、法、理有機地結合,達到化解糾紛的目的,并耐心、細致、公正的進行調處,化解了多起矛盾糾紛、積怨,調處成功率達95%。
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
20xx年共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共144起:其中傷害、損害賠償25起,土地糾紛共31起,山林糾紛25起,婚姻關系8起,鄰里糾紛31起。其他糾紛24件。調處成功140件,成功率98%。指導各村調解委調解70件,其中:洗羊塘村6件、箐腳村8件、坡腳村3件大水井村10件、仙人洞村15件、水塘村15件、xx村13件。及時有效的把各種社會矛盾化解在基層,處理在萌芽狀態。
三、維穩組的`建立。
由于排查調處工作涉及面廣、情況復雜,為更好地做好排查調處工作,根據鄉黨委研究決定,成立了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和突出問題重點整治領導組司法所作為牽頭單位,每月到各個村進行一次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各村委會干部、群眾在遇相關情況下可隨時向維穩組調解組反映、匯報。為構建平安和諧的xx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四、例會制度的確立。
即每半年組織召開綜治調解專干培訓、交流會議,由司法所主持,各村調解委人員參加培訓,對本月的糾紛排查調處情況進行匯報、交流。并通過會議交流形式對調解人員進行政治思想、業務知識和調解能力培訓,提高其綜合素質,更好的開展人民調解工作。
總之,xx鄉深入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把矛盾糾紛隱患解決在萌芽狀態,抓早抓小抓苗頭,努力提高矛盾糾紛調解成功率,確定社會政治穩定,在下一步的排查調處工作中將繼續努力。
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總結 9
20xx年在鄉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以創建平安為主線,以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為根本,緊緊圍繞維護社會政治穩定這個大局,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全面落實維護穩定的各項措施,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現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如下:
一、加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度,主動預防和有效化解各種社會矛盾糾紛,依法調解、以情調解、公平解決糾紛。
1、在調解工作中,司法調解員擅于運用親情、友情等講道理、講法律,使情、法、理有機地結合,達到化解糾紛的目的,并耐心、細致、公正的進行調處,化解了多起矛盾糾紛、積怨。20xx年共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共117起,調處117起,調處率100%,調處成功113件,成功率98%。及時有效的把各種社會矛盾化解在基層,處理在萌芽狀態。
2、掛牌督辦調處按期辦結率。20xx年全鄉沒有掛牌督辦案件。
3、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工作機制銜接運作情況。
(一)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對接聯動。在處理行政糾紛和相關民事糾紛時,首選調解、協調工作模式,并視具體情況,將糾紛交由人民調解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和調解組織聯合調解。人民調解組織在調解過程中,對一時解決不了的問題或調解不成的情形,需要有關行政機關配合、協助的,主動與有關行政機關取得聯系,讓其配合、協助解決問題。人民調解員在調解過程中,發現糾紛有可能激化和造成嚴重后果、影響社會穩定的,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預防措施進行緩解或疏導;對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糾紛,應當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二)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對接聯動。人民調解組織調解民間糾紛應當告知當事人調解規則,請當事人陳述糾紛事實,向當事人宣講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在當事人認可事實、分清責任、互諒互讓、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提出糾紛解決方案。對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的,制作調解協議書。支持人民調解組織參與訴前、訴中調解。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具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的調解協議,當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對調解協議進行審查,依法確認調解協議是否合法有效。人民法院依法確認調解協議內容部分或者全部無效的,當事人可以通過人民調解方式變更原調解協議或者簽訂新的調解協議,也可以就原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行政調解與司法調解對接聯動。行政機關對調解不成功或當事人對行政復議和裁決結果不服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司法救濟權利和渠道,并主動配合人民法院幫助其解決問題。人民法院對可進行行政調解的案件,在立案前,應主動告知當事人,先進行行政調解。行政機關行使職權過程中引起的信訪案件或因不服司法部門調解結果而引發的涉法涉訴上訪案件以及群體性案件,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及時主動采取聯調行動,法律援助人員、律師、公證人員應積極參與,共同做好息訴罷訪工作。
4、矛盾糾紛日排查、周調度機制落實情況
每周五下午各包村干部匯報本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和信訪問題化解情況,要求每天排查,發現苗頭及時報告,立即安排人員立即介入調處,及早化解,防止激化,力爭把矛盾糾紛化解在村級,守住第一道防線。對于重大矛盾糾紛和信訪隱患,邊調處邊穩控,并及時向鄉綜治工作中心報告,爭取聯合解決。綜治工作中心通報各村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信訪問題化解和信訪接待群眾情況,對分流、轉辦、交辦的矛盾糾紛和信訪問題明確人員、時限和解決要求,加強督辦,確保真正解決到位。每周排查、分流、交辦、轉辦的矛盾糾紛和信訪問題要求本周內解決。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以推進綜治信訪穩定工作,促進全鄉全年平安穩定和諧。
二、今年以來,鄉、村干部深入群眾家中,訪民情,解民憂,化糾紛。采取有效措施,不斷創新工作方法,加大人民調解工作力度,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努力踐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
1、建立健全人民調解組織。建立健全鄉、村人民調解組織,統一為鄉、村人民調解委員會制作工作制度牌、標識、標牌、印章等,不斷調整、充實人民調解員,落實規范化建設要求。
2、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鄉、村人民調解委員會吸收老教師、老黨員、老干部等到調解委員會中,配強人民調解力量。對人民調解員進行業務培訓,邀請調解專家講解人民調解法律法規和矛盾糾紛調處的技巧方法,發放《人民調解工作手冊》和《人民調解典型案例匯編》,提高人民調解員的業務水平。
3、“四抓”做實矛盾化解工作。抓超前預防。要求各村、各單位從抓早、抓小、抓苗頭著手,及時掌握信息,消除隱患,預防工作走在調解前,調解工作走在激化前。抓集中排查。各級調處組織定期組織力量集中排查,將轄區糾紛的種類、特點、群眾關心的熱點和難點,以及涉及到穩定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及時反饋到司法所。抓包案處理。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實行“三包”,即包調處、包跟蹤、包反饋。抓督查。鄉綜治辦、司法所組織人員督查指導工作開展情況,部署任務。
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總結 10
靈秀社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在鹿城鎮黨委政府,鹿城鎮綜治維穩中心司法所的領導下,社區兩委班子始終堅持以增強社區黨建活動為核心,采取“抓隊伍、強素質、搞服務、聚民心的”方法,緊緊圍繞創建中心廣泛,發動轄區單位居民參與社區建設,真抓實干,初見成效,突出創建“和諧型”社區特色,著力把社區建設成為“居民文體活動極大豐富的快樂園”。
年初來社區成立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工作計劃,擬定了工作職責,實施方案。半年來,社區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創建平安為主線,以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為根本,緊緊圍繞維護社會政治穩定這個大局,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全面落實維護穩定的各項措施,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積極倡導居民和共建單位開展爭當文明市民、創文明樓院、文明單位活動,設立了消防、綜治、計劃生育科普、反對邪教等宣傳欄,通過教育引導,提高了居民素質,現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如下:
一、矛盾調處成功率高。
加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度,主動預防和有效化解各種社會矛盾糾紛,依法調解、以情調解、公平解決糾紛。在調解工作中,專職調解員擅于運用親情、友情等講道理、講法律,使情、法、理有機地結合,達到化解糾紛的目的,并耐心、細致、公正的進行調處,化解了多起矛盾糾紛、積怨,調處成功率達90%。以上。
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
半年來共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共3起,及時有效的把各種社會矛盾化解在基層,處理在萌芽狀態。
三、維穩組的建立。
由于排查調處工作涉及面廣、情況復雜,為更好地做好排查調處工作,根據社區實際情況,決定成立了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化解等工作領導小組,每月下到轄區單位進行一次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所有社區群眾在遇相關情況下可隨時向維穩組調解組反映、匯報。為構建平安和諧的靈秀社區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四、制度的.確立。
及時對本月的糾紛排查調處情況進行研究,討論。專職調不斷的加強調解業務知識和調解能力的自學提高,通過學習提高了綜合素質,更好的開展人民調解工作。
總之,靈秀社區深入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把矛盾糾紛隱患解決在萌芽狀態,抓早抓小抓苗頭,努力提高矛盾糾紛調解成功率,確定社會政治穩定,在下一步的排查調處工作中將繼續努力。
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總結 11
今年以來,縣司法局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在縣委、縣政府和縣政法委的正確領導下,堅持“預防為主、調防結合”的工作方針,進一步加強對基層人民調解組織的指導,積極深入開展矛盾糾紛預防、排查、調處工作,充分發揮了維護社會穩定“第一道防線”的作用。截至目前,我縣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共排查各類矛盾糾紛2213件,調解率為100%,調解成功2196件,調解成功率為99%。
在工作中,我們主要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抓網絡建設
一是按照“五有”“四落實”“六統一”標準,進一步健全完善縣、鄉鎮、村(社區)、組四級人民調解網絡建設,目前全縣10個鄉鎮、152個行政村、4個社區的調委會的建設全面達到標準要求。
二是積極推行第三方調解機制建設,今年新增建立了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使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達到了11個。通過這兩項建設,目前全縣共有177個調委會,調解人員633人,基本實現了人民調解組織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調解網絡,解決了有地方調解,有人調解,有制度規范運行的的.問題。為迅速有效調處矛盾糾紛工作夯實了基礎。
二、抓隊伍建設
調解隊伍素質的高低是搞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關鍵,因此,我們時刻注重人民調解隊伍的建設。
一是高標準高要求選拔、聘用人民調解員,所選拔聘用的調解員必須公道正派、有威望、有熱心、有文化、懂政策、懂法律
二是加強業務培訓,本著分級培訓的原則,逐層展開,即縣局培訓鄉鎮,鄉鎮培訓村一級,村級培訓屯組調解員,一級培訓一級,使全縣各級人民調解委員會和調解員的調解工作水平得到整體提高。
三是建立目標責任管理制度,落實激勵獎懲機制,強化調解人員的責任意識,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現在全縣造就了一支既懂法律、又講政治、講奉獻、業務能力強、綜合素質高的調解員隊伍,為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順利開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三、抓排查工作
一是堅持以塊為主,條塊結合排查方式,形成全覆蓋、無盲區的網絡化大排查工作格局:鄉鎮、村(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負責排查本轄區的矛盾糾紛和隱患,企事業單位人民調解委員會負責排查本單位的矛盾糾紛和隱患,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負責排查本行業或專業領域的矛盾糾紛和隱患。
二是采取普通排查和重點排查相結合,定期排查和專項排查相結合。普通排查主要是對村組、社區、廠礦、企事等進行全方位排查摸底,了解糾紛信息,掌握糾紛苗頭;重點排查相結合主要是對困難人群多、矛盾糾紛多、工作難度大的村、屯、社區、廠礦、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針對的排查,重點排查涉及民生的醫療糾紛、交通事故、拖欠農民工工資、勞動爭議、征地拆遷等矛盾糾紛,排查越級上訪、治安隱患、群體性事件等苗頭線索,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定期排查要求各調委會每月進行一次以上的排查,專項排查主要是在重要節點、敏感時段,針對特定區域、特定行業和領域開展專項排查。
四、抓調解工作:
一是堅持以前創新的“三種方式”,增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實效性。堅持以百育鎮九合村“流動調解”為示范,指導鄉鎮、村調委會推廣“流動調解”和“調解工作包”工作方法,深入田間地頭、群眾家中及時開展矛盾糾紛調解工作,收到了“調解一案、普法一場、教育一片”的社會效果。二是堅持組織人民調解員開展了“走訪”活動。全面掌握了解社情民意,真正做到矛盾糾紛早發現、早調處、早化解。三是堅持“以農事村辦”為平臺,組織法律服務工作者參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使調處重大、疑難糾紛更趨于合情、合理、合法。
二是集中力量開展矛盾糾紛大調解活動。要求各調委會就本轄區的矛盾糾紛或本行業、專業領域的矛盾糾紛集中力量開展矛盾糾紛大調解活動,根據矛盾糾紛的不同類型、化解的難易、可能造成的社會影響和后果的嚴重程度,認真制定相應的調處方案,及時進行調解,防止矛盾激化。
三是健全“三項機制”,發揮“三項機制”作用。一是預防機制。堅持把工作主體下移、工作重心前移,充分利用基層調解員,及早發現矛盾糾紛,采取多種法制宣傳教育形式及時普法預防,增強廣大人民群眾自我管理的能力,減少了各類矛盾糾紛的發生。二是調處機制。針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分級負責,歸口調處,做到小事不出組,中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鎮。一般糾紛,由村(社區)及調解小組及時解決;對于涉及多個部門或久調未決的疑難糾紛,由司法所及政策法律服務中心協調有關部門實行聯合調處。三是督辦機制。實行了領導督辦、跟蹤督辦、會議督辦等制度。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專門工作匯報,針對矛盾糾紛排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研究部署,確保了排査調處工作的連續性。
四是圍繞重大項目建設,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針對新山工業園區等重大項目相繼落戶田陽,土地征用引發的土地山林糾紛、征地款分配糾紛等矛盾日益凸顯特點,我們積極調動干部力量,成立專案組,實行單位包案、一名領導負責、一個調解工作組,廣泛深入開展矛盾排查調處工作,有效化解了大量棘手的矛盾糾紛,為重大項目的順利推進保駕護航
五、抓保障工作
一是加強組織保障。縣委、縣政府、縣司法局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解”工作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親自研究部署,成立了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解”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成員及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工作領導小組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二是工作經費保障有力。我縣將人民調解業務經費納入縣財政預算,并做到專款專用,還根據工作情況適時下撥業務經費。制定《田陽縣人民調解工作經費保障及獎勵辦法》,落實司法行政機關指導人民調解工作經費、人民調解委員會補助經費、人民調解員補貼經費。
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總結 12
20XX年上半年,永安社區在東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綜治辦的正確指導下,以創建永安平安年為主線,以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為根本,緊緊圍繞維護社會政治穩定這個大局,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堅持“預防為主,教育疏導,依法處理,防止激化”的原則,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全面落實維護穩定的各項措施,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現將工作總結如下: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20XX年,永安社區按照東山街道黨工委的要求,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放在社區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了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網絡,并就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員進行了具體分工,做到職責分明,使得各成員從根本上認識到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重要性。
二、規范運作,做到“四個及時”
在開展調解工作中,我社區在抓好社區調委會的組織網絡建設,規范了調委會的'各項資料的同時,工作中我們堅持做到了“四個及時”,學習、會議及時記錄,矛盾、糾紛及時排查登記,重大情況及時報告,調解糾紛及時歸檔。堅持規范化運作是做好標準人民調解的基本條件和基礎,堅持“調解結合、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及時化解民間糾紛是做好人民調解工作的關鍵。我們能夠做到對組里可能存在和發生的問題提前預防,有問題及時反映和處理,決不瞞報、漏報。
三、強化服務,加大調解力度
矛盾糾紛是客觀存在的,關鍵在調處和化解,及時、妥善地排查和處理矛盾糾紛,是保持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針對居民反映的問題和突出矛盾,我們力爭做到不讓矛盾激化,我們依法調解、以情調解、公平解決糾紛,做到如下幾點:
(1)、對發生糾紛的事實加以認真調查,聽取周圍群眾的看法與意見
(2)、雙方個別談話作思想工作,必要時舉辦法律法規學習班
(3)、做好家屬的思想工作
(4)、想辦法讓雙方和好,矛盾就地解決。
20XX年上半年我社區糾紛發生4起,調解率達100%,成功率達100%。今后我社區調解委員會將進一步發揮好人民調解的職能作用,積極化解社區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為社區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總結 13
20xx年,xx社區認真貫徹“十八大”精神,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創建平安為主線,以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為根本,緊緊圍繞維護社會政治穩定這個大局,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全面落實維護穩定的各項措施,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現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如下:
一、矛盾調處成功率高。
加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度,主動預防和有效化解各種社會矛盾糾紛,依法調解、以情調解、公平解決糾紛。在調解工作中,司法調解員擅于運用親情、友情等講道理、講法律,使情、法、理有機地結合,達到化解糾紛的目的,并耐心、細致、公正的進行調處,化解了多起矛盾糾紛、積怨,調處成功率達95%。
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
20xx年共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共7起,及時有效的把各種社會矛盾化解在基層,處理在萌芽狀態。
三、維穩組的建立。
由于排查調處工作涉及面廣、情況復雜,為更好地做好排查調處工作,根據社區黨委研究決定,成立了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和突出問題重點整治領導組司法所作為牽頭單位,每月到各個小區進行一次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所有社區群眾在遇相關情況下可隨時向維穩組調解組反映、匯報。為構建平安和諧的.xx社區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四、例會制度的確立。
即每半年組織召開綜治調解專干培訓、交流會議,由司法所主持,各村調解委人員參加培訓,對本月的糾紛排查調處情況進行匯報、交流。并通過會議交流形式對調解人員進行政治思想、業務知識和調解能力培訓,提高其綜合素質,更好的開展人民調解工作。
總之,xx社區深入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把矛盾糾紛隱患解決在萌芽狀態,抓早抓小抓苗頭,努力提高矛盾糾紛調解成功率,確定社會政治穩定,在下一步的排查調處工作中將繼續努力。
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總結 14
古豐鄉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工作在鄉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上級主管部門的精心指導下,按照穩定壓倒一切的工作方針,狠抓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為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維護穩定起到了應有的作用。現將我鄉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精心部署。
鄉黨委、政府對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工作高度重視,及時組織領導班子和綜治人員認真學習有關會議、文件精神,明確了集中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的目標、任務,提高了對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并迅速成立了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直接抓,分工明確、協調一致的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對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工作的領導。
(二)突出重點,抓住主要矛盾。
重點排查調處針對土地糾紛、婚姻家庭糾紛、鄰里糾紛、村務建設、收縮居住、移民搬遷等當前熱點難點問題,開展重點排查調處。對突出的矛盾糾紛,建立包案調處機制,明確一個領導、調處工作組、負責人和工作期限。鄉綜治辦、司法所及時組織人員到各重點矛盾糾紛產生地點開展調查、調處。鄉黨委、政府領導對重點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給予大力支持,各工作點和各村委會也十分重視,積極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群體性的事件的產生。截止目前,調處一般矛盾糾紛實現了“大事不出鄉,小事不出村”的目標,緩和、化解了矛盾,維護了穩定。
(三)加強村級調委會建設,預防矛盾的發生。
結合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設,加強了村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健全三級調解信息網絡,調整充實村級調解組織,加大調解員培訓,完善了村級調解制度和場所。堅持矛盾糾紛屬地管理原則和按時報告制度,促進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規范化、制度化、經常化的長效機制的`形成。充分發揮調解委、人民調解員第一道防線作用,對轄區內矛盾糾紛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及時掌握了各種矛盾糾紛的產生情況,及時化解和調處產生的矛盾糾紛,把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防止了矛盾糾紛的激化、惡化。
(四)增強法制觀念,提高法律意識。
為依法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活動創造良好的法治氛圍,我鄉在大會上對鄉、村干部進行了依法行政學習活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排查調處中,堅持依法辦事、依法調處,嚴格按程序調處,提高了調處質量,真正依法維護了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時,在進村入戶時,不拘形式,借田間地頭開展普法,走到哪里,就把法律宣傳到哪里,增強群眾的法制觀念和依法維權意識,大大減少了采用非法手段解決矛盾糾紛的現象,也減少了矛盾糾紛的產生。
二、主要矛盾及突出問題:
(一)主要矛盾情況
活動開展以來,我鄉矛盾糾紛事件主要體現為土地、林地、低保政策、扶貧政策類。隨著經濟的發展,農民在開墾土地、林地耕作方面也加強了認識,對土地的重視程度也水漲船高,與此同時,也引發了許多與土地糾紛相關的事件。
(二)其他突出問題
我鄉在排查調處的過程中發現,有部分精神病人屬脫管狀態,村小組沒有引起重視,重點看護,法定監護人有時也監管不到位,望司法局、民政局、公安局等相關部門給予配合,妥善管理。
三、形式分析及意見建議
(一)形式分析
當前我鄉轄區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形式依然嚴峻,在排查調處的過程中,有時會顯得力不從心。由于職權方面的問題,導致工作有點拖沓、銜接不到位,與相關部門配合時,人力物力也是捉襟見肘。特別是在收縮居住點修建之際,農村土地共有宗地確權登記方面存在著較大問題,屆時因土地糾紛引發的案件愈加增多,要及時做好準備工作,并制定行之有效的應急預案,應對突發事件,及時處理,妥善處理。避免引起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二)意見建議
1、基層基礎設施配備較為落后,存在經費難的問題,工作做深做細難度高,責任落實難以到位,鄉鎮依法實施難度較大;
2、交叉分工導致與相關職能部門的協調配合出現錯亂,管理出現脫節錯亂,需要進一步向科學化、規范化、合理化轉變;
3、領導干部要起到積極帶頭作用,把相關職責落實到位,在思想上與行動上保持高度的統一。
總之,通過深入開展大排查大調處活動,著力解決了影響基層社會穩定的糾紛隱患和突出問題,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維護了社會穩定,努力為構建和諧古豐和促進古豐鄉經濟崛起做出了貢獻。
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總結 15
今年,我鎮圍繞“平安羅渡”建設總體目標,全面貫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健全大調解網絡,集中力量,多措并舉,積極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將大量的民間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為羅渡鎮的社會經濟又快又好發展提供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
一、工作成效
我鎮繼續加大在對各級調解組織的建設力度,進一步健全完善由綜治委指導大調解工作協調領導機構及工作機制。今年,全鎮已建立各類調委會25個,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調解工作,充分發揮“兩新”組織在調解工作的積極作用,建成了“楊甲銀”老干部調解活動室、315消協調解室、工青婦調解室及宙龍化工調解室等。通過橫縱網絡的完善,全鎮化解處置重大矛盾糾紛的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據統計:全年我鎮共錄入85件矛盾糾紛,每件矛盾糾紛及時介入調解,調處100%,調解成功率達100%,人民調解、司法調解和行政調解的“三調聯動”,有效地提高了調解成功率,維護了我鎮的和諧穩定。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協調機制,促進矛盾糾紛問題依法化解
1、加強組織協調,落實領導保障。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列入綜治領導責任制和“平安建設”的一項重要考核內容。鎮綜治辦每季度定期召開社會穩定分析會,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議程,專題研究部署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各村調委會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席會議或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分析例會,認真研究分析轄區矛盾糾紛動態和規律,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案,把握矛盾調處工作的主動性,促進基層社會的安定穩定;鎮調處中心根據不同時期的具體情況,深入基層了解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實行面對面的指導,加強檢查和督促,確保糾紛問題得到落實。
2、規范運作機制,推進工作開展。一是落實督導機制。專門成立了以分管政法的鎮黨委副書記為組長,綜治、司法、信訪、公安派出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督導組,每季度下基層督促檢查工作進展,對發現的情況較復雜、牽涉面較廣的疑難糾紛問題進行研究,落實工作責任。二是落實未結糾紛調處責任制。鎮調處中心加強未結案件的回訪跟蹤,及時掌握調處進度情況,對在調處工程中遇到困難和問題,積極幫助協調有關部門共同解決。在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專項活動及開展群體性的事件隱患排查調處活動期間,鎮調處中心專門下文對未結糾紛進行任務分解,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五定”責任制,進一步明確工作責任和分工,確保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取得實效。三是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對全鎮各級調解人員進行重新摸底登記,對不勝任或長期缺位的調解員進行調整充實,建立鎮定期派人參與重點區域內村居月例會制度,暢通信息渠道,發揮村(社區)信息員的作用,隨時掌握社會不穩定因素的苗頭動向,組織法律工作者深入村(社區)參與疑難復雜矛盾糾紛的調處。
3、落實工作制度,促進調解規范。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制定的調委會規范化建設標準,結合我鎮實際,規范了調委會各項工作制度的內容,上墻公示牌的規格、標準,落實了調委會的“五有、六統一”。同時,進一步建立健全了糾紛排查、糾紛登記、糾紛回訪和檔案管理等工作制度,規范了調解程序和調解文書。鎮調處中心及時指導各村普遍建立了辦公室工作職責、協調領導小組聯絡員制度、例會制度、矛盾糾紛月專報等工作制度。進一步完善預防機制,嚴格落實例會制度、調處責任制、信息報送和責任追究制度等,及時排查化解矛盾糾紛。
(二)務實創新形式,推進糾紛化解工作新發展
1、開展法制宣傳預防工作。我鎮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標本兼治的方針,把開展專項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與法制宣傳教育結合起來(3月、5月、6月、8月、11月、12.4都在鎮十字路口開展了大型的綜治、法制宣傳活動,共發放各類法制資料1萬余份及平安建設門板報3000余份),提高廣大群眾法律意識,促進矛盾糾紛預防工作取得實效。一是建立一支以人民調解員為骨干,扎根基層的普法宣傳隊伍,在做好大調解工作的同時,又向群眾普及法律知識,把化解糾紛問題放在預防矛盾糾紛發生上,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二是通過調解個案,運用生動的調解案例在基層和群眾中開展生動直觀的法制宣傳,把調處矛盾糾紛的過程,轉變成法制教育過程。充分運用廣播、墻報等各種宣傳形式矛盾排查調處工作的重要作用,編印有關法律常識分發到社區,加強了對群眾的宣傳教育,起到調解一案、教育一群、影響一片的效果;三是在黨委、政府重大政策出臺前后,有針對性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增強廣大群眾對政府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充分運用調處信息簡報等宣傳活動載體,及時反饋基層的工作動態,介紹成功做法,交流典型經驗。
2、及時排查化解矛盾糾紛。我鎮針對結合重大節日、階段中心工作,全面部署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專項活動。各級調解組織按照統一部署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把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與專項治理結合起來,有針對性地排查調處久調不決的糾紛積案,及時發現和化解突發性的重大、疑難糾紛,切實防止矛盾糾紛激化或發生群體性的事件,有力促進社會的穩定。一是圍繞熱點問題開展排查調處。在開展全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專項活動中,各級調解組織把工作重點放在影響農村穩定、農業生產、農民生活的問題上,及時調解矛盾糾紛,切實維護農村的穩定。二是圍繞中心工作化解重點難點糾紛問題。各級調解組織立足本職,在化解婚姻家庭、鄰里等常見性民間糾紛的同時,主動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積極參與各種類型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化解了大量城鎮土地征用、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勞資關系等突出矛盾糾紛,促進了當地經濟的健康發展,為地方的經濟建設保駕護航。三是圍繞經濟發展主題做好生產經營糾紛化解工作。調處中心的成員單位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勞資問題、工傷賠償、工程款拖欠等糾紛問題的整治力度,及時化解經濟類糾紛問題,有效維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促進了當地經濟健康發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針對本區勞資糾紛比較突出,與相關單位協調一致,加強勞動仲裁工作,有效化解大量的勞資糾紛。
(三)加強隊伍建設,推進調解理論水平新發展
1、構建充實了勸調員隊伍。繼續充實了勸調員隊伍,規范了勸調員的職責是及時發現矛盾糾紛、及時介入調處矛盾糾紛、及時上報矛盾糾紛相關情況。強化了調解文化大院的硬件建設,在各村落實1個調解文化大院試點,完善了文化大院的調解員、勸調員的公示及職責,繼續開展了和諧文化大院建設活動,并制定計劃正在落實。
2、加強業務培訓,提高人員素質。造就一支思想素質高、業務知識精、工作作風硬的調解隊伍,是有效開展調解工作的保障。3月,我鎮召開了調解員、勸調員及綜治維穩防邪信息員培訓工作會,邀請羅渡司法所所長為參會的所有調解員、信息員及勸調員代表等進行了精彩的講課。通過此次培訓,進一步提高了全鎮調解員、勸調員的業務素質,為大力弘揚調解文化構建“和諧穩定羅渡”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2、加強信息報送,暢通業務交流渠道。充分利用現代辦公資源,設立專門電子信箱,積極鼓勵各村、社區以電子文檔的方式報送工作信息,縮短信息收集周期。同時,積極暢通對“上”和對“下”兩條渠道,對“下”通過加強與信息員的日常溝通,了解相關工作情況,及時進行指導;對“上”主動了解上級信息編發要點,及早謀劃有關信息。不斷整合資源。
3、加強工作調研,提升調解理論水平。積極深入基層、深入群眾,開展調查研究,掌握實際情況,為領導決策提供第一手資料。對了解掌握的情況進行必要的數據統計,量化分析,把握矛盾糾紛問題的根源,提出建設性工作意見。
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總結 16
根據《福建省交通廳關于做好今冬明春開展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的通知》精神,學院從創建“平安校園”、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認識到做好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的重要性,采取了積極有效的措施,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全力維護校園的安定穩定。現將主要工作總結如下:
一、加強領導、明確職責
學校實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分級負責,歸口到處,責任到人,定期排查,限期解決。學校各部門黨政主要領導是維護學校穩定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可能影響學校穩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問題,親自協調,督促解決;對可能引發群眾性事件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要千方百計地解決在基層,解決在內部,解決在萌芽狀態;對因排查工作不細致,調處工作不到位導致矛盾激化,發生群體性的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
二、信息暢通、加強矛盾預測、預防工作
為了把各種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學院廣開信息來源,拓寬信息渠道,及時發現“萌芽”。通過談心、交流及情報信息報送制度和節假日各部門領導值班制度等形式廣泛獲取有關內幕性和預警性信息,切實做到上下聯絡暢通,信息傳遞及時準確。
此外,學院還十分注意掌握廣大師生員工的'思想動態,通過定期召開有關的座談會、分析會,了解各種動向,研究應對措施;通過領導深入基層和校領導每月一次的師生接待制度,廣泛聽取師生員工的意見和要求,認真解決問題。對于反映出來的各類矛盾和糾紛落實化解責任,做好疏導工作。據不完全統計,學院去年調解較大的內部糾紛2起,有效地防止了矛盾激化,維護了學院穩定。
三、齊抓共管,充分發揮職能部門作用
學院各職能部門在對本單位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中,能夠從學院的安定穩定大局出發,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溝通和協調,齊抓共管,充分發揮職能部門作用。充分發揮黨辦、工會、學工、保衛等職能部門的作用和基層單位處理本單位矛盾糾紛的優勢,運用政策、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努力把矛盾和問題化解在本單位。以黨委辦公室為主,負責調解黨員干部之間的矛盾;工會負責調解校內教職工之間的矛盾;保衛處、學生處負責調解學生之間、學生與校外人員之間發生的矛盾糾紛。
四、抓好經常性與重要時期的排查調處
按照抓早、抓小、抓苗頭的要求,加強預測、預防、化解工作。堅持集中排查調處和經常性排查調處相結合,突出抓好重大節慶和敏感時期前的集中排查調處。對涉及面廣、問題復雜、影響重大的矛盾糾紛,學校黨政領導親自協調,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針對性地解決問題。在公安部門指導下,學校以專職保衛人員為骨干,派駐到學生公寓的輔導員為基礎,依托公寓學生黨、團組織和寢室學生自我管理的組織體系,建立起學生公寓穩定工作網絡。學生輔導員及時了解學生動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協調和化解日常生活和活動中的一些矛盾糾紛,協助處置違法、違紀行為。突出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重點,堅持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重點化解師生員工因教學、工作、學習、婚姻、家庭、鄰里、交往等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以及維護師生員工的合法權益。
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性的事件,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全省預防和處置群體性的事件工作會議精神,按照《福建交通職業技術學關于預防和處置重大安全事故和群體性的事件的方案》的要求,妥善處理各種矛盾,努力化解消極因素,積極防范突發事件,更加深入地研究探索新形勢下影響學校穩定的各種新情況、新問題,有效遏制群體性的事件的發生,杜絕影響穩定的大規模群體性的事件;對群體性的事件苗頭,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基層,一旦發生群體性的事件,控制得住、處置得好,把危害和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把負面影響縮到最小范圍。
自去冬今春以來,學院各部門按照中央和省、廳的統一部署和要求,認真開展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效果,有力地維護了學院的安定穩定,為學院師生的學習、工作和生活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總結 17
半年來,旅游局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和維護穩定、綜合治理工作及整體聯防工程納入部門議事日程,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學習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區委、政府工作中心,引導廣大干部職工以平安創建為統攬,及時排查隱患,群防群治,為構建和諧社會做了大量工作。現總結如下: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構、制度
為加大維穩、綜治工作及整體聯防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工程力度,區旅游局調整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小組,并確定辦公室人員具體負責實施此項工作,將20XX年確定為“矛盾糾紛調處年”,制定了維穩、綜治工作領導責任制、一票否決制、“四防”檢查制度等,有效的預防和消除了不穩定因素,營造了一個和諧安定的學習、生活、工作環境。
二、采取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
一是始終堅持每周的學習制度,組織全局人員學習《憲法》、《國家安全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學習省、市、區有關綜治、維穩、整體聯防工程建設及平安創建工作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有關文件,增強法律意識,提高自覺用法律武器同違法犯罪作斗爭的`能力。
二是采取多種形式,繼續加大對“平安單位”、“和諧社會”創建工作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宣傳力度,把安全工作與綜治、維穩宣傳、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平安單位”創建工作同安排、同布置。分別深入各旅游企業開展了法制維權周活動,活動以“和諧、維權、發展”為主題,以“維權、反邪、平安、健康、防艾”為內容,針對群眾在衛生保健、權益保護、常見病防治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利用廣播、電視、發宣傳資料等形式,進行了大力宣傳。
三、為維護良好的社會秩序和構建和諧社會充分發揮項目杠桿作用
認真履行“參與、教育、代表、服務、聯誼”五大職能,群策群力,群防群治,辦實事,求實效,為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真正發揮了旅游項目杠桿作用。
一是抓旅游景區項目建設。在全面完成20XX年度項目工作任務。
二是切實做到把安全工作與綜治工作有機結合,積極配合支持政法部門嚴厲打擊各種犯罪及禁毒活動。確保轄區旅游企業無安全事故發生,無“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無經濟犯罪案件。規范了政務行為,自動化辦公設備,安全設施的加固一應俱全,徹底改善了辦公條件,為單位人員工作、學習、生活創造了良好環境,樹立了良好的機關外在形象。
三是深化了安全創建活動,堅持安全工作經常講、天天講,節假日認真做好安全值班工作。四是及時上報信息,完善軟件資料搞好總結評比,分類整理建立了綜治工作專門檔案。
四、積極推進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高度重視“整體聯動防范工程”建設,定期不定期地研究防范方法措施,制定了實施意見,做到人員、制度、責任、措施四落實,保證排查調處工作順利開展。
下半年,我局將進一步加強對維穩工作的組織領導,精心制定宣傳方案,繼續加大維穩工作宣傳力度,廣泛開展宣傳活動,加強與各旅游企業和相關部門的聯系溝通,引導輿論導向,利用宣傳欄、橫幅等信息渠道進行宣傳,為社會穩定和諧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努力推進全區旅游行業維穩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總結 18
一年來,我校在黨支部的領導下,在局安全辦的正確指導下,我校十分重視矛盾糾紛調解工作,不斷地強化組織領導,健全機構網絡,完善各項制度,堅持以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充分發揮我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在維護穩定的“第一道防線”作用,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確保了我校教學秩序穩定的好局面,為全校師生的工作和學習提供了一個良好有序的法治環境。我校一年來調處排查的情況如下:
一是完善機構。
20xx年以來,我校調整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成員,進一步明確了領導小組各成的員職責。
二是細化措施,調處及時。
一年來,我們一直把堅持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作為維護學校安定穩定的首要環節來抓。堅持定期排查、集中排查、隨時排查制度相結合,至少每月召開一次矛盾糾紛排查分析會,了解掌握全校矛盾糾紛動態,及時解決苗頭性、傾向性、群體性問題,一年來,共排查調處學生與學之間矛盾導致家長之間發生的矛盾糾紛3件,調處學生之間矛盾糾紛2件,成功調處2件,實現了調處率100%,成功率100%以上。做到預防在先,苗頭性問題早消化;教育在先,重點對象早轉化;調解在先,矛盾糾紛早處理。基本上做到了小糾紛不出班,大糾紛不出校。
三是健全制度,責任到位。
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中,我們堅持推行定期排查調處制度、協調會議制度、責任片區包案制度。對學生影響面大,學生反映強烈的問題,實行學校政教處和校綜治辦包干,限期辦結,使矛盾糾紛得到有效解決。同時,我們堅持緊緊依靠學校黨支部及廣大家長的支持,與公安派出所加強聯系,齊抓共管,進一步提高了我校調解工作的公信力。
四是全力化解調處矛盾糾紛上下功夫。
按照抓源頭、抓苗頭的思路,關口前移,重心小移,努力把問題消除在萌芽。
五是加強培訓,注重質量。
按照司法部、國務院《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條例》、《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和省、市、縣、鄉的要求,加強我校調解員的業務培訓,全面提高我校調解人員的'業務素質,夯實我校調解工作基礎。
一年來,雖然我校的調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也得到了上級領導的肯定,但也存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困難和問題。一是我校調解人員的課時量重,調解時間很緊。二是目前學生間的糾紛矛盾日趨復雜化、多樣化、易激化,稍有處理不當,就可能引起家長之間的大矛盾事件。所以,調解工作一定要十分重視。應加強對全校師生矛盾糾紛的排查宣傳化解工作。
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總結 19
根據荔灣區人民內部矛盾調處辦公室《關于開展國慶排查調處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實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為創造和諧穩定的教育環境,我校及時進行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有效地維護了學校穩定。現將我校矛盾糾紛活動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為深入扎實地開展該項活動,我校及時召開領導班子會議,在會上進行了認真部署。進行走訪摸排,切實把影響安全和穩定的矛盾和問題排查出、調解好。
二、突出重點、深入排查
在這次排查調處活動中,我校堅持按照“發現的早、調處的了、控制的住、解決的好”的工作要求,采取定時、定人、定點、定責的辦法,開展全方位、多層面地排查調處,不留盲點和死角。在做好婚姻、家庭、鄰里多發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同時,緊密結合本地實際,針對當前學校的熱點難點問題產生的矛盾糾紛以及影響社會穩定等疑難糾紛開展了重點排查調處。
三、我校要堅持“預警在先,防范在先”的工作原則
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包括勞資糾紛、教師福利待遇問題、家長對學校教育管理的`投訴、學生傷害事故處理等,容易誘發異常上訪及群體突發事件的糾紛。我校都進行了重點排查,都沒發現此事件的矛盾糾紛現象。
四、完善工作機制,加強隊伍建設
我校充分以開展矛盾糾紛活動為契機,建立健全調解組織網絡,完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了矛盾糾紛預警機制,健全應急處置機制。對問題比較突出、可能引發職工家長的事件、突發性事件、集體上訪事件等要及時掌握信息,及時上報。
五、在寒假期間,我校對退休教職工,進行慰問、走訪。
安排三級值班制度,領導和值班人員在崗在位,完成本職工作。
我校通過開展矛盾糾紛活動,切實解決了影響學校穩定的糾紛隱患和突出問題,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構建和諧文明安全校園。
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總結 20
一年來,鎮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在市政法委的正確領導下,在市矛盾糾紛股調的耐心指導下,我鎮以預防在先、化解在前為目標,以解決當前突出問題和矛盾為突破口,狠抓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化解工作,為全鎮經濟社會發展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現將一年來矛盾糾紛調處化解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強化領導,精心部署
鎮黨委、政府對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高度重視,一是及時組織全體鎮村干部認真學習上級文件及有關會議精神,明確了全鎮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目標、任務。今年來,我鎮將“民轉刑”命案防范工作作為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首要任務。二是堅定扛起屬地責任,堅持一把手親自部署、親自研究、親自推動,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部門一起抓,并建立矛盾糾紛劃片包干臺賬,壓實工作責任。三是對于突出問題和矛盾,鎮黨委、政府及時組織相關分管領導、部門負責人和矛盾雙方進行研究會商,限度調解矛盾糾紛。
(二)全面摸排,突出重點
我鎮充分發揮網格員作用,通過走訪座談、調研等多方式深入開展糾紛“全覆蓋”排查,對房屋拆遷、土地征收、損害賠償、勞動社保、生產經營等重點領域實行“拉網式排查”,對精神障礙患者、社區矯正、刑滿釋放、吸毒、閑散青少年、留守婦女兒童、特定利益群體等重點人員做到“逐個排查”,全面收集各類苗頭性、趨向性、行動性信息,建立了矛盾糾紛臺賬,做到矛盾糾紛全面掌控。
(三)全面化解,有效調處
根據矛盾糾紛的復雜難易程度,我鎮按上級要求全面推行四級調處制度,對群眾之間發生的`吵架等小糾紛,由村(社區)和網格員進行調處;對一般糾紛,由村(社區)組織前期參與調解的工作人員進行處理;對婚煙家庭、鄰里關系、經濟爭議等易激化為“民轉刑”命案的重大糾紛和影響社會穩定的糾紛,由鎮組織協調相關部門進行;對突出的矛盾糾紛,建立包案調處機制,明確包案領導、調處工作組和工作期限,綜治辦、信訪辦、司法所及時組織人員到各重點矛盾糾紛產生地點開展調查、調處。截至目前,我鎮成功化解矛盾糾紛70起,其中婚姻家庭糾紛6起,鄰里糾紛48起,其它矛盾糾紛16起。實現了新矛盾糾紛“大事不出鎮,小事少出村”的目標,保障了全鎮社會和諧穩定。
(四)全面宣傳,營造氛圍
利用鎮、村干部工作會,對干部進行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工作進行培訓并宣傳相關法律知識;村(社區)利用黨員、社員代表開展矛盾糾紛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鎮、村兩級通過微信、QQ、廣播、會議等形式對全鎮廣大群眾宣傳矛盾糾紛相關法律法規。并在全鎮范圍內積極開展“民轉刑”命案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用鮮活的事例引導群眾尊法守法學法用法。采取集中宣傳和張貼宣傳標語的形式,積極開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宣傳教育,倡導良好鄉風民俗,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在全鎮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氛圍。
二、存在的不足
一年來,雖然我鎮在矛盾糾紛調解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還是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陳年矛盾糾紛依然存在調解難度大、調解結果不理想的問題,在原有矛盾糾紛上易引起新的矛盾糾紛。二是個別村存在對小矛盾糾紛調解不及時,導致矛盾糾紛激化的情況。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1.加大矛盾糾紛調解能力建設力度。進一步完善調解組織網絡、健全糾紛排查、信息分析、快速反應機制,確保發現在早,處置在小。
2.加大部門協調配合力度,形成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整體合力。注重和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積極推動信息聯通、工作聯動和矛盾糾紛的聯排、聯防、聯調,形成推進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強大合力。
3.加大調解工作宣傳力度,持續營造矛盾糾紛的良好氛圍。加大對矛盾糾紛調解工作的宣傳力度,不斷提升大調解工作的社會影響力,使廣大老百姓信任調解、選擇調解、使用調解,使廣大人民群眾關心支持大調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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