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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政協工作開展情況的匯報
縣政協工作開展情況的匯報2006年,中共中央頒發了《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中發[2006]5號)文件,2011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轉發了《中共政協全國委員會黨組關于〈中共中央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貫徹落實情況的報告》(中辦發[2011]16號),這是黨中央在新時期加強人民政協工作、推進人民政協事業發展的重要部署,是指導新世紀新階段人民政協事業發展的綱領性文件。《意見》和《報告》的頒發,使縣委切實加強和改進了對縣政協工作的領導,有力地促進了縣政協工作開創新局面。根據《關于對政協工作調研的通知》(寧黨辦發電[2011]53號)精神和中共中衛市委的有關要求,現就2005年以來我縣政協工作開展情況匯報如下。
一、工作開展基本情況
(一)全面支持履行職能,促進政協工作更加扎實有效開展
縣委堅持把推動政協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建設擺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以程序化建設為突破口,不斷規范程序,加強制度建設,擴大工作成效,推動了政協事業的不斷向前發展。
一是政治協商形成新格局。縣委十分注重發揮政協的自身優勢,全面支持政協履行職能。安排全年工作時,縣委都把政治協商列為重要內容,納入全局工作計劃,做到統一研究、統一部署、統一落實、統一檢查,密切協商與決策、執行的配合,創造各方面重視協商、支持協商的良好環境,使政治協商規范有序、生動活潑、富有成效。按照"協商于決策之前"的原則,堅持把協商納入重要的決策程序,對一些重大改革措施、涉及群眾利益的重大問題和按規定需要協商的人事安排等,都能在決策之前及時向政協通報,進行民主協商,促進了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縣委主動給政協出題目、交任務、提要求,請政協就一些全縣發展大局的重大問題和一些熱點、難點問題開展調研和視察,發表意見建議。縣政協常委會認真落實協商議政"五大程序",充分利用全委會議、常委會議、主席會議、專題座談會議協商平臺,對全縣"十一五"、"十二五"的規劃編審、財政預決算執行、新農村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招商引資等重大事項開展政治協商,累計提出有益于決策、有助于發展的意見建議60多條,為縣委決策更加科學、政府工作更具成效提供了重要依據。
二是民主監督拓展新渠道。縣委及時批轉了縣政協《關于開展民主評議工作的意見》,支持縣政協組織政協委員對縣地稅局、移動公司、國土資源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部分區屬單位和政府部門政風行風、效能建設情況進行民主評議,為促進其轉變作風、改進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發揮了積極作用。注重發揮政協組織的界別優勢,適時組織政協委員通過觀摩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參與視察調研、會議協商等途徑,多渠道收集社情民意以及意見、建議,幫助縣委、政府時刻關注社會動態、分析社會問題、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對縣政協提出的一系列重要提案、政協常委會建議案和調研報告,縣委、政府進行認真研究,有的向縣政協作專函答復,并把重要的意見建議納入了縣委的決策和政府的工作規劃。對政協委員日常反映報送的重要社情民意,縣委、政府給予高度重視,縣領導及時作出批示,落實有關辦理單位,明確辦理要求,加強督促檢查,以切實解決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改進工作。同時,不斷創新和豐富監督形式,把政協的政治監督與新聞輿論監督結合起來,要求縣電視臺配合政協創辦了《建言回聲》專欄,對政協成果轉化和提案辦理進行動態監督,切實提高了民主監督實效。
三是參政議政取得新成效。縣委從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凝聚力量加快推進縣域經濟發展的大局出發,對政協參政議政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建設給予高度重視,加大了對政協組織有效履行參政議政職能的支持力度。每年召開縣委常委會、政府常務會研究重大問題或組織開展中心工作,都安排政協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參加,充分吸納政協班子成員的意見和建議,既加強了四大班子齊心協力抓工作的強大合力,也使政協參政議政的成果在較高層次上融入了黨政決策意圖。縣政協堅持"立論有深度、建言有依據、獻策有價值"的議政方略,緊扣事關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工作,綜合分析、精選課題,深入思考、慎重建言,提高了參政議政實效。2005年以來先后共組織開展全縣農副產品深加工龍頭企業發展、畜禽品種改良、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推行、機關效能建設、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建設、提案辦理等調研視察活動40多項,聽取政府關于全縣枸杞、紅棗產業發展、農民增收等經濟、社會事業發展方面的專題情況通報27項,形成專題調研視察報告45篇、常委會議、主席會議建議案18件,均被縣委批轉至政府黨組、有關部門、鄉鎮貫徹落實。
四是提案辦理實現新進展。按照"打造精品、力求實效、惠及群眾"的工作方針,對政協的提案辦理工作,堅持從強化領導、規范程序、跟蹤督查、狠抓落實上著力。縣委對政協提出的"提案辦理四項機制"及時予以批轉。根據"提案辦理四項機制"運作程序,每年縣委、政府主要領導都選擇10多件重要提案進行批閱,由黨辦、政辦直接轉承辦部門辦理,納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圍。提案辦結后,縣政府辦公室專門向政協常委會通報提案辦理情況。為規范各單位的提案辦理工作,提高辦理質量,縣政府根據區、市政府有關文件精神,制訂印發了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規則,對提案的交辦與承辦、辦理與答復、督查與總結等作了具體規定,使提案辦理工作的各個環節都有章可循。這些重要舉措,為政協提案辦理工作在更高層次運作、在更寬領域開展提供了制度保證。縣委、政府對政協提案工作的重視和支持,極大地調動了政協委員的積極性,使政協提案數量進一步上升,質量進一步提高。縣政協九屆五次全委會議以來的6年共審立的443件提案全部得到了辦理和落實,提案辦復率達100%、委員滿意和基本滿意率達到了90%以上。
(二)積極推進"三化"建設,力促政協自身建設不斷加強
近年來,縣委、政府在加強對政協工作領導的同時,按照區、市、縣黨委及上級政協關于"人民政協要順時應勢、固本強基,在推動時代前進和社會進步中再求新作為"的要求,綜合采取多種措施,支持政協加強自身建設,為政協事業開拓前進奠定了堅實基礎。
一是落實"三化"要求,構建有利于政協履行職能的良好機制。推進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建設,是更好地發揮政協職能作用的重要保證,也是加強黨對政協工作的領導、支持政協更好地履行職能的重要抓手和載體。縣委根據區、市黨委對政協工作"三化"建設意見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了《關于進一步推進人民政協履行職能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建設的意見》,進一步明確了我縣政協工作"三化"建設的目標、任務和要求,規范了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內容和程序,為今后全縣政協工作的不斷推進和政協事業的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加強民主黨派建設,鞏固和擴大新時期愛國統一戰線。我縣有民革、民盟、民進三個民主黨派,其成員大多分布在科技、教育、文化、衛生等部門和行業。為了充分發揮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的作用,縣委為三個民主黨派縣委會配備了專職干部,解決了辦公場所、活動經費,對部分政治素質好、群眾威信高、工作能力強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給予提拔重用,為他們施展才干提供了機會。主動安排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參與縣委、政府、政協會議和活動,鼓勵和支持他們發表意見和建議,對他們的意見建議、報送的提案和社情民意,快編快送、重點督辦,做到建言有去處,落實有效果,有效發揮了民主黨派參政議政的主渠道作用。
三是加強委員及機關隊伍建設,切實加強自身建設。先后制定了關于政協委員學習、培訓和參加組織活動的規定,對其在履行職能中的行為進行了規范,嚴肅了紀律,規范了程序,改進了作風。適時編發《學習參閱》等資料,指導委員了解時政、把握形勢、開闊眼界、提高素養,夯實了履職基礎。加大宣傳力度,支持政協創辦《**政協》內部刊物、與縣電視臺聯合開辦"委員風采"專欄、會議表彰等形式,對履職建言表現突出、崗位工作實績顯著的委員進行大張旗鼓的宣傳報道,極大地激發了政協委員參政議政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縣委加大對政協機關干部的培訓、選拔交流和使用力度,近年來共交流調出處級干部4名,提拔交流科級干部11名,調入一般干部6名,基本形成了一支年齡梯次結構合理、政治堅定、作風優良、業務熟練、能夠適應政協工作需要的干部隊伍。這些措施,使政協組織的機構設置更加合理,人員配備更加到位,運行效率更加高效,為推進履行職能"三化"建設提供了保證。
(三)積極探索創新措施,加強和改善黨對政協工作的領導
幾年來,縣委深入學習貫徹《意見》、《報告》精神,不斷提高了對加強政協工作、發揮政協作用的重要性的認識,形成了支持政協履行職能、推進政協事業發展的共識。根據縣委的要求,全縣各級黨組織廣泛開展了學習貫徹《意見》精神的活動,使廣大干部對人民政協工作的一系列新觀點、新思路和新舉措有了深刻領會,全縣政協工作形成了"黨委更加重視、政府更加支持、政協更加主動、部門更加配合、社會廣泛認同"的新格局。為了切實加強黨對政協工作的領導,縣委始終把政協工作作為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一件大事來抓,縣委主要領導每年都堅持專門聽取政協工作匯報,專題研究政協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及時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凡是縣政協向縣委請示報告的重大事項,都及時安排時間專門進行聽取和研究,對于一些需要縣委、政府出面協調的事項,明確專人盯住幫助解決。縣委總是及時配齊、配足、配硬政協黨組領導班子,充分發揮政協黨組在履行政協職能中的作用,并把聯系政協工作作為加強對政協工作領導的重要措施,明確專職副書記聯系政協工作,同時縣政府也確定一名副縣長聯系政協工作,促進了與政協的交流與溝通。縣委常委會、全委會議都邀請政協主席、政協黨組書記列席,縣政府常務會議和縣直有關部門的會議,都邀請縣政協分管領導參加,使政協能夠參與縣委、政府決策,及時了解掌握全縣的重點工作和重大項目建設的總體情況。一年一度的政協全委會議,縣委主要負責同志都到會講話,通報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情況,提出指導性意見和要求。對于全縣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重大問題,都及時向政協常委會議作專題通報,聽取有關意見和建議。對于縣委的重要部署和縣政府決定的有關事項,都以文件或會議紀要形式,及時通報縣政協,讓政協委員們了解和熟悉有關情況。同時,縣委、政府積極支持政協組織開展日常工作,出臺了一系列落實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的制度和措施,由縣委、政府領導領銜督辦提案、親自批閱社情民意信息。為促進政協工作"三化"建設,縣委及時總結政協工作的新鮮經驗,用制度予以規范,并堅持在實踐中不斷加以完善,先后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協工作的意見》、《關于建立縣委、政府有關部門和政協各專委會對口聯系與協商制度的意見》等文件和制度,使政協工作更好地納入了縣委的總體工作中,進一步為政協知情資政、履行職能、開展工作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證。
二、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我縣始終堅持把重視、支持政協工作落到實處,但也存在一些不夠完善的地方,與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相比還有不少差距。一是縣委對政協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還有待進一步深化。2007年,縣委制定了《關于推進人民政協履行職能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的意見》,一些部門、單位在貫徹落實上還不夠到位,雖然完善了一些工作制度,但在具體執行中還有差距。二是民主監督缺乏有效的機制保障,具有程序性、約束性和較強操作性的剛性規定少,使得監督力度不夠。(www.baimashangsha.com)三是對政協工作的宣傳力度還不夠到位,一些黨員干部對新時期統一戰線、人民政協工作的思想認識未能達到應有的高度,工作沒有擺上應有的位置。四是有的政協委員參政議政積極性不高,參政議政成果轉化不夠理想。五是開展與民主黨派、黨外人士的政治協商,接受民主黨派、黨外人士的民主監督,支持民主黨派、黨外人士參政議政等方面的工作還需要繼續加強,等等。
三、幾點建議
1、建議上級黨委應對《政協章程》規定具體化、法制化,形成硬性法規約束,以便各級黨委、政府及部門嚴格操作執行,為政協敢于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職能提供保證。
2、建議上級黨委對協商產生并通過選舉確定的政協常委在任期內給予相應的政治待遇,對政協委員明確給予特別調查權和監督權。
3、進一步規范政協內設機構及職級,對縣級政協專委會的設置應與上級政協大體一致,對政協班子成員和機關工作人員的編制應分立單設,解決領導班子成員占用機關工作人員編制的問題;應適當增加編制,為各專委會配備工作人員,保證工作順利開展。
4、黨委、政府應一如既往地關心政協工作條件的改善。對委員培訓、外出參觀學習應以制度形式固定下來,按人頭落實經費,固定打入年度財政預算;應充分考慮政協離退休老干部的用車、慰問、報刊征訂等費用問題。
5、建議上級黨委認真研究解決政協委員在履行崗位職責與履**員職責之間的工作沖突問題,以文件形式明確要求委員所在單位必須支持委員履行參政議政職責,并作出詳細考核規定,為委員有效履職創造條件、提供時間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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