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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規范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情況匯報
根據福建省交通廳《關于報送進一步規范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進展情況的函》(閩交辦發明電[2005]35號)的要求,現將我局貫徹落實國辦發[2004]81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閩政辦[2005]79號通知精神,開展進一步規范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我市出租汽車經營權有償出讓基本情況
我市市區出租汽車運營自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初起步,經過十幾年的發展,現有出租汽車133輛(其中:面的120輛,轎的13輛),車輛產權、經營權全部歸私人所有,分別掛靠在4家客運企業運營。其中:掛靠在市出租車服務公司的車輛113輛(面的101輛,轎的12輛);其他三個公司20輛。由于我市嚴把出租車運輸市場準入關,采取控制總量,適度發展的措施,出租車經營環境看好,私下倒賣許可證的問題突出,即使是即將報廢的出租車面的,也存在私下高價倒賣現象。為制止變相倒賣出租汽車經營權的行為,使社會公共資源分配公開、公平、公正,我市參照其他地區做法,改行政審批為市場化運作。1999年,市政府以邵政[1999]綜159號文件印發《邵武市客運出租車經營權有償使用及其管理暫行規定》,并先后兩次組織對客運出租車經營權實行有償出讓,有38位業主通過競標獲得出租車經營權(其中:第二次拍賣13輛為報廢更新車輛),經營期限為10年,拍賣所得價款320萬元(平均每輛車8.6萬元),全部上交財政用于市政基礎設施建設。
2001年初,原通過行政審批的82輛老出租車業主集體到省政府上訪,要求報廢更新車輛,當時正值兩會召開期間,考慮到穩定,市政府決定,對原有的82輛老面的使用期滿后,每輛車向市政府上繳4萬元經營權有償使用費,即可更新車輛并取得10年出租車經營權(也可每5年上交2萬元,分兩次交付)。市政府為此專門下發了文件。文件下發后,原通過競標取得10年出租車經營權的38位業主不斷地上訪,認為82輛老面的的報廢更新辦法與其存在不公平競爭,要求市政府退還競標應價款。經多次協商,市政府于當年10月底前退還38位競標車主40%的競標應價款,同時經營期限順延一年,由原來核定10年改為11年。
為確保出租車經營權實行有償使用政策的連續性,邵武市政府又于2001年以邵政[2001]綜55號《邵武市人民政府關于邵武市區出租車經營權繼續實行有償出讓和轉讓的請示》上報南平市政府轉報省政府,但未獲批準。
二、我市開展進一步規范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基本情況
近年來,特別是去年以來,我市加大了進一步規范出租汽車行業管理的力度,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主要做法有:
1、抓出租汽車總量控制。認真做好出租車市場需求與運力供給的調查。根據我市1999年出租汽車有償使用及管理辦法,在原車輛數的基礎上每年可遞增6%,考慮到出租車的市場狀況和社會穩定,2000年后未增加一輛出租汽車。
2、抓安全管理。一是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定期進行安全檢查。二是要求出租車企業以多種形式開展安全生產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素質。三是嚴把從業人員和車輛技術關,要求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持證率達100%,車輛嚴格按照營運車輛管理要求來管理。
3、抓出租車服務質量。督促出租車企業加強對駕駛員的管理和培訓工作,開展文明行業創建工作,提高駕駛員的法制觀念和服務水平,嚴厲查處出租汽車違規經營、損害乘客利益的行為。
4、整治出租車市場秩序,規范出租汽車經營環境。各管理部門嚴格執行國務院對出租汽車的收費規范,減輕出租汽車的費用負擔。打擊私家車、摩托車、殘疾車等非法客運。在市區街道為出租汽車設置?空军c,為出租車經營創造良好的環境。
三、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1、出租車客運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偏低,現有的管理方式和經營方式相對落后。由于掛靠經營企業不擁有車輛的產權和經營權,因而,企業對駕駛員和車輛的管理難以到位,出租車客運一直未能向規模化、集約化的經營方式發展。
2、出租車駕駛員隊伍整體素質偏低。到目前為止,我市現有經過培訓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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