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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執法檢查情況匯報
今年以來,**分局堅持按照“內外并舉,重在治內,以內促外”的治稅方針,把深化完善稅收執法責任制作為推進依法治稅的突破口,從確定執法標準入手,在執法檢查上下功夫,把稅收執法檢查作為強化執法監督的重要手段,不斷加大對稅收執法權的監督力度,使分局的執法檢查工作邁上新臺階。我們的主要做法和體會是:一、高度認識執法檢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幾年來通過貫徹執行稅收執法責任制,使我們認識到:第一,在執法責任制中,落實崗位職責是基礎,過錯追究是保障,崗位職責標準化落實需要依靠執法監督來檢驗,過錯責任追究需要依靠執法監督為前提,而稅收執法檢查是強化執法監督的重要手段,它對促進稅務機關依法行政,及時糾正稅收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執法正確與規范起著極為重要的作用。第二, 稅收執法檢查作為執法監督的重要手段,既是對干部執法行為的監督,更是對干部的一種愛護。總之,自己查出的要比上級查出的好;稅務部門內部查出的要比外部執法監督部門查出的好;自己查出來,立即加以改正,要比將來問題變成風險暴露出來要好。
二、制定檢查標準 提升檢查水平 促進執法監督
(一)、構想檢查標準 促使執法檢查標準化
如何將執法檢查這項工作開展地深入細致,全面、真實地反映分局的執法狀況,一直是我們思考探索的問題。
綜觀歷年來稅務執法檢查,無論是外部執法檢查,還是內部執法檢查,在形式上都是采取臨時抽調檢查人員,集中培訓檢查內容,均沒有一個統一規范的執法檢查標準做指導;在檢查過程中往往是先檢查出問題,再去尋找政策依據,直接影響了檢查工作的效率;在檢查的深度上依賴于檢查人員的業務素質,對同一執法事項,不同檢查人員檢查的深度不一。
在對過去執法檢查工作的認真分析、深刻反思的基礎上,分局總結以往經驗,決定在分局制定的《執法作業標準》的基礎上再進一步地探索與追求,制定《重點執法事項檢查作業標準》,以規范執法檢查的行為,統一執法檢查標準,改進執法檢查的方法。同時,制定《重點執法事項檢查作業標準》也是對《執法作業標準》的完善和補充,并能夠起到對《執法作業標準》執行情況的檢查與監督作用。
(二)、制定《重點執法事項檢查作業標準》的思路
《重點執法事項檢查作業標準》是以完善執法責任制,提高執法檢查水平為目標,以兼顧法治與效率為原則,以實用性、可操作性為特色制定的。《重點執法事項檢查作業標準》的制定得到了市局政策法規處的關心和指導。
在《重點執法事項檢查作業標準》制定上,我們選擇重點內容作為試點,對常見的36個執法檢查事項制定了標準,分別從政策依據、檢查對象、檢查方法、檢查技巧等方面予以明確,統一對執法事項檢查制定標準。
(三)《重點執法事項檢查作業標準》的基本框架
《重點執法事項檢查作業標準》分為二個組成部分,第一部分總體要求,包括總則、一般準則、作業準則、報告準則、處理準則;第二部分重點執法檢查事項作業指導,將執法事項按大類進行歸類分為四大類,共計36個執法檢查事項。包括稅收政策法規類、稅收征收管理類、稅務稽查類、稅收會計核算類。
各重點執法檢查事項的內容包括政策依據、檢查對象、檢查要點、檢查方法四個方面。
《重點執法事項檢查作業標準》第一部分總體要求,主要側重執法檢查制度、執法檢查程序的制定,第二部分重點執法檢查事項作業指導,以收集整理的大量政策依據作為首要內容,明確檢查對象,列舉檢查要點,重點突出檢查方法。在檢查方法上充分考慮對各執法檢查事項從縱向往深處檢查,將各檢查事項以逆向的思維尋找檢查方法。對在省局高平臺上辦理的事項,明確了檢查的具體模塊和檢查路徑;對不在省局高平臺上辦理的事項,明確了檢查應涉及的資料、臺賬和具體的考核依據。
例如,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的檢查,以往檢查側重正式認定中已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企業是否達到標準,檢查方法以查看審批資料為主,是順向思維的檢查,不能查深查透。我們在制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的檢查標準時,結合當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審批程序(即各辦稅服務廳先受理、審批,主管稅務機關再核查),將檢查要點分為審批的檢查要點、核查的檢查要點。對審批的檢查側重于審批內容的檢查,重點檢查:(1)年銷售額達到一般納稅人標準而不申請一般納稅人認定未按一般納稅人征稅的情況;(2)年審及正式認定中未達標企業的審批手續;(3)臨時認定到期有無辦理轉正手續。對核查的檢查側重于核查程序、核查時限、核查內容的檢查。檢查方法充分利用省局征管軟件中的相關數據(銷售額)及“登記管理”模塊中的“稅務登記資料查詢”、“一般納稅人認定查詢”、“稅種認定查詢”、“申報信息查詢”,明確了具體的檢查路徑。
(四)、執法檢查標準的驗證、完善
《重點執法事項檢查作業標準》初步完稿后,分局領導決定將《重點執法事項檢查作業標準》的制定與內部執法檢查相結合,以達到運用《重點執法事項檢查作業標準》指導執法檢查,通過內部執法檢查驗證《重點執法事項檢查作業標準》的雙重目的。
為了能夠更好地達到檢查、驗證的目的,這次內部執法檢查一是在組織上做到了兩個保證,即人員保證和時間保證。在每個檢查組的人員配備上,充分考慮讓編寫人員參與并交叉檢查,保證每項檢查內容的驗證不受局限;在檢查時間上,堅持檢查時間服從于檢查質量,保證有充裕的時間完成各項檢查內容。二是在檢查內容上,我們從《重點執法事項檢查作業標準》列舉的事項中選擇本單位執法中的薄弱環節,突出重點確定檢查內容,避免因求多、求全,造成檢查的不深不透,影響執法檢查工作的質量。三是在檢查前要求檢查人員對《重點執法事項檢查作業標準》中的內容進行充分地學習、消化,并要求每個檢查組在檢查時首先運用《重點執法事項檢查作業標準》中的檢查的方法,如發現不可操作應做好記錄,并負責修改。四是在檢查中統一使用執法檢查專用的工作底稿,詳細記錄檢查出的每項問題,并逐一與被查單位進行核對,由被查單位的有關人員簽字確認。五是檢查結束后各檢查組及時報送執法檢查情況報告,如實向分局反映查出的問題,被查單位及時糾正上報整改結果。
此次內部執法檢查,一方面,檢查出稅政管理類涉及減免稅審批資料不全5項,政策執行錯誤1項,征收管理類涉及執法程序不符合規定2項,稅戶管理問題 6項,稅收票證管理類問題1項,征管軟件信息誤差2 項,崗位設置問題 1項;另一方面對21個執法檢查事項進行了驗證,提出了11條修改意見。
此次內部執法檢查,在檢查方法上充分運用了《重點執法事項檢查作業標準》,實踐證明,我們制定的《重點執法事項檢查作業標準》是切實有效可行的,更具實用性,可操作性。
三、有效運用 發揮顯著作用
稅收執法檢查的規范,對促進我局稅收執法責任制的推行,依法行政,及時糾正稅收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執法正確與規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一) 有利于公平考核,責任追究落實到位
運用《重點執法事項檢查作業標準》開展執法檢查,檢查程序,檢查手段公開透明,保證檢查結果具有充分的依據,有利于檢查結果與執法考核評議、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崗位責任制考核等有機結合,使執法檢查能夠切實促進執法責任制的落實。分局針對此次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責成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落實整改到位,并納入二級崗位責任制考核,切實做好執法過錯追究。
(二)進一步規范了稅收執法行為。
運用《重點執法事項檢查作業標準》開展執法檢查,使執法作業標準執行情況得到有效監督,加強了稅收執法責任制的落實,進一步加大了對稅務人員執法“前期、中期、后期”的執法力度,有效遏制了執法的隨意性。稅務干部的法治意識不斷增強,自覺規范了執法行為。
(三)有效地促進了征管質量的提高。
運用《重點執法事項檢查作業標準》開展執法檢查,能夠準確反映出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一些漏洞,有利于我們進一步加強管理、堵塞漏洞,完善征管措施,不斷提升執法水平,有效地促進征管質量的提高,防范了執法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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