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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合法權益問題調研報告
農民工合法權益問題調研報告--XX鎮工會 2006.3根據上級統一部署,前一段時間,我們召開了專題會議,對調研工作進行了部署,并成立了專門的聯合調查組,采取鎮里集中調研與基層分頭調研相結合,座談、走訪與問卷調查相結合的辦法,圍繞農民工群體與基層黨建工作進行了深入的調查研究,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根據調查統計的結果,我鎮現有農民工1201人,其中男387人,女814人,外地432人,占35.9%, 鎮內769人,占64.1%,黨員47人,占3.9%,共青團員136人,占11.3%,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是年紀較輕,文化較低,全鎮農民工中16—25歲331人,占27.56%,26—35歲576人,占47.96%,36—50歲248人,占20.6%,50歲以上46人,占3.8 %,35歲以下占到了四分之三。從文化程度上看,農民工的文化程度相對較低,小學及以下的38人,占3.2%;初中的983人,占81.8%;高中及以上的180人,僅占15%。初中以下文化的占到了總數的85%。
二是工作辛苦,待遇不高。由于受教育程度和文化水平普遍較低,農民工多集中于勞動密集型企業、服務性行業,技術要求相對較低,體力勞動要求相對較高。我鎮外來農民工中,從事個體經營的僅占7%,93%的是打工,其中從事鑄造和服裝制造的最多,有837人,占74.9%;從事建筑的共214人,占19.2%;其他行業的共66人,占5.9%。根據統計的情況,農民工月收入400元以下的54人,占4.5%;400—600元的725人,占60.4%;600—800元的327人,占27.2 %;800元以上的95人,占8%;工資正常發放的1135人。簽定勞動合同的356人,接受業務培訓的527人,參加社會保險的75人,分別占總數的29.6%、43.9%和6.2%。
三是流動頻繁,不穩定性強。從工作時間看,在當地工作半年至一年的392人,占32.6%;1—2年的536人,占44.6%;2—5年的190人,占15.8%;5年以上的83人,僅占6.9%。據一些用工的業主反映,許多農民在工臨時觀念比較重,說來就來,說走就走,給企業生產帶來很大影響。
另外,我鎮還有外出農民工200多人,占全鎮勞動力總數的3.3%,并且在這些外出農民工中80%為初中以下文化水平。
二、我鎮農民工管理和開展工作的基本做法:
總的看,我鎮對農民工工作比較重視,結合實際進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對提高農民工素質,發揮好農民工作用,促進鎮域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1、搞好用工培訓,提高農民工素質。鎮里綜合運用財政扶持和競爭激勵方法,調動農民工個人、用工單位教育培訓機構的積極性,積極做好農民工的培訓工作。一方面,積極探索,切實搞好農村勞動力轉移前的定向培訓,結合351培訓工程,對農民工進行針對市場需求的培訓。另一方面,注重加強對就業農民工的崗位技能培訓。從提高勞動效能、安全生產的角度,要求企業對職工進行必須的職業技能培訓,對一些特殊行業,要求資格證和上崗證齊全,方可上崗操作,絕大多數用工企業都能結合工作需要,采取開辦短訓班、熟練技工傳幫帶等措施,對新錄用的農民工進行崗位技能培訓,初步形成了“先培訓后上崗”的用工機制,為企業的發展注入了活力。
2、努力增強親和力,讓農民工體會到家的溫暖。針對農民工群體年齡輕,思想活躍,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較強,但由于鄉村情況,生活不方便,工作不塌實的實際,鎮里及用工單位上下齊動,積極做工作,著力為農民工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一是排憂解難,為切實解決好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成立了專門的領導小組,設立了舉報電話,健全了舉報機制,及時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及侵害農民工權益的不法行為。二是逐步提高待遇,多數用人單位十分重視“得人心、暖人心、穩人心”的服務工作,設身處地為農民工著想。三是豐富文化生活。多數用工企業都能夠結合實際,因地制宜開展一些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娛活動,豐富農民工的業余文化生活,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企業文化。
3、加強黨的組織建設,增強企業凝聚力。一是抓組建,及時調整和建立黨組織。近年來,我鎮立足于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特點,采取“獨立、聯合、掛靠、派入”等幾種方式,及時調整和建立健全黨組織。對具備設立黨支部條件的直接組建黨支部;對部分在行政村,規模不大,影響較小的一般成立聯合支部或成立黨小組,掛靠在村黨支部;對暫時建立不起來的,按照有關法規先把工、青、婦等配套組織建立起來,為今后建立黨組織創造條件。二是采取多種措施及時掌握農民工黨員情況。對建立黨組織的企業,要求企業在招用員工時,加強教育引導,對農民工政治面貌一并進行登記,使農民工的黨員自覺亮出身份,使他們離鄉不離黨組織。三是注重在優秀農民工中發展黨員,對那些在企業工作安心、表現比較突出的農民工,通過企業黨組織,教育引導他們積極向黨組織靠攏。
三、農民工群體工作存在的問題
1、農民工鄉土意識濃厚,較難融入本地社會。調查顯示,我鎮農民工73%是由同鄉介紹而來,在陌生的環境接觸陌生的群體,在生活、衛生諸多方面的習慣又與本地居民有較大差異,往往需要較長的“磨合期”才能適應本地的環境。同時,由于多數農民工外出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增加收入,最終還要返鄉,因而對流入地沒有歸屬感,往往同鄉之間抱團,加上部分本地居民對外來人員缺乏認同感,缺乏相應的社會關心,這些都導致農民工群體一時都很難融入本地社會。
2、農民工雖是弱勢群體,但相關保障機制不健全。農民工整體文化層次不高,在市場上處于弱勢,也往往缺乏合同觀念和維權意識。同時,現行的體制主要側重是管理他們,缺乏為他們提供相關公共服務的只能、子女教育、安全生產和社會保障等方面對農民工覆蓋率較低,暴露出相應的基本權益保障機制尚不夠健全。調查顯示。我鎮外來農民工85%以上是初中以下文化,多數從事體力勞動,工作環境艱苦,與企業簽定勞動合同的占總數的29.6%,參加社會保險的只占6.2%,多數難以享受恰當的社會保障與社會福利,一旦發生勞資糾紛,農民工往往會蒙受損失,雖然勞動保障部門為此做了很多工作,但一時還難以完全解決。
3、農民工技術水平不高,與輸入地經濟發展存在結構性矛盾。農民工普遍缺乏基本就業技能,選擇職業的余地少,多數以體力勞動為主,造成了一些工作崗位擁擠和不良競爭,隨著我鎮經濟的快速發展,一些技術型崗位虛位以待。由于農民工的素質不適應,一方面,許多企業因招不到勝任的員工而著急;另一方面,許多農民工被擋在了技術門檻之外。
四、幾點建議:
1、要強化組織協調,實現農民工有序流動,適應農村富余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的需要。各級政府應把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作為一項系統工程,統籌規劃,明確責任,形成合力,協調作戰。各有關部門、鎮、村應圍繞勞動力轉移前的技能和法律培訓、轉移中的就業導向安置、轉移后的跟蹤維權服務這一工作鏈條,切實抓好各階段、各環節、各部門的工作落實,使勞務輸出群眾自發的松散型向有計劃,有組織或建制的轉變。特別是要創新思路,加大對民工的培訓力度,把農民工的勞動技能培訓納入公共服務范疇。統籌社會教育資源,調動社會各方面參與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的積極性。盡快建立健全對農民工的職業技能培訓體系。有針對性的提高農民工的職業技能,法律意識等綜合素質,從而增強其擇業能力和職業轉換能力,提升農民工就業檔次。
2、要配合聯動,切實維護好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本著“黨委領導、政府支持、工會協調、多方參與”的原則,建設健全“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領導小組”各級工會、勞動保障、民政工商、法院、公安、計生、婦聯等部門為成員單位,加大對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工作的領導力度,形成聯動機制。不斷深化維權措施,全方位依法提供各項維權服務,努力使農民工與正式職工享受到同等待遇和政策。重點是加大監管力度,提高勞動合同簽定率,各類基本社會保險入保率。進一步規范企業用工和勞動管理。對嚴重違反《勞動法》等法律、法規,侵害農民工合法權益的企業,要依法嚴肅處理。同時要依據政策法規,千方百計解決好農民工子女就學、再就業等問題,切實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和具體利益。工、青、婦等群團組織的工作職責應逐步向民工群體覆蓋,加大對《勞動法》的宣傳力度,并提供相關維護權益信息,教育農民工提高自身的法律保護意識。
3、充分發揮各級工會在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中的重要作用。我國各級工會組織在代表和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進一步加大對修改后的《工會法》的宣傳貫徹力度,充分發揮各級工會的作用。首先是加快新建企業工會組建步伐,最大限度地把農民工組織到工會中來,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制度,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工作,通過法定渠道維護職工的勞動報酬權;其次,推進廠務公開工作,健全職代會制度,完善職業民主管理機制,從源頭上保障農民工的經濟利益;并進一步健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機制,促使勞動爭議得到及時、公正、合理的解決。絕不能把工會當作企業發展的阻力和障礙,而應該端正指導思想,用工會的實際成績告訴企業經營者:工會所維護的是整體利益,對勞方和資方來說可以達到“雙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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