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公安工作效率,實現警務效益最大化
當前公安體制方面仍存在多個不利于公安工作發展的因素:
1、警令不統一,協調性差,嚴重的還會因管轄權而產生矛盾。
2、隊伍壯大的同時也出現機關化傾向。內部分工過細,機構臃腫,不能有序地形成戰斗序列。而且機關化傾向已日益向一線單位蔓延。
3、警務內容不規范,非警務活動仍占用一定的警力。公安機關的作息時間不同與一般行政機關,防范、打擊、管理等各項工作幾乎都是全天候、24小時連軸轉的,實用警力往往只能是在編人員中的五分之三或二分之一。對公安基層單位,尤其是一線部門,有時的確感到人、財、物緊張,不夠用。另外如大型商貿、文體活動,按其營利性質,其安全保衛工作理應主要由舉辦單位請保安人員來完成,但他們為節省投入,增加保險系數,往往通過政府,要求公安機關的民警來承擔。這既偏離了市場經濟規律,又浪費了警力。
5、按國家規定,公安機關應吃“皇糧”,公安經費由國家財政全額負擔,但在財政包干的體制下,又難免因地方經濟實力制約使其難以兌現。對那些要花費大量資金的案件,因為經費問題而不能正常辦案。
6、公安機關現行體制和現行的警務運作機制有諸多不適應現在治安狀況的客觀情況。如機構設置的交叉重疊,文山會海的機關作風,按部就班的行政管理,大兵團作戰的破案方式,靜態被動的防控體系等習慣做法,使各項工作落在基層,上邊千條線,下邊一根針,基層實戰部門忙于應付和對付,警力不能用在刀口上。
7、民警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與公安工作的客觀要求仍有距離。
二、警務效益最大化:警力資源開發的基本內容包括:心理開發、生理開發、倫理開發、智力開發、技能開發和環境開發等。警力資源開發以提高效率為核心,控掘潛力為宗旨,立體開發為特征。以充分調動警察的積極勝和創造性、激發警察的內在潛力為目的。
(一)、提高民警的素質
重視文化科技知識及工作技能的教育培訓。要提高民警的管理能力,必須提供其受教育培訓的機會,在管理實踐中不斷更新知識,豐富經驗,提高技能。將民警的素質培訓作為一項長期任務。在設計培訓計劃時,應做到既能提供民警個人發展機會,又能促進整體素質提高這兩個方面的有機結合。根據當前的實際,培訓可以分為適應培訓和提高培訓兩個層次。適應培訓就是旨在提高民警個體素質,使其自身素質盡可能接近于所擔任職務的要求,提高個體的工作質量;提高培訓就是在適應培訓的基礎上,對有能力擔任更重要職務或復雜工作的民警作進一步培訓,為組織發展準備干部,為德才兼備有潛力的民警提供發展的機遇。兩個層次的培訓是互為基儲相互促進的,適應培訓可以培養民警更好地做好本職工作的能力,又使組織能辨識民警的發展潛力,為提高培訓做準備;通過提高培訓,上一臺階的民警又要接受相應培訓。如此往復,使民警的知識不斷得到更新和補充,管理能力不斷提高,以此推進整體管理效能的不斷提高。總之,對民警的培訓要著眼于提高素質,總體設計,統籌安排,分線負責,務求落實。
(二)、機制與管理水平
1、領導要增強效率意識。成本意識、法制意識和科技意識。講求科學決策、果斷決策,快速處警,講求警力使用的質量和效果。
2、建立以聘任制取代委任制、以聘用制取代統分統配制的警力資源配置方式的改革。
3、將上級各業務線條下達的考核指標進行匯總歸類,盡可能將組織的目標分解到個人,使不同崗位的民警都明確自己工作的內容及所要達到的基本目標,統一標準,統一考核。
三、警務資源投入的最小化
堅持科技強警,增大公安工作的科技含量。一方面提高了民警的辦事效率,另一方面也使民警從一些繁重的體力勞動中解脫出來,節約了大量的警力,進一步提高了隊伍的整體戰斗力。
警力配置方面要做到合理布警,科學用警。這既是實現警力資源合理調配的手段,也是最大限度發揮警力資源效益尤為重要的一條途徑。在靜態布警上,要以有利于總體作戰、有利于協同作戰、有利于突擊作戰為原則。在動態布警上,交巡警支隊、治安支隊、刑警支隊以及機關警力都可以根據形勢的需要隨時出動,處置各種突發性群體性治安事件和執行警衛、大型安保等任務。
要根據任務的性質、目的、任務量的大小等來合理安排警力,防止“雷聲大、雨點斜,摒棄那種采用人海戰術而實際效果不佳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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